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号日前发布了 贵州民警张磊出警枪击致二人死亡案判决书全文 后,短短两天内阅读量就达到了惊人的10w+,并有大量读者在文末留言讨论。遗憾的是,微信规定的精选留言数量上限是100条,导致许多优秀留言无法“上墙”。为了让大家用心写下的精彩留言不至于佚失,动力君特将这些精彩留言整理汇总,以正文的形式发布。

动力君逐条阅读了评论,发现99%的留言都是在指出判决的荒谬并为警察鸣不平,而且除了公安战友的声援外,还有很多读者表明自己身份并不是警察——但这并没有影响大家对是非对错的正确判断,这让动力君尤为感动

正如之前“昆山反杀案”的全民热议中所体现的事实——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永远是支持公平正义的,永远是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的。动力君也深刻体会到,过去喜欢制造所谓“警民对立”情绪的人,仅仅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坏分子”,他们自诩为“人民”,实则根本代表不了广大人民群众。实际上,所谓“警民对立”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人民警察本就是来自于人民,且永远是人民的一员!人民警察是良好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保卫者,人民群众有什么理由和警察搞对立?而真正和人民对立的,恰恰是如张磊案中的袭警歹徒、昆山案中的“龙哥”之流——地痞流氓、黑恶势力!他们煽动对立情绪的目的,不就是欺凌百姓?对这些坏人,人民警察打击地越严厉,人民群众才会更有安全感、才会更加支持警察!

所以,我们更加坚信,虽然当前警察群体遭受了种种不公,但这种不公绝不是来自于人民。而且,警察的命运也一定会和昆山白衣男一样,虽然暂时遭受到委屈,但公道正义永远在全体人民心里,人民的力量也一定足以为他们主持公道、洗清冤屈!

以下为读者留言选登,仅代表读者个人观点。(请理解动力君的免责声明)

问号

我还是认为警察拔枪除了抓捕外就是要保护生命,这里的生命包括自己的和他人的。只要判断生命受到了威胁就要拔枪,而且已经做了开枪准备,只要威胁继续就果断开枪,直到威胁解除。至于什么后果是立功还是获罪相对于生命我们无需自责后悔。拔了枪就是准备开!在生命未受威胁的其他场合,以为拔枪可以起到震慑作用的思想容易把自己陷入两难境地,还是不拔的好。

2018-09-02 08:40:18

zhmou_

嫌疑人已经无视鸣枪示警,说明为对你实施侵害已置自己生死于不顾,宁愿自己的命不要了也要攻击民警,他会顾及他人的生命吗?而民警已经跌倒,退无可退,身上又带个要命的铁

疙瘩……建议设计枪支一键自毁开关,遇到无法排除抢枪嫌疑的,一键自毁。

2018-09-02 10:20:17

竹聊

检查官和法官他们到底是学什么的?全社会所有学科他们都懂吗?他们有什么资格在自己根本就一窍不通的专业上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随意的给别人定罪?他们懂医吗?没有专业医疗机构的鉴定他们可以直接给医生定罪吗?他们懂税收吗?没有税务部门出具的报告他们就可以给税务人员定罪吗?那么检察官法官在没有出警经历的情况下不懂得相关人民警察法律知识和出警规定的情况下在没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意见的情况下凭什么就可以凭自己的想当然给警察定罪,这些靠埋头苦学只会死啃书本而且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书生谁能保证他们的思维不偏执不片面?就靠他们的一言堂就断送一个民警的人生这是何等的荒唐。

2018-09-02 19:29:26

风景独好

这是一起严重误判的非法行为。是"法律党“冒以“依法制国”的形式,曲解法律的又一丑恶践行。当本案的二死者中,在张磊民警鸣枪示后,仍扑打民警,却妄称不致威胁到民警的生命安全。请问,如果这二人抢到枪了,杀死了民警呢?杀死了其他人呢?你们公诉人,审判人又该有何言论呢?你们玩法,弄法终将不会有好下场。此案必翻。我国法律的要义就是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当然也包括了国家财产,特别是出警人员的生命安全。警方人员的生命不保,何以保护他人!特别是本案,二死者暴力抗法丶的

2018-09-02 17:06:40

深蓝

警察把枪拿出来这些人都不怕,且警察自身安全都难保证,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法规是在保护谁又是在惩罚谁?但是我知道如果警察手中的枪被抢过去,死的绝对不止两个人。所以我想告诉警察大哥大姐们以自身安全为主要,让他们那些打架的打死都行,你们再处理,不然中国法律可不会像外国法律保护警察的。ps:如果警察叔叔出警遇见这事真躲不过去的话,被犯罪分子打死就好了,千万别反抗。

2018-09-03 10:46:35

叶一

读警校的时候包括平时的练兵,教官都会传输一个理念,危险加一原则,当嫌疑人不断靠近并攻击的时候处警民警判定嫌疑人的这种行为会严重伤害自身安全或者说会严重威胁自身的生命安全,然后开枪射击以保护自身安全,何错之有?而且我相信这名民警开枪并不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你凭什么这样判,而且判的是故意杀人?

2018-09-03 12:03:16

ǒ

昆山案砍死嫌疑人都能判无罪,民警开枪制止暴力犯罪嫌疑人却要判刑?民警在受到威胁后已经鸣枪示警,嫌疑人为终止犯罪,可见起不畏惧枪支,那么是否有进一步实施暴力犯罪甚至抢夺枪支的可能呢?犯罪为终止,且在受到控制的情况下依然摆脱控制继续犯罪,控制不当是一点,那嫌疑人继续危害他人的生命不也是明摆着的吗?难道非要明显拿着刀砍死人了才算威胁到他人生命安全?

2018-09-03 13:19:20

李沣浩

这是个什么样的法制,派出所民警舍小家为职责而出警,在受到多次攻击后鸣枪示警击伤击毙袭击者都要判8年,请问民警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如何保护身后的小家,难道民警天生就是个挨打挨骂的行业,那些坐在办公室品头论足的官老爷你们也去身临现场试试,你们的判决伤害的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一个群体,一个为维护社会秩序付出代价的群体,一群等着张磊回家的老人、女人、小孩!一群等待维护权益需要保护弱势人群。醒醒吧!这个世道!这个法律!坚决支持张磊无罪!

2018-09-03 14:36:32

?????? 爱的边缘

枪械使用规定是一群坐办公室的专家下基层调研研究出来的,本身的规定就不评价了,过于要求在出警过程中保持克制,明确可以使用枪械的规定,这个时候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了,还怎么保护他人。来自基层的声音,宁愿不作为,也不敢有所作为,能保护你的不是领导,也不是法律,而是你自己。

2018-09-03 15:22:07

宁静致远?? ?? ??

请问正当防卫是什么情况下水是正当防卫。一定是要危机到生命的时候防卫才是正当防卫吗?要是当时防卫不及时,反而被对方所害那是不是就因此成为英雄烈士了。公安民警出警遇到袭警,已经鸣枪警告了还被继续袭警,后开枪防卫这样为什么要判是被告。那以后这样谁还敢随便出警,当班携带警用枪谁会再带。简直就是冤案。在美国一定不会是这种结果

2018-09-03 15:45:27

芙龄

弱弱的问一句 什么叫没有在危及生命的时候开枪 如果不开枪 已经被打死了 推到山沟里也可能死亡 迫在眉睫的度要怎么去把握 犯人的生命是生命 警察的生命不是生命吗 都示警那么多次了 如果是犯人把警察打死了 就会出来一篇歌颂的文章 然并卵 而现在警察防卫过程中打死了人 被判故意杀人 还上纲上线的 真的看不懂这个世界 我觉得没有什么比做警察更危险的了 明明有着最有效的武器 却不能轻易的用来保护自己 稍有不慎就是各种罪

2018-09-03 16:02:30

盗墓笔记

检查官和法官他们到底是学什么的?全社会所有学科他们都懂吗?他们有什么资格在自己根本就一窍不通的专业上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随意的给别人定罪?他们懂医吗?没有专业医疗机构的鉴定他们可以直接给医生定罪吗?他们懂税收吗?没有税务部门出具的报告他们就可以给税务人员定罪吗?那么检察官法官在没有出警经历的情况下不懂得相关人民警察法律知识和出警规定的情况下在没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意见的情况下凭什么就可以凭自己的想当然给警察定罪,这些靠埋头苦学只会死啃书本而且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书生谁能保证他们的思维不偏执不片面?就靠他们的一言堂就断送一个民警的人生这是何等的荒唐。

2018-09-03 16:58:45

五十赫兹的红拖孩。

反正说到底,总得有人背锅!

枪如果被抢了,郭某用枪伤人或者杀人了,也会算张所一个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然后社会舆论再跟风一下,我都不敢想象又出多少黑警的文章!

为什么要我们训练枪械的时候要必须加上一句,退后,我是警察,否则我要使用武器!一为了表明身份,二为了强调然后这个后果是使用武器即是开枪!张所长他们一行人出警身着警服已经算是表明身份了,更何况人家都说了这是张所长!郭某还上前抢枪!张所长鸣枪示警无效,郭某等人继续抢,天呐,我们可是作为国家执法机关呐,亮明身份,鸣枪示警都不行,这是何等的村霸?各位坐在办公室的法官大人们,换做你们,你们教教该如何做!

个人觉得,张所长的这种处理模式不说别的,在现有基层来说,算是很得当也很规范的了!

支持为张所平反!

