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但是很多西方国家是没有死刑的。违法必究,犯罪就要接受惩罚,甚至死刑。可是在废除死刑的国家,很多恶性案件只能够依靠增加服刑期来做出判决,所以有人会被判处几百年、几千年甚至上万年的有期徒刑。

2013年,美国53岁的前校车司机Ariel Castro将三名女子囚禁在家做性奴长达十年之久,被判处1000年监禁,不得假释。

1989年,泰国的Chamoy Thipyas因传销欺诈、骗取1.6万多名泰国民众共计2.04亿美元,而被判处141078年的有期徒刑。不过幸运的是,他只坐了3年牢就因新政府上台而被赦免。

而西班牙的刑罚制度基本上就是数罪并罚直接叠加,2004年,西班牙3名基地组织成员制造了震惊世界的火车爆炸案,造成2973名无辜者遇难,被指控犯有2973项谋杀罪,每宗谋杀罪量刑为25年,因此每人被判7.4万年有期徒刑。

当然还有一个倒霉催的邮递员,没有杀人放火,却因丢失40000多封信件,被判384912年。

反正谁都别想活着走出监狱,100年跟10000年也没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