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的区别,就是建立在契约精神上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的约束,那么人类社会也就和弱肉强食的蛮荒部落没有区别了。在当代社会,像找工作、租房子等涉及比较大的资金流动的情况的时候,一般来说都需要事先签订合同,表明合作意向以及用于事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最近一名女房东就在租房的时候遇到一名蛮不讲理的房客,先违反了合约还提出无理的要求不说,甚至还扬言要把房东曝光到网络上,让她成为一名“网红”,搞得现在房东都不敢随便出门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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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女士是一名房东,前段时间把自己的一间房子租给了一名30多岁的女房客,两人在协商完房租等相关事项之后达成一致,于是签订了一年的居住合同,房客也交付了租房的押金。但是就在3个月前,这名女房客却突然表示自己想要退租,希望袁女士能够把押金退还给她。但是根据合同上的有关规定,没有住满一年的情况的话,是属于女房客的违约,因此这个押金是无法返还的,这个也在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双方也是事先达成共识的。

但是这名女房客却突然翻脸不认人了,她要求袁女士退还自己全部的押金,否则就要把她的“恶劣事迹”添油加醋地曝光到网络上,让她从此背负“黑房东”的罪名,让她的房子一辈子都租不出去。房客的倒打一耙可把袁女士给气坏了,但是她也清楚地知道现在互联网的普及程度,如果她就此造谣出去的话,自己恐怕真的会被网络暴力给整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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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女房客真的那么做了:她发了一条朋友圈,同时把房东夫妻俩的照片换成自己的头像,借此来造谣生事。现在袁女士已经被逼得不敢出门见人了,生怕一出门就遭到他人的谩骂和殴打。无奈之下,她最终联系了当地的媒体,来帮自己讨一个公道。

袁女士委屈地表示,这个房客在入住3个月内,把房间搞得一塌糊涂,很多物品都被损坏了,房客养的狗还把墙壁抓挠得伤痕累累,这些钱自己都没和对方要,只会按照合同的规定扣除押金。现在对方反而来找自己退还押金,自己实在是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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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当着记者的面,袁女士拨通了房客的电话。房客在电话当中再次声明了自己的诉求:虽然在住期间确实对屋内的物品有所损坏,但是自己愿意拿出1千元赔偿费,但是剩下的1500元押金必须退还。遭到袁女士的拒绝之后,女房客恶狠狠地说道:“你也不打听一下我是谁,你知道我的朋友是做什么的吗?”后来袁女士报了警,希望警方能够帮助自己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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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待这件事呢?你觉得房东应该退还押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