2018-09-03 17:22:23

这就是以法制的幌子将警察的枪卸下,这种都不算正当防卫,什么情况才算正当防卫,一定要等警察快死了,才算正当防卫吗?我不喜欢警队有烈士,因为有烈士又是有人因公牺牲了,我更不愿意看到有警察在出警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等等这些,因为这又证明有警察因公事跟一些非亲非故的人背了黑锅,你说对于非亲非故的人值得他们去采取这些手段吗?永远就是维稳,人道主义,却不想想当下的社会风气就是被这些害了,法制社会是什么,是要全民守法,别人都首先违法了,难道还要警察去保障别人的违法权益吗?这样只会让社会更加的混乱,人更不守法,因为他们会更加有恃无恐,因为违法成本低啊!领导要维稳就要牺牲我们的有担当的民警做替罪羊啊,等以后真正有事时,我看那个警察会愿意配枪,开枪,维护社会安定。

2018-09-03 17:12:13

一修哥

虽说老百姓对警察队伍中的一些害群之马颇有微词,但作为老百姓的我现在想对张磊的判决鸣不平。其一,警察的配枪是国家赋予的一种神圣的权利,不是烧火棍;其二,张磊完全是按照规定先示警再开枪;其三,警察用枪的法律条文应当改一改,“正当防卫”这个词根本不适用于警察。凡是执行任务,就可能面对生死。警察也是人,在生死考验的一瞬间如果多一秒的考虑用枪规定,自己或受害人就可能被穷凶极恶的罪犯杀死了。前车之鉴应该很多,如果执行这样的判决,以后警察配枪还真不如直接换成烧火棍算了。至少警察不会因为在是否该用枪的思想斗争的强大的压力下一不小心“犯了罪”,甚至瞬间丢了性命。

2018-09-03 17:11:56

费清春

作为普通百姓可以正当防卫,为什么警察处警过程中就不可以是正当防卫呢?难道只有发生夺枪行为,才算正当防卫!这样的法官应该让他到基层派出所去工作一年,让他去面对那些穷凶极恶之人看看,看他这个大法官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中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伤害行为,大多数以警察故意伤害结束,这难道不是警察的悲哀吗?警察作为执法者,却最终成为被告!试问,还有哪个警察愿意去公正执法?如果最后警察都不敢公正执法了,我们畅谈的法治社会估计也就不复存在了!

2018-09-03 17:29:18

皮卡丘丘丘

要受到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还手?才是正当防卫?我都危机生命安全了,我还有还手能力吗?就好像专家说吃泡面不健康,我都沦落到吃泡面了,还在乎健康?那是不是我要被打得来只剩最后一口气了才还手?这就是正当防卫?此案中两个被害人,在饮酒以后与持枪民警发生拉扯,虽然没有明显证据显示是去抢夺手枪,但在民警鸣枪示威以后还在上前拉扯,那他们两个是不是借着酒胆想去抢枪呢?

2018-09-03 17:43:45

千里之行

仔仔细细看完所有发破案经过,张磊所长啊,我要对你说:你罪有应得!理由如下:一是生病了还强撑着值班处警,脑子烧坏了,不会请假回家休息啊,就你一个人能。二是处警就处警呗,你干嘛带把破枪啊,不会带把烧火棍啊,脑子烧坏了,你显摆什么啊你。三是你带枪了又能吓唬得了谁,人家不怕,继续推到沟里打你,你脑子烧坏了,你不会狼狈逃窜啊,还开枪示警。四是人家检察院和法院认定了,即使枪上有一郭指纹,抓扯过程中也不会导致配枪丢弃,认定了配枪不会被两郭捡拾反击,认定了两郭不会用枪,你脑子烧坏了,当时应该把枪递给两郭,做投降姿势。五是你太二比了,怎么就不等到昆明火车站屠杀案之后处这个警呢,那之后全国公安系统才要求民警配枪,支持开枪哪!判决时间怎么就在2013年呢,晚个几年不行嘛,你是不是又脑子烧坏了!不说了,你真的脑子烧坏了!不骂了,骂着骂着我眼泪要出来了……

2018-09-03 18:05:05

千里之行

三问审判长罗兴龙:1.你见过民警带枪处警是为了故意杀人的吗?我来替你回答,有,你在2013年刚判决过,绝无仅有的一次判决!2.哪一项法律条文明确过,处警被连续袭击的当事人不能认定他生命受到威胁!3.你出过警吗?或者你见过警察处警吗?更或者你了解警察处警吗?你知道民警在力量对比悬殊,被连续攻击的情况下,对保护配枪的下意识反应吗?我是一名基层民警,我配枪处警时,右手一直一直是搭在枪柄上的!您呢,罗法官,办公室的茶好喝吗?

2018-09-03 18:22:09

Yang

我就想问问法官、检查官,为什么你们就认为用手暴力攻击他人就不会致他人死亡。派出所出警到现场,是去看着他们打架不制止,还是等他们打架结束没力气了再处理?还是等双方当事人都两败俱伤才处理?现场制止了,反过头来一言不合就敢暴力攻击警察了,那么这个时候警察的生命安全有谁来保护?只要他们不用武器这个警察等着被殴打致伤致死?那我就真搞不懂谁是警察了。明枪都不停止对警察的攻击,可想而知这是什么样的情况下什么样心态的人在做什么样的事情,难道只有等着警察被打死,嫌疑人逃脱,然后处置就完全规范了。哎!

2018-09-03 18:44:08

Biubiubiu

如果,没有开枪,死的会不会是警察,如果没有开枪,警察被打重伤,原文说保险没关,会不会导致抢枪造成更大危害,到时会不会处理为不作为。

按原文宣判方式来说,以上是不起都可以成立?

作为读者,评论的人来说,群众,民警都觉得冤枉的时候,宣判是不是有问题?

笔录上没有提现抢枪,那笔录上哪里体现出,所长在没有警告下开枪,在没有被围殴的情况下开枪,两个成年人,拳头和脚的伤害,哪里可以证明是不能打死人的?并且,喝醉的人,意识有多清醒,如果将人击倒会发生什么,再生死一瞬间,谁能判定是否过度自卫?

2018-09-03 18:54:44

周要努力再努力。

结合之前和一个前辈聊过的内容,再综合此案,假如受伤死亡的是当事民警,在接下来的逮捕与审判结果通报肯定是义正严辞,顺带宣传一下对于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但是这样事后诸葛亮的行为,是对民警现场执法威严的沉重打击,又成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戏码。刚好,此案最后的判决也告诉大家:醉酒闹事是小事,赤手空拳打不死人,醉汉是不会乱来的,但是,警察打死人了,那摆明是在乱来。与昆山通报的“龙哥反杀案”通报相比较,简直可笑至极。

2018-09-03 19:13:45

这是法律界奇耻!这个地方的检察机关和法院不知道是如何学的法律?如何贯彻的国家法治精神?给人的感觉就是检察院和法院的某些人跟死者有有种非同寻常的关系,公安局也是一直逆来顺受的!这份判决书对国家法制和法治如此不尊重,对法律光明正大的亵渎,已经到了毫不要脸的地步,泱泱大国,长此以往,法将不法,国将不国!

2018-09-03 19:26:37

木子李

如果法院判决书内容属实的话,那么当地的省公安厅乃至公安部的相关部门都应出面为张磊同志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这个案件的判决明显有错,检察院、法院及至当地各级公安机关都是有问题的,简直是毫无法律常识!也难怪那个时代,我们的政法部门考虑的都是如何维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审判的权益,还专门召开研讨会。但唯独很少甚至不会去考虑维护我们一线执法人员的权益,张磊的案件一定要重新审理,一定要还一线执法人员良好的执法环境!

2018-09-03 19:26:13

刘超

警察开枪,还必须等到事后回头看有没有危害生命危险?当时如何判断下一秒是生是死?佩戴枪若被抢走呢?什么叫严重危害生命安全?对方赤手空拳,警察首先得给枪收起来,再给对方比拳头 ,否则枪被抢走了,命也就玩完了!谁能保证一拳头打不死人的来试试!圈里的律师,检察官,法官,来评评理!老美都知道一动不动啥都好,敢动一下就射击,我们这得挨揍快死了,只有快被揍死了,才能使用枪支,之前再怎么被侵害,只能警棍辣椒水,拳头?

2018-09-03 19:19:33

平常心

当时张磊应该被打个半死时才应该拿枪出来,当时他应该先给自己算一下什么样才构得上所为的生命受到威胁,然后再出枪示警,为何一审、二审判决时是属于正当防卫,为何这案件过去三年后再重新改判,这里面难道没有某些领导的政治目的,为了平民愤,为了没有上访,让民警背黑锅,导致出现让全国人民心寒的审判?强烈支持该案平反!

2018-09-03 19:17:43

陆宇超。?????

看了这篇文章,真的很想说脏话,如果,按照检方,法方的意思。我恳请把工作对调一下,来互相体验工作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公安机关为什么要配枪?要是当时是民警牺牲了,你怎么办?要到什么程度才能开枪?我知道他会不会威胁我生命?要不下次有群体事件,建议把检方法方一起带去出警,由那些人员来教公安那些极端情况如何处置?真的不要再让公安去背锅,每次极端的事件发生,为什么不见所谓的人民天平和人民的名义来到现场?前线牺牲的也是公安兄弟!怎么不见那些人来凑热闹?都躲到家里看新闻?还有那些立法的专家,这辈子有没有亲临基层现场过?

2018-09-03 19:33:18

三季人

只想问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到底要不要抓人,要抓的话当事人多且反抗,人家不配合,你显然抓不了人,那就不抓吧,可检察院到是还是要说你渎职、不作为,还有一个结局就是徒手制服,制服不了就被人家打伤、打残,大不了装死,反正随后有的是时间去抓,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坑好人,连警察都在现场无能为力、无所作为,还要老百姓满意,真是制定法律者的无知、脑残、天真……,如果此事交给老百姓评判,张磊是顶呱呱的赞,某些渣子是死有余辜,还说不致于危害生命不准开枪,到危及生命还开什么枪?我们的很多战友就是死于这些不良砖家手中,终于不再寄法律什么希望:什么袭警入刑?什么现场执法优先、存疑置后?如果当事人真能够配合执法,还会有那么多袭警事件发生?还会有那么多民族牺牲?真太高估了中国人素质,怪只怪、恨只恨选择道路的错误。

2018-09-03 19:28:01

鹰击长空!

法官、检查官,用手暴力攻击他人就不会致他人死亡?敢暴力攻击警察了警察的生命安全有谁来保护?没拿武器就不能把警察殴打致伤致死?明枪都不停止对警察的攻击,那会不会抢走警察的枪呢?抢走枪后检查官法官是不是能保证嫌疑人不伤人呢?警察被打死打伤后会不会再向打架的对方开枪呢?

