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上了热搜,浙江金华小伙滕先生好心扶起摔倒的路人,却被对方(曹某 )一口咬定是他自己撞的。
在监控暂时没找到的情况下,小腾的电动车被扣留,对方家属还要求小滕垫付医药费,且说了一些难听的话。
幸好,在警方的努力下,9月6日,王警官在一家钢材店找到了拍到事发画面的监控视频。
王警官说:“从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后面这辆电动车开着开着摔倒了,两辆电动车还是有点距离的,不是很近。”
这段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实真相,事故认定出来了——伤者自己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真相大白,按理来说这事应该收尾了,不过伤者家属的态度让这事又出现了转折。
当日小滕去交警队签字时又遇到曹某老婆,她仍然没有只言片语的道歉之意。小滕要求其补偿这几天来回警队的打车费、事故拖车费等,她却说‘你好人做到底,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我老公’。”
气得小滕当场直接表示要起诉他们,曹某老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那你起诉好了,并说小滕要是想当雷锋,她会去叫记者,叫电视台,叫报社。
万般无奈中,小滕将事情经过发到当地论坛。结果这件事火了,很多媒体,电视视台都想了解此事。
7日,一名男子打电话给他问情况,但未表明身份,通话7分多钟后称是曹某的儿子,希望他把网帖删除,并表示会照价赔偿损失。
9月13日,滕先生向法院递交诉状,小腾向法院起诉老人一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块钱,并要求对方登报公开道歉。
他的这种做法受到了大部分网友的支持,网友发声要众筹诉费,他却表示已经有律师答应帮他免费办理。
9月11日,滕先生更新起诉进展,表示要让无视诚信的人尝尝自己种的苦果。
与此同时,网上正在流传一个视频:
老人家属得知滕先生要起诉后说:“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做了好事被讹,起诉还被叫“白莲花”,这更引起网友的气愤,绝大多数人支持小滕维权——
做为中国第一例起诉讹诈者。小腾要的当然不是钱,他的初衷是想让讹诈的成本变高,让我们以后更有底气去扶人。
可能是对方态度很好,14日晚,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曹某家属已经向小滕道歉,并与其和解,双方决定不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原本要求的损失赔偿也不用了。小曹表示原本要求登报道歉需要五六千元将会以其名义捐给金华市的红十字会。
双方短信聊天截图
上图来自新浪微博北京青年报
此次起诉末进行到底,很多网友虽有遗憾,但也表示理解。
希望大家今后遇到正义蒙羞时,敢于并善于维权,这样恶人恶行也就不敢如此横行!只要好人的心还是热的,当有一天,家里的老人在路在摔倒了,定会有人大胆的帮你扶起来。
为什么好人难做,坏人横行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帮扶弱小,要懂得宽容。坏人为害一方,放下屠刀可以立地成佛,而好人总是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取得真经。
扶与不扶这个问题已经被讨论很久,事出紧急,看到有人摔倒,90%的人条件反射会去扶,但60%的人理智战胜本能没胆去扶。
没监控,没人证,自己手机的音频视频无人承认,帮垫付医疗费用。难免遭家属质问“不是你撞的,为何又要掏这医疗费?”
2006年,轰动一时的彭宇案。
彭宇好心将骨折倒地的徐寿兰送到医院,并垫付医药费200元。
但徐寿兰却指认彭宇撞了她,应负主要责任。
彭宇否认和徐寿兰之间发生过碰撞。
没有证据证明清白,法院最终对彭宇做出赔付的判决。
留下无数网友为好人鸣不平……
2014年,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的吴伟青在驾驶摩托车的时候,路遇拄拐同向行走的老人周火仟,目击者称周火仟突然摔倒,在其前方的吴伟青回身搀扶时,周指认就是吴驾驶摩托车撞伤自己。
由于事发地附近并没有视频监控,也没有目击者。事发第三天,在给亲友逐个打电话喊冤后,吴伟青跳塘自杀。
而在吴伟青自杀之后,曾声称“被撞”的老人周老汉却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承认是自己摔倒在地,与其此前的说法截然相反。
伤心欲绝的吴伟青家属,图源:广州日报
再回想一下文章开头那位浙江小伙,如果警方没有找到监控证明清白,再加上那个路人的指正,那小腾就要背上一个撞人的罪名,而他在事故材料上写下的是扶人,与大众认为的事实不符。这样一来,他除了要负事故责任外,还有可能被公司解雇,他自己以及他的家人将要为这次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买单。
而对方呢?在真相没出来之前一口咬定是他撞的,还说出各种难听的话。当真相出来后不但不说感谢的话,连道歉的意向都没有,就连小滕提出赔偿打车费之类的也被拒绝。
当事件上升到不可控制的时候,对方方才出来道歉,赔钱,结果就获得好心人的原谅。
也许这真的是一场误解,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但这件事背后的信任危机实在让人揪心。
坏人横行,相比之下,做好人的成本又这么高,今后还有多少人敢做好人?
好人如此难做,还要继续吗?
讲真,当你在路上遇到别人摔伤或摔倒,你很难去考虑其它而不管不顾。前不久在回公司上班的路上,遇到一摔伤女孩,她倒在地上大喊大叫,电瓶车压在她的脚踝处,骨头已折断穿过皮肉,鲜血淋沥。
当时我虽然害怕,但还是不由自主的冲过去帮她把电瓶车挪开,并和旁边的人一起打电话叫救护车,通知她的家人。
无法想像,当天若仅我一人看到这场景,是否还有勇气去帮她。
2013年,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一位老婆婆摔倒造成大腿根总粉碎性骨折。
当时3个小孩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是撞人者。
幸好有三名证人证实是老人自己摔倒,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而扶人的3个孩子 ,获得民间基金提供的“好人”奖励5000元现金。
春晚小品《扶不扶》有一句台词: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
面对越来越多的“扶不起”事件,法律的介入可保证好人不吃亏,撞倒老人,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同样,如果老人诬陷,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讹诈成本变高,好人能得到更多的鼓励,做好人好事者才不会沦为弱势群体,人心才得以扶正。
家家都有老人,都有孩子,我们也总有变老的一天。今天你扶别人家老人,明天或许就是别人扶你家老人。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作者-
拾遗喵,个人微信公众号:拾遗点。本文首发于微信公号(ID:shiyidian68)。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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