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一旦被执行人逃往境外,不仅给执行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也将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日前,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边控限制出境措施,成功拦截并扣留了2名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法人拒不履行债务,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据介绍,肖某原系大亚湾一家工艺有限公司的员工,从事切石工艺。因在工作中接触粉尘,2016年,肖某被诊断出职业性矽肺贰期,并被认定为工伤。

案件经仲裁、诉讼程序后,该工艺公司被判令应向肖某支付工伤赔偿款共计50余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未履行债务,肖某只好向大亚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调查,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工商登记显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严某。此后,执行法官多次设法联系严某,责令其立即履行债务,但严某仍以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严某采取边控限制出境措施。

出境香港被拦下,依法拘留十五日

今年8月25日,执行法官突然接到来自深圳海关的电话。原来,严某正打算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香港,不料却被海关拦截,并被告知其被限制出境。随后,严某被依法拘留十五日。

据了解,这只是大亚湾法院采取联动执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法院积极与海关、公安、边防等部门加强协作与配合,采取边控措施,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作用,突破执行瓶颈。至今,该法院已通过边控措施查获4名失信被执行人,共牵涉3起执行案件。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郭秋成 通讯员 章婷吴铁辉 周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