2018-09-03 19:49:13

红柳

有此例,谁还敢执法。民警可悲!出警遇到的情况有多复杂,执法环境如此恶劣,让民警只能肉搏了,不,民警只能被动挨打了,民警可以牺牲,牺牲最多立功,老百姓不用受处罚;民警执行公务鸣枪示警无效后射击却是“故意杀人”,天理何在,法可有理。怎么能定故意杀人,最多就是防卫过当,法院这样判,是为谁,怕了老百姓了

2018-09-03 19:48:27

淡然……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某些法官们,在助纣为虐,强烈建议监察委追究他们的滥用职权罪。这是对法律的践踏。有什么证据拳头不能打死人?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他们不抢枪?非要等到他们,用拳头打死了人才叫危及生命吗?非要等到犯罪嫌疑人把枪抢到手上才叫会抢枪吗?非要等到犯罪嫌疑人用枪打死了警察,才叫他们会使用枪吗?这就是检察官或法官们的推定逻辑!一群酒囊饭袋!

2018-09-03 19:42:09

如果警察连自身的安全都不能保障,你让他在整个出警过程保持客观理性和平静的心情和言行,犹如在召唤神仙一般,不畏惧任何威胁,纯属是扯淡,即使是教科书般的执法任然会有很多无所畏惧的狂徒,难道要出警警察当时握住嫌疑人的手问一句,你不会有什么过激行为吧?我好把持警械的手松开,好言相劝,一道回派出所。可能吗?你让法官来处于当时的情况估计他跳的比谁都高,你让检察院的同志来现场他比谁都激动,你要是喊领导到现场处置,估计第一时间就会喊公安局的,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2018-09-03 20:07:25

野狼

好一个故意伤害罪,请问他们在出警前跟死者有过节吗?有纠纷吗?凭什么说民警故意伤害?难道为了社会安定,为了全力化解群众纠纷,尽心尽责的出警,面对死者的攻击还不能使用武器制止?还要把自己送进牢房。情理何在?法理何在?如果这样的判决都能生效,如果这样的判决不断伤害民警的心,这样的判决一次次的上演不停的让民警寒心。我看中华民族的人民警察不能再第一时间出警了,如果他们不出警,最多给个处分,最起码不会让他有牢狱之灾,不会让他们失去一切。不愧是新时代的人民警察,再一次的验证了你们是新时期的弱势群体,你们可以软弱无能,但是你们一定不能顶天立地!

2018-09-03 20:10:52

时光沾染回忆

现在看看这个多么的无下限如果张磊的枪被抢了之后再出现问题,伟大的检察官和法官又会说什么??一群书呆子就因为一个学科的知识就对别的指手画脚问题是这个指手画脚是以毁一个认真履职的人民警察为结果!自己动动嘴皮子就毁了一个人的一生呵呵!对于参与参与此案的所有所谓的检查官大人,法官大人,你在毁的是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和南京法官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扶人家,送人家去医院”异曲同工之妙啊!哈哈哈哈张磊兄弟你只是一个替罪羊

2018-09-03 20:18:49

太阳刚刚升起

张磊案件案发到今天,无不为之呐喊,彻彻底底的冤案,我一直认为张磊是应该受到表彰的。当时的检察官,法官是要受到惩处的。尤其让人无法理喻的就是说枪上的指纹没法认定是人体的哪个部位。真的是无知,所有的材料都没有说对方是裸奔的,那就说明对方是正常穿戴正常穿戴露在衣服外面的是什么地方呢?除了手就是脸。所以材料指向一个方向,都是说对方用手去抓扯张磊。估计三岁孩子都能判断的事,为什么法官检察官就判断不了。我一辈子都会为张磊呐喊。我相信法律一定会还张磊一个公道

2018-09-03 20:35:05

发哥

两人同时抓扯张磊以形成攻击其人生安全的事实,其生命已经受到威胁,难道至其身体直接受伤害或把枪抢到手才导致无法估计的后果才能制止的话,那还不如等待双方打的分出胜负直接处理多简单。开枪警示都不怕还怕什么呢,目的很明确。抓扯的动机也很明确。抓扯的目的就是抢枪。为张磊鸣冤呀

2018-09-03 20:44:16

Y

造成的伤害已造成,只想知道现在的张磊是否安好?家里人可都好?我们根本无法想象一个身穿警服的正义之身瞬间沦为阶下囚的煎熬,只希望现在仍着警服的不要冷漠,因为过多的冷漠就可能造就下一个张磊,也许就是你自己!如果他家庭有困难,我们昔日的同仁可否尽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我想如果张磊知道这个系统仍在关心着他时会感到温暖吧!

2018-09-03 20:50:10

~

第一,和民警抓扯,在香港就是袭警,在美国早就被崩了。第二,文中民警鸣枪示警两次并语言警告,却仍然没有让行为人停下来,并在继续和民警抓扯。这是对国家法律的蔑视挑衅。文中的意思是行为人虽然在和民警发生殴打抓扯行为,但只要没有发生严重后果就不可以开枪。(我想说的是等民警被打伤打残或者手枪被抢,就根本没能力去控制事态了,得到的结果可能是多了一位烈士)如果是我出警,有人跟我抓扯并且招呼他也停不下来,我想我也会鸣枪示警警告,如果继续抓扯纠缠我,在我脱不了身的情况下会毫不犹豫的射击,公安机关是具有暴力性质的机关,敢和警察发生抓扯(抓扯中发生什么谁能知道),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是警察在现场的第一要务。

2018-09-03 20:45:14

捡个宝贝儿

原来不知道这么详细。张磊被郭家人抱住抓扯围攻,本身配枪就有被抢的危险。郭家二人被依法传唤,第三人上来即对民警进行殴打,造成违法犯罪嫌疑人逃脱转而袭击警察,本身就是对张磊及配枪均构成威胁。请问法官检查官,如果张磊没有使用武器造成配枪被抢,张磊是不是还得背锅,最大的可能是杀死代家人。张磊配枪上有郭的DNA,说明在袭警过程中有用手抢夺武器的动作,且致命伤均在死者与张磊争夺配枪时手枪击发造成,张磊不是依法履职?!抢夺武器弹药本身就可使用武器张磊何罪之有?!

2018-09-03 20:54:38

文宇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杀人?案件的始终没有提及到民警张磊是执行公安机关职责,开枪是制止违法分子正在对民警或群众进行的不法伤害。试想一下,如果当时张磊处在劣势的情形下,枪被抢了,造成打架对方伤亡,本案又如何定性?张磊渎职?法院,检察院,以及上级机关是否应该设身处地站在基层民警的角度,站在处警现场警力与不法分子存在极大的差距的紧急时刻,认真给予公平,公正的判决,给公安民警以后的工作一个正确的导向,也给不法分子足够的震慑,而不是现在呈现的一种社会常态:那些刁民、不法分子都认为民警永远不敢开枪,面对民警仍可以为所欲为。

2018-09-03 21:03:39

若相惜、永不弃

今天偶尔看到这篇长长的冤案文章,虽然没有仔细阅读完,也看了一些评论。可以具体地说一些闲言碎语。以我的看法和想法,无论任何人说什么都没有用,总之一句话,家有家法,国有国法,国家那些法是用来看的还是用来执行的,无论任何人出了事情,必须用国家的法律来制裁,谁说都没有用,不然胡说能起作用的话,那要国家的法律做什么?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作为警务人员,执法不会犯法,哪一些都是正当防卫。所以,国家的法律来证明一切。别冤枉好人就是。不然,国家的法律及不叫法律了。希望给每个人一个合格的答复。让那些心服口服。改枪毙得就枪毙,不能把那些留在人间。正当的法律武器把那些好人保护好。

2018-09-03 21:16:00

D.C.P

打了一百多字,不知怎么说,都就删除了,心里不是滋味,如果昆山案发在张磊案之前会怎样?警察这个职业就这么遭人唾弃吗?我们这么多年一直前行除了那颗初心真的没有别的了!工资?笑话!荣誉?谢谢我不在乎!我要的是公平公正!不理解非常不理解!法就是法!不是给某个特定人群单独设立的!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仅仅是被哪个所谓的大众所谓的媒体所操纵的话,那还要什么法?一个民警执法就是依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去执行的,现场有人和法律相抵抗那就是和法抵抗!自然需要执行法律的民警去依法行事,如果张磊出警是个人行为!那出这样的事张磊被判刑活该!可张磊是依法出警,依法使用枪械,尽管结局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但是你以为张磊愿意看到吗?我们是法律的执行者,不是屠杀宰人的刽子手!法律赋予我们依法用枪的权利,如果这样的话请上级把枪都收回锁起来吧!没有枪至少我们只是被打被掐被挠,最起码我们不会用这么合法的杀伤性武器处置警情!无法相信仍旧无法相信!如果有天平反,我想我不会去打扰张磊,但是我会去案发现场看看,那天那样的事情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下发酵的!居然还给袭警者赔偿。。。我就呵呵了→_→

2018-09-03 21:14:57

中华

在原则上可以允许人民警察的防卫方法、强度和后果等略大于不法侵害。这是因为,一方面,《具体规定》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实行正当防卫时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主要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且多发生在紧急情况下,为了确保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不应对防卫方法、强度和后果要求过苛过严,否则,会束缚人民警察实行正当防卫的手脚。另一方面,人民警察实行正当防卫,在许多情况下不是消极地摆脱不法侵害,而是具有积极反击的意义,防卫往往为直接拘捕不法侵害者创造条件。而由防卫向直接拘捕的转化,势必需要以略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方法、强度和后果作为前提。考虑到上述因素,在人民警察的防卫方法、强度、后果略大于不法侵害时,应当视为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本文摘自《人民公安》杂志1985年10期第18页,

2018-09-03 21:21:41

No

这份判决让捍卫法律的一线执法工作者胆颤心寒,试问没有了尊严的执法从何开始,又将如何结束。以法治的名义,试问法制,执法者该如何适治,被一而再,再而三挑战的执法活动行为底线,何时才能被引起足够的重视?连执法者都无法理解和预测的判决,到底要维护什么法律价值,没有了执法的尊严,判决岂不是一份份报纸,公民让渡的权利有谁还敢在执法活动中行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又将如何去保护!

