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常用“三妻四妾”来描述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实是谬论,中国古代其实还是一夫一妻制,只不过男人可以在正妻之外再买来一个或多个妾,所以应该叫一夫多妾制。在古代由于妇女地位低下,再加上社会生产力低需要大量增加人口,因此法律允许男性们买妾多多造人,另外在古代官员去异地上任时(特别是带兵的将领)是不能携带家眷(这个家眷是指父母和正妻)的,古代探亲交通又不方便,夫妻长期分离极易影响身心健康,所以也允许官员们买妾就地解决生理需求问题。

在古代的家庭中妾的地位是低下的,妾不能为“娶”,只能称为“纳”,“纳”从字面上看是收入、接受、贡献的意思,基本上纳妾可以理解为买入,既然是买入,那就可以当做一件物品而不是家庭成员。妾吃饭时不能和正妻同桌,只能站在一旁伺候,妻有权力管教妾,可以将她们随意打骂、买卖或者赶出家族。

妾所生的子女叫“庶子或庶女”,他们是没有任何家庭财产继承权的,在富裕家庭中的庶子女不能被称为“小姐”或“少爷”,这个是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嫡女们的待遇,而且只有嫡妻才有资格称为庶子庶女们的“母”。嫡母杀死做为庶子生母的妾或姬,庶子不得反抗迕逆嫡母的行为,不得向官府告发生母之冤。

在妾之下还有姬,姬的地位更为低下,一般是指买入的贫困人家的女儿做为待客的舞女、歌女以作娱乐之用,姬大概也就和家中婢女、仆人的地位差不多,妾和姬都可以用来招待客人,甚至可以安排和客人共枕交合,如果客人满意还可以把她们当做礼物随意赠送出去。

综上所诉可见在古代家庭中姬妾毫无地位可言,她们基本上只是男人解决生理需求和生育的工具,在古代严格的宗族礼法之下,成为姬妾的女子被压迫,被欺凌,却永远无法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