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8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会议大厦举行。会议选举骆招群同志为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主席,选举王建周同志为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副主席,增补黎达潮同志为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
骆招群同志、王建周同志简历如下:
骆招群,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广东龙川人,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
1987.07—1997.07,省民政厅退伍办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7.07—2000.05,省民政厅安置处主任科员;
2000.05—2001.10,省民政厅优抚安置处副处长;
2001.10—2003.12,省军供站站长、党支部书记(正处级);
2003.12—2004.12,省民政厅优抚安置处处长;
2004.12—2005.06,省民政厅优抚处处长;
2005.06—2017.04,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7.04—2018.07,东莞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8.07—2018.08,东莞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8.08—,东莞市政协党组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8年8月当选为东莞市政协主席;
十一、十二届省政协委员,十四届市委委员,十六届市人大代表,十三届市政协委员。
王建周,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东莞虎门人,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75.10—1982.12,在东莞县二轻莞城农业机械厂工作;
1982.12—1987.07,东莞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材料员(其间:1984.09—1987.07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修科学习,大专毕业);
1987.07—1988.07,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干部;
1988.07—1991.05,东莞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91.05—1991.08,东莞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1.08—1997.10,东莞市附城区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
1997.10—2001.03,东莞市东城区(附城区)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工会主席(其间:1998.03—1999.12在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3—2002.02,东莞市东城街道党委副书记(正科级);
2002.02—2005.07,东莞市企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其间:2004.05定为副处级);
2005.07—2005.08,东莞市洪梅镇党委书记、企石镇人大主席;
2005.08—2010.04,东莞市洪梅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其间:2008.01定为正处级);
2010.04—2010.05,东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洪梅镇人大主席;
2010.05—2014.04,东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4.04—2017.03,东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2017.03—2018.08,东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2018.08—,东莞市政协党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2018年8月当选为东莞市政协副主席;
十二届市委委员,十六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十二届市政协常委,十三届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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