2018-09-03 21:24:47

起风了

民警身上有枪,两个人过来拉扯殴打民警,如果两人在拉扯民警时突然抢枪,把民警枪抢走,到时候死的是不是民警或者其他百姓?不排除这种可能,民警不过是为了防止这种危险情况发生,而且多次明枪警告了,对方还在袭击难道不算亡命之徒吗?昆山案件对方丧失武器连续追砍都能够认定是正当防卫,为何民警对于正在发生的袭击甚至有可能被抢夺枪支危及自身和公众的安全的时候开枪反而变成了故意杀人?请问一定要等民警被打伤砍伤快死了,开枪才算的上正当防卫?记住,此案中民警已经多次鸣枪了,不是无缘无故开枪的

2018-09-03 21:29:25

活在梦里!??

先别说这个事情的对与错,从中可以看出一个打架出警的就两个人,一个辅警,一个副所长,其他值班的人的呢?如果是单位的确没人了,那当地政府就没有考虑人手不够需要扩编这个问题?如果当时出警的是4个或者5个,什么开枪事件都不可能发生。既然发生了,那么多见证人说了,人家都鸣枪示警了还冲上去抓扯民警,去抓扯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只是抓一下,打一下民警?难道不是冲着抢手枪目的去抓扯?虽然两个当事人都死了,死无对症,你们法官就不能像我们常人一样按正常的思维去思考一下问题?什么事都不是法律讲得清楚的,简单打个比方一夫妻甲乙,乙出轨丙,甲发现了乙出轨了丙并打了丙,丙报案说甲打他,派出所将甲拘留,乙和丙一点事没有,最终出轨不道德的反而不受制裁,受害者反而被拘留,你说这事用法律是解决了,但是问问大家中华上下5000年,你觉得这样的法律公平吗?所以,法律只是一个依据,有些事还是要靠现实社会的特殊方法去理性处置!我相信张警官有朝一日,国家一定会像你致歉!

2018-09-03 21:27:58

柳森

警察都没有权利保护自己,怎么保护老百姓,正常出警处理事情,反而犯罪了,真让人寒心!那以后让法官去出警,我想看看他们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如何正确执法!我觉得这是中国法律、中国警察史的悲哀!任何事情都要经得起历史考验,多年以后,中国警察的现状将成为笑柄和耻辱!口口声声要求警察执法同国际接轨,可是真的接轨了吗?!

2018-09-03 21:33:40

张以德服群

这是一起严重误判的非法行为。是"法律党“冒以“依法制国”的形式,曲解法律的又一丑恶践行。当本案的二死者中,在张磊民警鸣枪示后,仍扑打民警,却妄称不致威胁到民警的生命安全。请问,如果这二人抢到枪了,杀死了民警呢?杀死了其他人呢?你们公诉人,审判人又该有何言论呢?你们玩法,弄法终将不会有好下场。此案必翻。我国法律的要义就是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当然也包括了国家财产,特别是出警人员的生命安全。警方人员的生命不保,何以保护他人!特别是本案,二死者暴力抗法丶的

2018-09-03 21:45:12

皮皮鲁

八年,作为人民警察在遇到暴力违法的情况,在财产和人身遇到危害的时候,鸣枪示警后,对方仍然公然抗法,难道不应该击毙嘛?每年牺牲那么多警察,难道非要等到违法行为直接伤害到人民警察才能开枪嘛?难道非要等到人民警察牺牲之后才要认为警察做的是对的吗?国家发给人民警察配枪不是为了朝天开的,人民警察配枪不是运动场上的信号枪,不是装饰品,人民警察每年需要牺牲多少才能唤起大众的敬畏,我不是警察,但是我知道他们的辛苦,在人权至上的现代社会,警察如同被束缚着双脚的裹脚老奶奶,不及时出警,说是不作为,出警面对当时人挑衅、谩骂,甚至殴打还要面带微笑,寒风中,暴雨中,大雪中,黑夜里都是人民警察在为我们负重前行,我不想说判决公正与否,也不敢妄加评论对与错,我只是想说人民最可爱的人,需要我们去敬畏,需要法律的保护,他们也是血肉之躯,我们酣然入睡的时候,他们在打击犯罪,他们在疏散交通,现在很多人对警察总是一副蔑视,想起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希望所有人民警察一切安好

2018-09-03 21:47:25

花荣

这判决明显有误,坚决上诉。这不是挑战的这一个警察,这帮人挑战的是国家法律权威,如果代表国家法律权威的警察因在执法工作中受到侵犯,结果国家法律不保护他,反而让其受到不公正的法律对待,换句话说,冲击国家法律权威是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的,相反,如果执法人员还会受到处罚。

2018-09-03 21:55:43

agan (一点也不累!)

判决书中称没有威胁到民警生命安全。不顾民警鸣枪示警,依然撕扯民警谁能判断撕扯行为不会抢枪,既然敢在民警鸣枪的情况下继续对民警进行撕扯,就应判断,会抢枪,这是正常人的思维,民警鸣枪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警告两人不要继续对民警进行撕扯,两名嫌疑人先后对民警进行撕扯殴打,不顾民警再三警告,可以判断会有抢枪的可能性,而且很大,如果枪被抢走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后果。

2018-09-03 22:04:49

皓仔

中国警察命就这么不值钱吗,谁能预知下一秒即将发生的事情,况且是在被受侵害的过程中,对方只要有那么一霎那恶意,那么民警的生命谁来保证,这是谁都无法预测的,唯一的希望就是保证自己不会受到进一步伤害,对于国家暴力机关,是不容侵犯的,这是必须严肃对待的,不然国家颜面何存?

2018-09-03 22:01:52

啊达

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民警只不过是接警处理案件,坐在办公室的永远不知道现场错综复杂,心理紧张等情况,各个都是事后诸葛亮,有几个人能做到对现场形势的准确判断,又有几个能做到气定神闲,处理的各个舒服,毫无他人怨言,你们如果都是高手,你们判个案子为什么要好几个月?你怎么就一天不做完呢?不还是一样一下子反映不过来吗?

2018-09-03 22:06:49

南宫轩痕

我不知道说什么,同样的案情,都是为了保护自己,得到的结果却是天上的地下,并且还是依法处警的过程中,作案?我不知道这个名词的具体意思,我可以这样理解吗?是因为处警才作案,那么作案的原因就是处警,那么…好了,希望所有的警察战友们,好好活着,为了肩膀上的扛着的责任,好好活着!

2018-09-03 22:10:50

奇天大圣

这就是中国警察的悲哀,说大了事国家的悲哀!什么叫没有威胁到警察的生命安全,ctm的,两个醉鬼把枪抢过去会做啥这还用问吗?你m的法官,全国警察都关注他们一下,吃人饭不拉人屎的狗东西!

不知什么时候警察这个职业潜移默化的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国家也好,政府也好是不是应该反思反思了?有困难找警察,猫狗丢了找你,和老婆吵架了找你…………,管的过来吗?老百姓上访也要警察去拦访,这样下去能不站在老百姓的对立面吗?

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在负重前行!好听的都会说,有啥用?负重前行也好,流血流泪也好,最后呢,啥结果?

伤透了全国战友的心!张磊的今天希望不会是我们的明天!

2018-09-03 22:14:13

九久玖酒

警察出警的很多事侯,如果不开枪要被刁民歹徒打!如果开枪要被坐牢!敢抓扯持枪的警察是无知刁民认准你不敢对人开枪!就算对人开枪,你也要吃大亏的 警察在任何时候使用枪支只存在是否合法开枪的问题鸣!没有什么防卫过不过当的问题!鸣枪是代表国家对歹徒的最后警告?是最低红线!一旦触碰非伤即死瞎扯什么防卫过不过当!

2018-09-03 22:13:02

海子

如果一名人民警察连最基本的权益都没有,这个社会还需要我们这样一群警察干嘛呢?有困难找警察,有什么事情都是找警察,请记住,警察也是人,警察也是丈夫,也是孩子的父亲,也是父母的孩子。舍小家为大家,到头来还把自己搭进去了,不知道方面的事情伤了多少人民警察的心!依然还在伤我们的心!

2018-09-03 22:19:04

夕 牛

叫法官带着枪去处警试一试吧!那种情形下,你敢保证他们不会抢夺枪支! 一个民警带着一个没有执法权的辅警去面对那些喝了酒的人。死者为大就可以忽略追究他们,所有责任推在民警身上了?真是悲哀!如果当时张所长不开枪,我看只有被打的张所长只能自己被揍,他们也就是妨碍公务,最后被某些没有担当的领导给取报候审放了,或者被这些怕死的法官判个管制拘役。长期这样惯着这人些,以后那就等法官自己去打击犯罪吧!

2018-09-03 22:24:24

Solitude

若人人都如此不知进退,蔑视法律,蔑视执法人员,都如此去攻击执法民警,执法民警莫非只能自缚双手被群殴?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威何在?公众的安全感又何在?被围殴,鸣枪警告都不管用了,这些醉汉那个时候心里还有畏惧么?会考虑后果么?法院判决不公,当人人都无所畏惧,都敢挑衅无视枪杆子的时候,那就是大厦将倾的时候!

2018-09-03 22:28:41

孟孟孟

一群坐在办公室研究法理达到近乎完美的法律工作者,靠纸上谈兵坐而论道来为千变万化的处警现场划圈圈,简直可笑。他们恨不得把警察当成神仙,把一切都计算到零误差正好在法律单位内。如果警察不是神仙,那么就算你已鸣枪示警三声后嫌疑人依然袭警你也不可以打他要害,不能打伤,不能打残,比如你可以打他的头发丝,打他的指甲盖,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部位了。总之,感觉压抑,心痛,为张磊惋惜。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2018-09-03 22:32:42

阳光男人

法官大人说得好轻松,没有危及到张磊生命安全,难道要等两二货将警察按在地上不能动弹大喊救命或者将警察手中的武器夺走才能叫危及警察安全,二郭如此嚣张打的不是张磊的脸打的法律的脸,法律的尊严何在?张磊多次被推桑殴打,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射击,何错之有?醒醒吧,检察官大人法官大人!

