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丰县分公司(下称中国联通清丰分公司)古城营业部经理吴国献,盗用公司宽带线路,将25万宽带费占为己有,被判职务侵占罪,获刑二年三个月。

吴国献于2008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联通清丰分公司古城营业部经理,负责所辖乡镇社区网格的收入、发展、维系。

经查明,2009年至2013年,吴国献在担任中国联通清丰分公司古城营业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盗用中国联通清丰分公司的宽带线路,私自发展宽带用户并收取宽带费,收取宽带费共计25.31万元未上交中国联通清丰分公司,而据为己有。

2015年1月14日,吴国献被清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30日因涉嫌犯贪污罪被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并于同日由清丰县公安局执行,2016年4月29日因涉嫌犯贪污罪被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法院认为,吴国献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违法所得253140元予以追缴,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丰县分公司。

濮阳头小编有话说:作为一名经理,一个公司营业部的负责人,应当担负起在职期间的责任,遵纪守法,起带头模范作用。但是这个经理却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知法犯法,实在令人憎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做合格公民!

信息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