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2日起,由济南市公安局制定的《济南市涉物流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在全市正式施行。此后,举报与物流寄递相关的违法犯罪线索,将有机会获得重金奖励。

该举报奖励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举报人可以采取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或者发送信函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涉物流寄递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范围包括不法分子向物流、寄递企业托运、交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毒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传染性病原体、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假冒卷烟等假冒伪劣产品、走私卷烟等走私物品及其它禁限运、禁寄物品的行为;物流、寄递企业未执行验视制度或明知托运、交寄物品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毒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传染性病原体、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假冒卷烟等假冒伪劣产品、走私卷烟等走私物品及其它禁限运、禁寄物品仍予运输、收寄的行为; 物流寄递企业与不法分子勾结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运禁寄物品的行为。

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破获治安案件,每行政拘留一名奖励100元,最高奖励1000元;根据举报破获刑事案件,每逮捕一名奖励500元,每直诉一名奖励300元,最高奖励2000元;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涉食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在上述奖励标准基础上,治安案件每案追加奖励500元,刑事案件每案追加奖励1000元;举报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走私、寄运毒品的,根据缴获量每案奖励1000元至10万元;举报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走私、非法寄运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每案奖励2000元至2万元;根据举报线索,查获利用物流寄递渠道非法寄运烟花爆竹案件的,每案奖励200元至5000元; 根据举报线索,破获利用物流寄递渠道非法寄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每案奖励2000元至1万元; 根据举报线索,查获利用物流寄递渠道非法寄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每案奖励200元至1万元。

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享有奖励申请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申请奖励,并在接到奖励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领取奖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近年来,济南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物流寄递保卫支队围绕全市“四个中心”尤其是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部门协作更加紧密。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将我市按行政区划分为三个片区,成立联合监管执法小组,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实现了对全市寄递企业划片监管。共联合检查企业网点215家(次),查封无证经营和隐患突出的物流寄递企业网点31家,监管质效明显提升。二是摸排检查细致全面。对全市范围内物流寄递企业开展摸底核查、暗访检查、整治攻坚战等专项行动,对企业、网点、从业人员分级建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全市共出动警力16000余人(次),检查物流寄递企业网点13900余家(次),整改物流寄递企业2500余家(次)。三是处罚打击坚决有力。始终保持对物流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制定了《关于依法办理物流寄递行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监督检查物流寄递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范(试行)》;侦破了一批销售假冒化妆品、贩卖仿真枪支等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进行的违法犯罪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未严格执行安全查验制度的两家寄递企业顶格处罚,每家罚金22万元,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四是安全管理日趋规范。在严打整治高压震慑的同时,更加注重法治引领、规范引导,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物流寄递行业治安管理的通告》、《物流寄递企业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规范。向市人大提报的《济南市物流寄递业治安管理规定》已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正在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夯实执法根基为公安机关行业阵地管控提供强力支撑。五是社会宣传颇具成效。印发《民警提示》和《禁寄物品目录》20000余份,在全市物流寄递企业网点全面张贴,与各大通信运营商合作,向市民推送物流寄递反恐安全提示短信10万余条,不断强化公众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目前我市寄递业实名登记率已达99%以上,全市基本形成了实名收寄和开箱验视的共识。

此次出台施行涉物流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目的是进一步动员广大群众主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强化物流寄递行业监管、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构建全民参与的物流寄递安全管理模式,持续压缩涉物流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生存空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物流寄递行业稳定有序发展。

首席记者 吴永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