2018-09-03 22:32:11

大猩猩

支持张磊平反。张磊被判刑附带赔偿就是个笑话!调查了那么多居然说不具有危及生命安全性,属防卫过当?难道出警的民警非要流血缺胳膊少腿开枪才算正当防卫??建议检察院的和法院的出警去试试

2018-09-03 22:41:02

葫芦娃之??娃

有一好人死后被判下十八层地狱,该好人很不解,去问上帝为什么自己是好人,没有长寿还要下十八层地狱。上帝呵呵一笑,带该人员偷偷观看人间的一幕:老婆正带着孩子为生活奔波,年迈的父母因好人牺牲早已哭瞎眼睛,周围亲戚朋友都远离他的家庭。上帝问,看了你父母孩子妻子,因为你的离去而生活的如此痛苦,难道你不该下十八层地狱吗。

2018-09-03 22:47:51

19938796689

是不是要警察等不听劝的违法嫌疑人冲上来抓扯,把枪抢了如果到时候是警察死了才是正常行为,记住警察是配了枪的,嫌疑人不听劝上来抓扯谁能保证不发生这样的意外,支持张磊,好样的,同时问一句你们给警察配的枪还是配的雷?警察的身命安全如何保障,真的很羡慕美国对自己国家警察身命安全的保护力度

2018-09-03 22:46:52

-Vie

真搞笑,如果是运钞车被抢呢,鸣枪示警以后,第二枪就直接打了,抢钱构成了生命危险了吗?为什么抢运钞车那个时候可以开枪,但是当民警被攻击,安全受到威胁时开了枪就是故意杀人?以后出警是不是只能看着自己被嫌疑人推倒打死?枪也变成一个吓唬人的工具?坏人是否更嚣张了,因为他们都在想,反正警察不敢开枪,开枪他也要坐牢,以后还有谁来维护公平正义。

2018-09-03 22:45:52

鹏少

没人会可怜我们警察,包括我们部领导也体会不了基层所队干警日常所处花面临的问题,所以我们各位仁兄善良之枪要珍惜。只有在基层干过的才能理解你们。法官认为没有危及张副所的人身?假如其两兄弟将张副所头撞到电线杆上是否会致命?他们法官都是坐办公室的书呆子根本没有警察的实践经验。所以各位珍重!

刘骥

这样的判决,何止是让人寒心、心塞!张磊做的一点没错!是在鸣枪警告无效的万般无奈情况下、开枪将危及其自身生命的袭警者击毙!没毛病!那些脑残者们当时是在助长一种在今日必惩处的形为!

应为张磊沉冤得雪!

2018-09-03 22:56:20

包包大人

没危及生命,呵呵,等本人打了差不多快死的时候再开枪。两个出警人员,一个感冒,一个辅警,对着两个发酒疯的,谁吃亏??(再懂警务技能的人,承受着派出所的工作的高强度,身体也会搞垮)难道警察天生是被打的命?!如果呼叫增援,等增援的人到了,都被打了差不多了都!难道谁希望自己被打?然后领导安慰?发个抚恤金?万一打残了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就这么被废了,太可惜了?!基层民警们,出警的时候别忘了带护甲,这样可以扛揍,荒谬

2018-09-03 22:58:32

小时候

所谓的法制进步,就是针对警察执法行为的立法,不断的限制警察的执法行为,总有各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可以由法官或社会舆论压力来作出最终的判决的,比如什么样的情况,才叫生命受到威胁或是危害到生命等问题无法清晰的界限。所以警察执法每一次都是对制定的法律进行试验,看到这样的判决很疼心。支持上诉,希望相张警官会得到好的结果。同时也希望各位战友出警要带好执法记录仪,它就我们最忠诚的证人。

2018-09-03 22:57:17

黑手

我当那么多年警察这是最憋屈的一次,虽然不在一个城市。为什么死了那么多警察都不愿意开枪就是这样,开枪制止了,饭碗不保还进了牢房拖累家人。不开枪万一被莫名其妙打死=白死,如果我可以,我一定拿枪枪杀那边的检察院和审判员。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基层每天都有很多处理不完的奇葩与危险的警情,遇到几个敢开枪捍卫中国警察尊严的全被拘了,愿恶人把检察院,法院的人员都杀死的时候,出警民警千万别开枪!切记

2018-09-03 22:59:48

请叫俺酋长。

我干了8年的协警,看完也气坏了,连警察都敢打的人,连鸣枪示警都不怕的人,在一人被击倒另一人继续攻击警察的人,他们肯定就是横行乡里的恶霸。打黑除恶应该早点展开,早点铲除这些祸害。警察是什么?警察执法就该被打?我是协警我也被打过,拿着刀威胁过,只是我没有枪,要不我也会这么做。

2018-09-03 23:04:49

沙漠红狐望明月

看完判决,我久久不能平静!我想问问检察官和法官:你们懂得警察处警的战术知识和执法规章制度吗?你们干过这项工作没有?你们们有什么资格在自己根本就一窍不通的专业上仅仅根据自己的理解随意的给别人定罪?作为检察官、法官在没有出警经历的情况下(说难听的,你们在面对犯罪分子的刀枪和拳头时,不吓尿也掉魂)不懂得相关人民警察法律知识和出警规定的情况下,在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意见的情况下,凭啥想当然给警察定罪。想想那么多牺牲的战友,想想那么多为社会治安稳定呕心沥血的一线警察兄弟,你们这些靠死啃书本,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的大头矮子,思维是不是偏执了?你们的一言断送了一个民警的人生和家庭,想想这是何等的荒唐。

2018-09-03 23:04:02

大树

看了判决书的题目,我知道结果不是我想要的,看了判决书前半段,我坚信张磊没事了,看了后半段,心凉了。一个公安民警在面对何种威胁才算是构成人身的必要威胁。在当今的司法体制下,寸步难行,绝大部分民警不敢开枪,怕开枪,怕配枪,这不是公安民警的一种悲哀吗?换位思考,换成我是张磊,我也会开枪。

2018-09-03 23:03:54

For the win

不懂基层不察民情,将国家赋予其的权利胡乱行使。搬出一套套法律条文,却不结合实际情况,反而歪曲理解。不知判决的法官是否还认为自己顺应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潮流?我只想说:荒唐至极,大错特错!首先身为法官不明法,违法人的所作所为已经危害了民警的生命安全,并且民警也已经开枪警告,依照《人民警察武器警械使用条例》民警可以开枪。何错之有?其次,作为公平公正的代表,不察实情,仅依照自己主观去判断,试问如何公平公正?最后,基层民警的执法环境之恶劣难以想象,身为法官整日在办公室不下基层难以体会,那么是否可以多深入了解一下,身为天秤不仅要明法治,还应查民情入基层,否则真是“书生误国”!

2018-09-03 23:09:57

浅语、梦微凉

中国警察最大的悲哀就是,国家立了很多约束警察的法律,却没有立保护警察的法律!这种现象就好比“警察的手脚都被困住了,然后还得在被打的时候不能还手,还手还的力度没控制好一辈子可能就完了!”此案的宣判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判决结果是在说,嫌疑人攻击警察了,你警察必须在被攻击的时候把握好自己会被对方攻击到什么程度,然后你还击的时候不能超过这个程度,超过了你就是故意犯罪了!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你才能开枪打嫌疑人呢?那就是得等嫌疑人准备把你弄死的时候!好吧!近身缠斗,等你知道对方准备弄死你的时候,你才发现,你已光荣殉职了!想想中国警察是不是真的很可悲!警察况且不能自保,何以保国家平安,保人民平安?

2018-09-03 23:09:42

A退出江湖

我出警不带枪的每次都放柜子里,检查到就是个违反规定处分一下以后不能配枪了,挺好的,带枪出警嫌疑人看见枪就吵吵拿枪打我啊挑衅警察底线,本来打架的双方矛盾立即转到警察身上,最后处理不当出现开枪结果可能就要进监狱了,我选择被处分不会选进监狱的,以后都不要带枪出警了,好好想想自己的家人老小吧,远离配枪,不要听信他们的要求了,你持有的持枪证都是过期的违法用枪更是要命啊

2018-09-03 23:15:24

哈你个许头

鸣枪示意了还要上前打人,可见这两人有多么的疯狂。如果那个所长当时不开抢,结果是被那两个人打死了,那怎么办?殴打过程中一切皆有可能,不是吗?真是不公平,当警察真危险!警察家属最可怜,因公殉职,给个牺牲给个荣誉。开枪防卫又变成了犯罪判刑,横竖看来,家属都很可怜,没有安全感

2018-09-03 23:16:09

好好学习

我个人认为警察出警发生的一些意外的过错应当出台一个规定由公安机关自己处理,有必要才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跟普通群众不是一个性质,就跟共产党先党内解决一样,法院判决就不考虑依法治国,我们这些警察执法办案每次干什么事没出意外就叫运气好,出意外大家都习以为常,我们执法对象都是些什么人,绝对不是我们每天喊的服务群众的那些人,法律威严比什么都重要,美国警察不管是什么制度,但人家执法就是牛逼,也是我们最终要达到的程度,执法没有威严还谁跟你依法,成本太低,警察执法就是一面盾牌,谁不服就就让谁付出承重代价,我们不执法的时候照样能服务好群众。

2018-09-03 23:20:30

知足就好

民警虽然有害群之马,但是就此案我看了全部的庭审记录!我认为张磊没错!他不但没罪!而且应该值得褒奖!试想:如果张磊没有接警、出警,死者郭家二人不暴力袭警,能有后果发生吗?再说,张磊和郭家死者有宿怨或仇恨目前?干嘛非要置他们于死地?如果真的有仇,那说公报私仇还可以解释!但是关键是张磊不一定认识死者,只是尽了一个人民警察改尽的责任和义务!试问检察官和法官们:张警官的杀人动机何在?没有动机何来故意杀人?醒醒吧!这个社会!如果没有这些正义的警察维持这个不太太平的社会,对于普通老百姓该拿什么维持自己的权益?

2018-09-03 23:26:24

Bella Chang

本案定性错误,故意杀人罪首先要有杀人的意图,而本案民警难道是奔着杀人去的么,本案民警持枪是制止暴力袭警妨害公务,没有任何杀人的意图。所以本案罪名定性都有误,检察院如何过审。定防卫过当也不对,民警在遭受暴力抗法的时候根据暴力级别依次采取徒手,警械,武器。而本案中施暴人员无惧民警手中枪支,直接控制民警持枪的手,无论是否有抢枪意图,其行为都给警察造成有可预见性的生命危险。在这个过程中,民警若有意开枪就是遭受可预见性的生命危险而进行正当防卫,如其当时无意开枪,而是在遭受抢枪过程中造成枪支击发,那就是由于施暴者自身的暴力行为造成的意外事件,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开枪,其行为都合理合法。

2018-09-03 23:23:16

摁黑??

