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人们都把皇帝的女儿称为“格格”,自《还球格格》搬上银幕后,令“格格”一词再度深入人心。许多人认为,皇帝的女儿就是格格。实际这却是一个美丽的误会,是许许多多关于清朝的电影、电视剧误导了人们对“格格”一词的认知。在实际的历史当中,清朝皇帝的女儿并不叫格格。

“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后金初年,大汗的女儿,贝勒的女儿或者是一些未出嫁的女子被称为“格格”。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开始仿效明朝制度,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

《请史稿》中有明确的规定:公主之等二,就是分为两等:一是固伦公主,二是和硕公主。满语“固伦”是天下的意思,皇帝是九五至尊,所生的女儿自然得配”固伦”二字。也并非所有的公主都能有“固伦”的名号,只有皇后生的女儿才能受封为固伦公主,其余的嫔记们所生的女儿自然应该列入第二等,受封为和硕公主。固伦公主和和硕公主分别代表地位的高低。

而《还珠格格》电视剧里提到的小燕子和紫薇,前者与皇帝没有血亲关系,因为有功于国家,所以被视作女,后者是皇帝在民间的私生女,而紫薇的母亲夏雨荷也没有正式嫔妃的封号,可视为庶出。二女可得的是“和硕公主”的封号,享受和硕公主的待遇,不应降级为“格格”。

事实上,“格格“是专门用来称呼王公贵胄的女儿的。顺治十七年(1660年)开始把“格格”分为五等:

1、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2、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3、多罗贝勒 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4、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5、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6、镇国公、辅国公以下的女儿,都称之为“宗女”。

“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为“格格”是不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