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30日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卫龙“辣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卫龙辣条被检测出含有被要求不得使用的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卫龙辣条随即发出声明:“卫龙辣条,合规合法”。
一来二去的,作为吃瓜群众,我真的不关心,我已经好久没吃过辣条了,今天看到这些消息,倒引起了我想吃辣条的欲望,努力克制都克制不住,终于买了一包解馋,仍不过瘾,还想着在网上多买一些。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被灌输了辣条是不健康、不卫生的食品的思想,并且深信不疑,但是如果在超市看到了,或者看到别人在吃,仍然会勾起想吃的冲动。这次合格与不合格的争论,倒没有增加我对辣条的排斥,反而引起了我想吃的冲动。真的很奇怪,应该是条件反射的作用。心中潜藏着对辣条味道的一种渴望,一旦触及与辣条相关的讯息,就会唤起辣条味道的记忆,激发想要吃的冲动,如果没有相关的讯息,也就不会想起了。
当然我希望辣条合格最好,能够享受味道,吃了既不影响健康,又不用担心会带来危害,是最好的。毕竟食物安全是生活中存在着的很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意义重大,监管部门能够积极作为,必将能使食品安全问题逐渐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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