一线执法者永远都是领导门平息群众怒火的牺牲品,在警察的誓言里从未有过公平,他们也不计较那些公平,我希望高院能从新判决,警察的职责是奉献,可是奉献也是要有意义的,而不是因为这样就牺牲了一个好警察,这样的判决只会寒了广大警察的心,如果在有此类事情,我建议警察的战术改变成逃跑

2018-09-03 23:29:42

唐朝侠客

警察是什么?国家暴力机器!警察权是什么?暴力升级的权力!如何保护警察?就是维护警察合法使用武器的权力!此案中,死者殴打他们虽不至于死罪,但他们暴力袭警,三个人对两名处警人员,拿砖砸、抢枪的行为已严重妨碍执法活动、执法安全,执法者的人身安全!难道,非得警察个个都是武林高手?就算是,也怕菜刀吧。

在日益保障警察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的今天,法院能做出如此判决,真正是在践踏法律!换言之,一公民正常马路上行走,警察上前盘问中,其称“我又没违法犯罪,你有什么权来检查?”其妨碍执行公务,难道也不成立?我们应该学学美国警察的暴力升级(按照体制,其实我国也是):一方面是武器升级,嫌疑人用刀,我就用枪!你用枪了,我就更高级的枪,甚至于机枪!配武器干嘛来着?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枪不是用来摆设的!另一方面是罪名升级,本来你没罪,妨碍警察执法了就是罪;本来你是小罪,不服从警察命令了,就数罪并罚!

法官们,请多多用脑子来想问题,而不是屁股!

2018-09-03 23:28:18

K&C

法官大老爷,检察官大老爷:你们出过警吗?你们了解出警的时候面对的压力吗?一方面要调解双方的矛盾,一方面要保证当事人的安全,一方面要保证自己的安全,一方面还要保证配枪的安全防止被抢。警察也只有一个脑袋,不是三头六臂的神仙。警察出警时被当事人殴打,在鸣枪示警以后还用双手抱住民警持枪的手,他是什么行为,无非就是抢枪或者阻碍民警执法,当枪被他们抢走之后后果是什么你们这些老爷想过吗?阻碍民警执法又是什么性质。在抢枪的过程中民警第一反应就是不让对方得逞,这样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弹道?子弹往哪里飞?你们这些大老爷我真的佩服。作为一名基层警察看到这种判决真的心凉,现在警察还有什么尊严,喝酒了钥匙不见了报警要警察帮忙找,找不到对方还骂人还要投诉,真的是心凉,哇凉哇凉的。

2018-09-03 23:27:58

那年今夏

看完了判决书全文,又看完了所有精选留言!我想说如果是检察官,法官他们自身或者他们的家人,在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被一群满身纹身的壮汉徒手击打),而出警到现场的警察有枪,结果枪被抢了,造成他们的家人被歹徒打死,那请问又该怎么判?是不是又说警察不作为,为什么不开枪?如果再不保护警察群体的合法利益,不树立法律的威望,那么就会出现“破窗效应”。如果我们继续放任这种情况发生,而且不闻不顾,那么当警察不再敢于拿枪与犯罪分子作斗争,那么这个社会迟早会崩塌,谁也不要怪,因为我们都是其中的刽子手!

2018-09-03 23:40:55

独家记忆

不从事警察这份职业,永远不会理解警察面对的是什么,说实话牺牲在大案要案的警察有几个?最危险的反而就是平常的一次出警,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面对的是什么,像这样明摆着警力不足无法有效控制嫌疑人双方并且开始袭警的情况下,我也一定会开枪,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谁能保证我手里的枪不会被嫌疑人抢去,谁规定的必须抢枪才能击毙他,暴力袭警就已经够使用枪械了,一个履行自己职责的警察,居然被判刑,做出这样判决的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文盲有什么区别,国家每每整顿警察队伍,我觉得法官队伍才应该好好整肃下,这样判决带来的后果就是让公安干警处置突发情况会瞻前顾后,更会让老百姓质疑警察使用武器的合法性,从而带来更多更严重的治安问题,有了这次愚蠢的判决,再次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家都会想上次一个警察击毙袭警的都被判刑了,怕他干什么而现场处置的警察也会想到这个愚蠢的判决,从而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最可悲的还有这位兄弟的单位领导都是明哲保身的,这样的领导谁遇到谁倒霉!

2018-09-03 23:46:59

最土的土豆

弄法之徒选择性使用。所谓弄法之徒,就是玩弄法度以谋私利的人,这群人不是靠强权,而是靠智力。百姓智浅势弱,面对律法只能遵从,而人群中却必有一群智谋之士,一开始是遵礼守法,继而能在这律礼之下如鱼得水,得财、得势、得舆论,而百姓不敢言其非,继而操纵律法、政务、礼制,最后甚至能反客为主,让律法、礼制乃至政略都听从其安排!其律法越严密,越完善,就越能织成一张天罗地网,让百姓无所遁逃,为法所困却无能为力。到了这个时候,若更无一种能本百姓之心的民本力量来制衡它、打破它,那便是比官僚之祸更加可怕的德贼法患了。为强权所压迫者,百姓被逼到极处尚能有奋起反抗之心,为密法所困者,却就只能在法网之中兜兜转转了。

2018-09-03 23:50:49

Α... ??

建议张磊的律师看一下,希望能给张磊平反!张磊到案后,应该说,当时车上带了违法人员回派出所配合调查,途中遇到二人截停,然后将我推到,对方明知我是警察还将我推到,当时我心里很害怕,于是拔枪鸣枪示警,在我鸣枪示警后,对方仍然向我扑过来,我当时精神就崩溃了,心里已经很恐慌了,我认为对方是要夺枪害我性命,于是在高度紧张和恐惧的情况下,我被迫完成了平时警务实战训教的鸣枪示警和射击动作,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性命!自己都保护不了,还保护别人?笑耳罢了,必须平反,是在束缚两百万人民卫士的手脚!请公正公平对待日夜守护你们的人民卫士!

2018-09-03 23:50:36

??????

我就想问一句话,已经鸣枪示警了,可是两名嫌疑人还是在继续殴打警察,这样我是不应该认为他们是亡命徒,毕竟他们面对枪口还敢继续上,证明他们已经不要命了!他们就是亡命徒!如果检察官法官认为他们不是亡命徒得话,那么我问问你们敢不敢面对枪口继续往前上?再有,面对亡命徒,警察不可以开枪吗?他们连命都不要了,我们要空手去制止他们吗?我感觉我空手打不过亡命徒!请检察官法官给个此类处警的指导意见!

2018-09-03 23:49:35

Mr.Right

已经不只这一个案例寒了全国警察的心,现在的法官检察官都是为民请愿,平息民怨,为了讨好大众,彰显检法的伟大和公平正义,所以基层民警就变得越发卑微且无力,随你们这些高台坐卧的老爷们去吧,终有一天民再不畏法,警再不敢执法,老爷们你们想要的“理想国”实现了,当然老爷们是不需要卑微的警察的保护,有武警,有军队护卫你们在政治中角逐,但是民又会怎样聊生呢?

2018-09-03 23:48:33

佳钰童鞋

特别为警察这个职业觉得心疼又悲哀,说什么和平世界需要你们,难道需要的就是用他们的骨血来维护这些表面的公正?从此,谁来保护正义?谁来守卫尊严?谁来崇尚职业荣誉感?除了责任就是义务,难道就忘记在这些冰冷的条文下,那都是一具具血肉之躯,都是别人的子女,是别人的父母,真的就该打不还手,死不抵抗?或者让触犯法律底线的人来配合他们正当合理的防卫?看看这些,以后谁还敢鼓励自己的子女去崇拜,去敬仰……真是有些寒心了!这把大刀,砍在多少人的心上?!

2018-09-03 23:55:27

想飞的猪

本案的焦点之一是有没有抢枪的行为,dna鉴定已经在套筒上检出死者的成份,并说明了不是血迹,那就证明死者接触过枪的套筒。法院质疑的是做出dna的到底是什么组织,搞了20年dna,真没办法回答你这个问题,这种微量检材在做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细胞在上面,你未必让我全部涂片先看到底是什么细胞,就是看到了细胞,也未必能确定是什么组织,一些人体组织的细胞差别不大,涂了片以后也未必能做出来,毕竟要一定的模板量才能做出来。但做出了dna,我可以肯定死者接触过套筒或是套筒接触过死者,现在80%的dna都是细胞,也没看到有多少法院要求查明细胞的来源,如果都要求查明来源,在重证据的情况下,多的不敢说,起码30%的案件没办法判。法官、检察官不懂这些专业知识就不要乱整,同时公安自己内部也有很大问题,领导不敢担责,给枪还不如给个电警棍,起码电几下不会死,原来都有,现在为什么不给配了?有枪不能开,拿来闹球!现在好像只有特警才能开枪,打死嫌疑人后还可以立功授奖,其他警种开枪打死嫌疑人10个中9个都没有良好的结局。

2018-09-03 23:55:21

蘑菇先森

我是刚入职一年多的新警,当了二十多年警察的老所长告诉我警察生涯中尽量不要开枪,通过这篇文章,似乎得了其中味!警察群体的悲哀,基层公安民警的悲哀,中国法律如果连警察的合法权益都维护不了,那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生命财产安全还能指望哪个守护神呢?

