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王旭辉、曾焕强、唐克祥、丁志达、丁晓东、蔡红英、蔡进东、蔡剑文、田旭东、张帅奇、黄少毅、姚庆火、吴聪海、吴一郎等14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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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 李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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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王旭辉、曾焕强、唐克祥、丁志达、丁晓东、蔡红英、蔡进东、蔡剑文、田旭东、张帅奇、黄少毅、姚庆火、吴聪海、吴一郎等14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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