最近的祥鹏航空真的是话题不断。

前不久因开售“占座票”而备受质疑。网上余温未凉,近期又因“乘客花45元购买了一份变质的航空餐,要求索赔10万”而再一次上了航空圈的热搜。

其实,飞机餐的的口味问题一直都是吐槽对象,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那在高空中食物出现安全问题应该归谁管?是像航空公司说的那样,仅由第三方航食企业负责吗?

飞机餐发霉变质

据封面新闻报道,7月28日,绵阳市民包先生一行8人,乘坐祥鹏航空公司8L9719次航班,从绵阳飞往三亚。在飞机上,包先生花费315元购买了7份航空餐,拆开航空餐后,包先生发现其中一份盒饭霉变已无法食用,立即叫同行人员停止食用,并当即与乘务员进行沟通。看到盒饭发生霉变后,航空公司乘务员答应更换其中有霉变这份盒饭,其他6份由于已经食用拒绝更换。

因涉及飞机上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包先生要求必须由航空公司对消费者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赔偿。包先生有提出“精神损失费和其他损失,要求8个人总赔偿10万。”

对于赔偿问题,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祥鹏航空售后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等要求,我们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种是出现霉变的食物赔偿原价的10倍,另外六份原价赔偿;第二种是针对其中出现霉变的航空餐赔偿购买价的20倍价格。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将按照流程处理此事。”对此网友也是褒贬不一。

@就是臭头头:飞机餐的盒饭很有可能是同一批的,一盒发霉,其他盒不排除已过保质期,只不过没发现霉变而已,当然要全退。

@夜驚雷:其实这个处理很正常吧。若发现一份有问题,其他6份未用,全退当然合理。但当已食用前6份,只有最后一份有问题,就只处理一份了。如果你是一围菜,最后一道菜有问题还有半句话说,但这飞机餐本来就独立不关联。难道一个旅行团包机,发现一个面包有问题,要全机退款?

吃出铁环硌豁牙

无独有偶,4月25日,据央视新闻报道,陕西宝鸡市民王先生乘坐海航的HU7548航班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飞行餐王先生点了一份面条。没想刚吃几口,“咯嘣”一声,王先生感觉一阵酸痛,有东西硌到了他的牙齿,他急忙吐出来一看,发现是一个成人小拇指尖大小的铁环。后来回家后照镜子才发现有一颗牙齿崩了个小豁口。

事后,海航集团告知王先生面条中的铁环是食物加工时勺子上掉落的,飞机餐是由第三方公司提供,按照餐费10倍的赔偿标准,并送王先生一架价值200元的飞机模型。经过多次协商,终于报销王先生治疗牙齿的费用。事后海航道歉。

其实飞机餐食安全问题并非个例,而是时有发生。早在2013年,国航就曾出现过乘客因使用过期的牛肉馅烧饼飞机餐食,导致“约有30人肚子疼、20人腹泻”的食品安全事件;此外南航也在当年被曝光糕点大肠菌群严重超标;2017年,英国易捷航空也曾被爆出乘客收到过期10年的飞机餐食。虽然,易捷航空坚持认为包装上的日期只是一个印刷错误,而并非安全问题。

吃到的飞机餐大多生产于3天前

事实是,几乎每个机场都至少配有一个飞机餐供应商。飞机上吃的东西就是按照签订好的合同,从航食企业买入,由航食派车送入飞机。一位向航空公司提供餐食的工作人员透露餐食的制作过程。他说面包、塑料餐具和餐巾都预先准备成套,然后装进餐车以备在飞机上发放。热菜会先做好,然后放进带锡纸盖的塑料容器内。之后这些食物会被迅速冷处理到5摄氏度左右,全程用时不超过90分钟。在上飞机前,这些盒子都堆放在金属冷箱里。

“永远不要相信食材是新鲜的,大多数的飞机餐都是在供应前12-72小时供应好的。它至少放了三天,”他说,“根据国际食品卫生标准,这些食物可以在冰箱里保存5天。存储后加热。虽然没有过期但味道会有一些变化。”

航食与航企的关系

那飞机餐到底是由谁提供的?确定像航空公司说的那样是第三方提供,与航空公司无关?

其实,航食与航企有千世万缕的关系。据资料显示,对于较大型的航空公司,其母公司集团下面大多会有专属做航食的公司。比如南航集团和南航股份公司在广州、新疆等多地机场投资建立了航食公司;国航的兄弟公司中翼航空旗下投资了多家航食公司,分布于北京、成都、重庆、杭州等地;东航集团在华东地区及西安、云南等地机场的航食供应商也已早早实现卡位;海航集团下属也有新华空港航空食品。

据每日旅游新闻指出,安全问题频出的原因是由于相关法规和监管的缺失,从生产到销售,航空食品制造商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市场,形成了相对封闭、“自产自销”的内部运作链条,这使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十分困难。

高空食品安全问题找谁维权

那么,我们回到“包先生吃到霉变飞机餐”这件事。因为涉事飞机餐的机场供餐加工基地没有在绵阳,所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绵阳市药监部门无法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律师提到的向民用航空的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以及向消协投诉暂时都未得到回应。那如果向像包先生一样遇到类似的事情,吃到有问题的飞机餐或者高铁餐,到底该如何维权呢?

直播绵阳记者从食药监部门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铁路、民航运营中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制定。铁路、民航运营中食品安全的管理有其特殊性,在监管方式上有所不同,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而民航运营食品安全暂无相应的管理办法,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民航主管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制定。

因此如果遇到类似情况,食药监部门建议消费者可以先向事发地的市药监部门进行投诉,食药监部门将会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另外,2017年颁布的《航空食品卫生规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航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缺失的空白,但截至目前来看,航食安全标准的落地实施仍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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