2018-09-03 23:57:56

珈峤'D

看到被告人三字就心酸,什么时候警察带枪是为了正当防卫了?出警配枪难道不是为了制止犯罪吗?如果张磊是看到张准备杀代呢?是不是不捅上一刀就不能开枪,捅了也要鸣枪示警,接着来捅自己才能再鸣枪,再捅一刀才能正面射击?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真是呵呵。。。

2018-09-03 23:56:54

Wang

要是枪被夺走,打死别人或者被打死,是不是失去生命,失职渎职一个个大帽子扣上呢,警察是一般人,不是神,难道让警察在几秒之间,考虑所有可能性。拿着枪瞄上一分钟吗。判吧,站在理论的高度扒瞎吧,危及生命的情形?真危及生命了,你觉得还有机会开枪吗。总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捍卫了法律,牺牲了自己,得不偿失

2018-09-04 00:02:20

永远记得判决书里有一条“张磊在不法侵害行为并未危及其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开枪进行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损害”,都已经抢夺枪支了,不知道法官凭什么认定不法侵害不会危及当事民警的生命,难不成是死者托梦给你们的?可笑!更可笑的是公安机关喊出口号:宁送监饭、不听哭声,意思是干活的人不死就已经很满足了,在里面呆就带几年吧,真不知道凭什么保障执法权益,可耻!

2018-09-04 00:01:18

释怀 ??

哎!我们一线民警,现在都没有配枪,高层怕我们出事,感觉就是不当我们一线人的命是命,有些人好茶好烟吃起抽起,违法的拿刀子相砍我们也只能望起吼起,那个敢上啊,上去不是送死么,想想真的不值得,调离岗位没有关系不帮调动,社会啊社会,有时候想想进来的激情,哎,还是早点睡觉,明天还要值班,这就是生活,也许用赤手空拳把暴力抗法打翻的,可能等我们的又是一堆材料情况说明。

2018-09-04 00:00:32

A0A正骨推拿

张所长,你怎么就不会像电影里那样等别人架打完了人打死了,再去现场处理呢!然后再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你都要去输液了干嘛还跑去出警?脑袋烧出问题了?还是班没上够!或者是想挣点加班工资?找个单位当保安队长说不定待遇都和你工资差不多!枪是你能拿的嘛?制服是你穿的嘛!你也真是的要故意杀人还浪费三颗子弹!平时训练不到位吧!你看看电视里都是一枪带走一个!

2018-09-04 00:06:20

屌丝松少??☆?(ゝ。?)

我也是警察配枪给我干什么?配枪给我当摆设吓小孩子吗?!已经几次严重警告没有用最重要的是已经严重危及到我处警人自身安全了、如果当时不开枪那肯定是我处警人死翘翘了!如果是我我不会浪费子弹从严重警告到结束最多三颗子弹要警察怎么维护治安要警察怎么打击罪犯要警察怎么为人民利益及安全挺身而出!唉唉我也是醉了照这样看来那么我们警察处警或者执行任务遇有不配合的然后还袭警的那是不是只能乖乖的选择打死我们警察…………

2018-09-04 00:04:04

吴越

多少前辈坚定着心中的公平正义保卫着人民的安全 他们也许从未想到 自己纯粹的初衷却为自己引来了牢狱之灾 没有领导的支持 更没有大环境下的维护 最讨厌的是检方的起诉法院的判决 就好比被猪油蒙了心 他们迷茫他们不解他们也许陷入了自我怀疑 穿着这身警服到底图什么的 一桩桩一件件湿了他们的眼眸寒了他们的心 当警察失去执法权威执法尊严何谈身份的自豪感职业的荣誉感 一次次的倒追责任让一个个纯洁高尚的警察 手不敢动了 棍不敢甩了 枪不敢开了 情愿渎职吃个处分起码保住这身皮子 这些案例多少次寒了公安民警的心 为此类案例追责的老前辈平反 从我做起

2018-09-04 00:03:13

淡定从容

如果所发文章所有细节属实,事发后作为张磊所在单位的上级部门做了那些工作,领导的担当去了那儿,你现在官居何处,张磊出狱后你见了他是否会难堪?此案应该是其他分局办的案子,你们认为你们的立案和涉嫌罪名是否正确?检察院侦检批捕时是在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下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的,当时参与的办案人员你们是否感到心酸?当事法官你是不是认为两条人命判张磊八年你是看他是警察才这样判的?

2018-09-04 00:29:43

妹喊妹得菜

平反干嘛咯?意思就是检察院,法院有错了吗?还是证据有问题啊?但是就目前这个判决书来看,法院有法院的解释!平反张磊前辈以后!张前辈还能保持那份初心不变吗?平反张前辈以后是不是要把郭家那几个告他们袭警啊!也告不了了,人都死了。枪这种东西也就背背而已!实在是挨了几刀命大不死的话就考虑拿枪用用!我还是觉得辣椒水和盾牌好用!但是辣椒水是过期的!盾牌也不经得敲!警棍还会伸缩!防刺服爱卡外腰带!执法仪容易被抢!当然了警察都鸣枪了,还往前冲,他们还有什么不敢的,无知者无畏,当然了他们并不是无知,我打懂事起就知道什么是警察,警察是什么,难道他们两个不知道?谁给他们的胆子把警察推下沟里,要是沟里有鳄鱼,有老虎,有钢筋怎么办,是不是牺牲的就是张前辈了。最后就是能有平反的一丝希望那肯定就要去努力争取!祝张前辈经得住考验

2018-09-04 00:33:15

凡心未了

五年前的案子……对比当今的昆山案,从五年前民警出警持枪被袭,鸣枪击毙判暴徒定为故意杀人,到如今当街被砍拾取凶器自卫还击判定正当防卫,推动法制进步的似乎不是维护法律的群体,而是孜孜不倦挑战公共安全的不法分子……假如昆山事件被砍的当事人是一位执勤民警,司法公正,你还有信心在大众媒体的舆论下昂头向前吗?

2018-09-04 00:37:25

ò平常心ó

什么叫没有威胁生命???麻烦你们这些坐在家里的法官们出抓捕一个嫌疑人!我只想说,张磊最好的结局是什么,就是自己死了然后把对方也打死了,最后给个烈士,这些伪君子在舆论上说下,然后就是张磊被人们遗忘。。。。兄弟我只想说,你太把警察当回事了,也告诫各位正在值班出警的兄弟,宁可不作为也不要毁了自己,因为你不仅代表自己,你想过你已这种结局被抓,你的家人以后会被别人怎么看?你的孩子在学校会被怎么看?我不为你声讨,因为见得太多麻木了,兄弟!

2018-09-04 00:40:58

什么也不说

如果枪被抢了 再打死别人 这个所长还是没有好结果 我看最好的结局就是警察不要配枪了,有事喊特警来处置得了,检查官脑子不知道怎么想的,只知道防卫过当,有没有想过枪如果被抢了怎么办?会不会打死别的人,如果打死了还是警察开背这个锅,那配枪干什么,难道3比2的警力配置,警察先撤退?搞笑,如果这个检察院的到新疆来 还是这一套说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真替这个所长可惜

2018-09-04 00:44:49

考拉之恋

鄙人是基层派出所一位小小民警,出警无数次,曾亲身办过一个平民只甩了一巴掌,就打死了对方的案子,案子最后定的故意伤杀人,无可厚非。但是本案涉及的是一位正在出警的民警,在多次遭受攻击,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击毙来犯。法官们,试问出警民警处警的目的是为了制止违法犯罪,在自身遭受攻击的情况下,何以保护社会?多次鸣枪警告无效,还攻击处警民警的人,你确定是良民?法官们能保证这些个良民不是来夺枪?你们能保证徒手攻击不会让民警生命不受威胁?穷凶极恶之人,理应枪毙。国家社稷,公安系于一半。没有基层民警没日没夜的鞍前马后的拼命,何来社会太平?何来法官们明天坐在办公室,悠哉的喝着茶,吹着空调的舒服日子?况且处警民警身份特殊,环境特殊,好好看看中国人民警察法中的民警使用武器条例吧。社会要进步,法制要健全。法官们,你们知识渊博,应该知道美国等国外警察是如何执法的吧,国外的法律是如何保护警察的吧?我永远支持申冤平反,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大不了脱了这身衣裳,至少我小命还在。

2018-09-04 00:47:18

Ag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我庆幸我们没有要求配枪。看了张磊的判决,刀枪入库,也许是对民警的保护吧!但我很想问问检察院的公诉人,法院的审判长、审判员,张磊故意杀人罪名的故意性体现在哪里?是和二郭有仇非要致他们于死地?民警张磊的正常执法和处置过程,最后却被你们冠以这样的罪名判刑八年!到底需要多少民警的冤狱和牺牲来换取所谓的法制和法治?!这是警察的悲哀,法律的悲哀,但现实会证明,长此以往,最终受伤害的是每一个守法公民,包括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因为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希望法律能还张磊一个公平,希望法律能还社会一个正义!支持给张磊平反!

2018-09-04 00:55:21

小赵

作为局外人,真的为警察这个行业感觉悲哀,正当防卫还成犯罪了,如果民警出事的话就立个功,陪点钱,安慰一下家属,你能陪回一个人吗,能陪回一个幸福的家庭吗?人民警察都寒心了,以后还怎么保护人民,赤手空拳,还是等着罪犯来挑战警察的威严,可笑,大半夜看见这个文章心里说不出的滋味,作为一个基层警察的家属看见这个案件,今天晚上是睡不好了,挺张磊警察,为你的家人感到心痛

2018-09-04 00:57:26

浸润

法院判决的不是张磊,他们审判的法律尊严。法律没有了尊严,民警还怎么去执法?执法的意义何在?警察配枪干什么呀?今后就让法院把枪都收走自己带上吧,警察拿块砖去处警就可以了!遇到事,扔完砖就跑,保管不会蹲八年监狱!法院判决的法官,如果你的儿子是警察,你该怎么教他去处警呢?公平公正难道只是对违法犯罪的人适用,对警察就例外吗?此案不平反昭雪,天理难容啊!

2018-09-04 01:01:45

虎娃

哪有岁月静好,只是有人负重前行。我们心中有一颗公平正义的热火,但明显的法律缺陷,难道非得等他们拿刀后,警察才能开枪吗,已经是严重阻碍执法、限制民警活动、危害民警生命,万一他们那一拳打在民警的天堂穴,打死了咋办呢,你们难道不会给民警判一个不作为的罪吗。当有一天公安失去公信力和权威性了,希望检察院、法院能把社会治安管好,好好收下烈士的荣誉。

2018-09-04 01:09:28

道法自然

张磊啊张磊,你们是共和国有史以来最冤的人民警察,你们一心一意为人民、为了共和国,可到最后,国家和人民给了你们什么?国家和人民为你们做了什么?你们的冤屈,是国家和人民的悲哀。

不过也好,这一纸判决,让你们彻底认清了这个社会,认清了有些“人民”,也让你们更清晰的认识到,什么人什么事不值得去为之拼搏,什么人什么事才是值得你们用性命去为之奋斗!

2018-09-04 01:15:23

后会无期

我有一个警察朋友说,他心寒得很,以后他遇到这种事,要么乖乖挨打,要么给自己一枪算了。我就笑了,乖乖给人家打?万一人家打你时候下手重了扭到自己的手咋整?到时候法院要判你个骨头太硬且没有选择完美的挨打姿势,才伤害到暴力抗法者呢。朝自己来一枪?万一法院又要判你惊吓到抗法者,且你的贱血弄脏了暴力抗法者高贵的衣服呢。依我看,遇到这种情况,警察还是赶紧远远逃开的好,不要影响人家违法犯罪的权利,法院是保护它们的这种权利的,警察惹不起,但躲得起啊。该法官和检察官,是在鼓励社会人们暴力抗法,逼迫警察不作为呢。但愿有一天,被暴徒殴打的是他们的家人,让他们尝尝他们逼迫警察不敢作为的苦果。说真的,我深深地怀疑,这些检察官法官,是反华势力培养的走狗,特地来致力于毁灭警察,鼓励暴力抗法,致力于中国陷入混乱的。

2018-09-04 01:28:21

Skin

我们这边的派出所都是把枪锁上的,安全的很!上周出警遇到一个醉酒的,那人当时很兴奋,提着一把这些地方用来砍柴的长砍刀,加木质握把应该有1.5米左右长,我们三个人出警,我和另外一个同事是退役回来的,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他已经把一个人打进医院了,我们到他面前时说:这是我的事关你们警察啥事,老子打了人赔钱就是,流弊惨了,刚到现场我就去抢了一下砍刀没有抢到,他看见我们去抢刀后直接把刀提起来对着我们说:警察牛逼的很啊,老子照样砍,还说看你们的子弹快还是我刀快!当时连抢都没得真砍我们,就跟切菜一样!后来我同事称他不注意把砍刀给他抢走了,他就去追我同事,我赶快上去从后面把他放到了。当时没感觉什么害怕或者其他后果,当时周围还有不少群众,我们想的就是咋样把他控制下来,真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鬼才有那么多时间考虑那么是不是正当防卫,去考虑他是不是真的要砍我们……所以战友们出警时最好先评估警情,我们毕业时母校送给我们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一生平安!人民背后有国家,军队,警察,消防等等保护他们,而我们只能靠自己,我们家里也有父母妻儿,我们也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

SuMMeR

曾经看过一个美国法官的案例,具体记不清,只记得美国的法官说过:“我不是战术专家,我无法判定警察开枪的时候是否是最合理的选择,我唯一的依据就是警察开枪是否合法。”,我想这才是一个正常的态度,没有人能模拟出一线民警在出警时所面临的状况要用什么样的战术动作,一切都是当时的临场发挥,你可以事后复盘说他如何如何不合理,但不能轻率的说他不合法。

2018-09-04 01:46:48

刚刚好

如果这样的一名基层民警(虽然是副所长)在如此情况下对袭警人员开枪还被检察院方定了罪被法院判了刑,想想吧,每个民警都有自己的家庭,今后派出所的民警谁会带枪执法,谁会上前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看看吧,不行就请示,省得处理不好脱衣服是小事还会被检察院、法院搞进去,得不偿失!

如此以来,受伤的是基层民警受害的是普通百姓,高兴的是那些不法之人和曾经被公安机关打击过仇视公安民警和政府的人。

真不知道这个时候政法委去哪里了,公安部的领导怎么看待这样的判决

为江苏昆山检察院点赞!

对于贵州检察院,法院无话可说

2018-09-04 02:02:50

人走茶凉

中国讲究的不就是依法执法吗?整个过程虽然死者二人在抓挠其张所长这就已经是抗法,其二还上前试图抢张所长枪,这已经不是抗法了,这是挑衅整个公安和整个执法系统的法律法规了,更是亵渎!其三,如果枪支被死者二人抢去,那后果可想而知?法官只会用法律来一条一条定义其张所长的犯罪事实,但现场情况你可能一无所知,虽然你们调查取证,但没在现场所以不知道现场的情况,只能听取证人一言一词。虽然说的一些不正确,但真的让人很寒心,一个为国家为社会做事的警察就因为防卫过当被判八年!呵呵,以后还有谁出警会认真做事,难道办事中还要考虑是不是防卫过当?出了什么事难道就让法律低头吗?那不如把所有枪支收回,遇到此类情况就站着被捞被抓,时候因工伤报销算了,谁还愿意去触这个眉头,做也是错,不做也是错,那还不如罢工!

2018-09-04 02:31:54

『逆境乾坤』羅

我不喜欢美国的一切,但唯独对于美国的警察执法程序欣赏,遇见任何不法行为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亮明身份——口头警告——持枪警告要求抱头无条件接受执法——无效则击伤或者击毙!一气呵成。

我生在中国,我深爱我的祖国!但我们的警察几乎没有多许威严可言,因为我见得太多太多……人民的警察在多数情况下活的甚是卑微,靠的不是合法持有的配枪,而是纯靠一身警服和一张讲得牙齿出血的嘴……嘴能保护人民?警服能罩住犯罪嫌疑人?不如建议警察都从武术学校招聘高材生得了,最低标准是一个能打五个以上,轻功八级。面对危险或者威胁,掏个枪得思考良久,比做贼还心虚,想得最多不是如何依法制服犯罪嫌疑人,而是……开枪后果如何如何。有时候我好奇得很,警察条例上是不是有这么一条:在正常执法过程中,警察必须得在挨两刀以上,被捶打五拳以上……或者生命垂危之际……类似这个标准才能持枪执法?

是的,任何行业都会有粗心大意的人,但我凭借直觉相信,武断一些,怎么看都觉得,这个警察一定不是随意践踏他人生命的那种人!

伸张正义是警察的本职,依法执法是警察的权力,保护人民可以英勇献身,但可不可以让所谓“英烈”、“壮烈牺牲”等轻如鸿毛行为少一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匡扶正义的一方,而且是奉公执法的,绝对不该是“先该死”!

2018-09-04 02:51:17

記憶的☆承諾

“不法行为尚未危及张磊生命安全”,证人证言大部分都表明他们无视警察的身份和行为,都在不停的抓打张磊,即使鸣枪示警都不起作用,这是“尚未危及生命安全”吗?难道要被活活打死才算?之前已经有人抄砖头要开了张磊了,如果后面厮打的过程中再不开枪,他们还不一定会从地上拿起什么东西了。我不懂法,但是我知道警察保护人民、保卫国家,面对危险他们从不后退,出了事情、作出这样的判决,让很多人都感到心寒了,这样让很多警察在今后执法过程中,会有所“保留”,后果就是百姓和警察自己的危险大大提升、安全使人担忧,希望能够重新审判,关注物证和证言的细节,还张磊一个公平。

2018-09-04 03:05:07

匆匆那年

殴打民警就是危及生命安全行为,难到必须被打到失去知觉才算危及生命安全吗,这是哪门子标准,法院,检察院依据那个文件判定被殴打时没有危及生命安全,照这样日后大家,不打死,警察不能开枪吗,劫持人质,不被杀,不能开抢吗,再说造成死亡,警察开枪造成死亡很正常,何况被打情况,法院,检察院去特种部队找专门的狙击手也不能保证在被打情况下开枪不伤姓名,法院就是这样判决的吗,法律真健全

2018-09-04 03:06:33

剑刃℡

我是以后不碰那玩意了,一粒豆子都能打死人,虽然制止后,发生了后续的事,要是抢被抢去了,后果不堪设想。想想北京那个民警,用手制服不小心就挂了,公务配枪本就是警械,警告无效,还要抢枪。以后得跪在地上“求求你跟我们回去一趟吧……”,我相信警察,不会乱开枪打人,但总有一些人会认为,开枪就是不对。试问如果警察不能维护社会稳定了,谁都敢乱来,那么万一有一天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向警察求助,警察也无能为力的时候,你会不会抱怨警察,你会不会觉得警察依法履行职务时,有无遵守必要性。配枪是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更是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个手段。我个人认为,张磊并无违法开枪。不需承担责任,应该嘉奖。曾经的我是个实习生,在抓捕一个吸毒人员时,将他的菜刀抢取了,之后他见跑不掉说跟你拼了,还好制止住,随后在他口袋里还有一把弹簧刀,运气好,不然我是否还活着。未发生的事,不代表不存在的危险。有多少警察想当一个警察,又有多少人因为一些小事失去生命,公安队伍虽然人多,但事却是每个单位事情加起来的总和,不紧要承担自己的生命危险,更是要承担执法风险。面对凶徒,有人说警察有枪呀,如果有一天面对歹徒的时候,百姓任性乱为的时候,我们只能肉搏的话,那我不一定能挺身而出,作为盾牌的我们,因为意外太多,我也有家有亲人,我作为公职人员,是应该无私奉献履行职责,但我没有超能力,也预知不了下一秒会不会出现意外。

2018-09-04 03:33:53

君子兰

一,张磊是接到报警前行处警,其行为是合法的;二,张磊携带抢支的行为是合法的;三,张磊在处置暴力袭警时被死者二人打倒在地,靠徒手制止犯罪行为显然无效的;四,张磊受到暴力袭警时口头警告无效后二次鸣枪示警,其措施是合法得当的;五,死者受到二次鸣枪严厉警告乃继续实施暴力袭警的犯罪行为,其行为是非常严重的,其行为的发展不特定性,同时其行为给张磊对事件发展造成误判,事件发生的结果是不服从警察命令造成的,在整个过程中死者负有主要责任;六,张磊在处置暴力袭警中口头警告无效后二次鸣枪示警乃无效,第三次对地面射击乃无法制止死者的犯罪行为后才对死者射击,张磊使用枪支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七,张磊的行为是为制止暴力犯罪而采取的合法行为,其行为符合制止暴力犯罪时警察的无限防卫权;八,事件发生后张磊主动到案,如实陈述事件发生经过,接受调查。综上所述,张磊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8-09-04 0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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