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册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郭刚
近年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但是,受宏观经济下行、监管指标趋严、自身风控缺失等因素影响,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严重下滑,拨备覆盖率不足,利润减少,导致不能给予股东分红或分红比例大幅下降。现以册亨联社为例剖析如下:
一、近五年分红情况
2013-2014年,册亨联社股金税后分红10%,全部为现金分红;2015和2016年,税前分红12%,税后分红9.6%,其中转增股本5%,现金分红4.6%,2017年,册亨联社开展农商行改制工作,对原股金进行配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据了解,2017年部分农商行因贷款不良率上升,资产质量严重下滑,拨备覆盖率严重不足,不符合银监部门股金分红监管要求,直接不能分红。
二、股金分红下降原因分析
(一)不良贷款上升。根据《贵州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7年度利润分配有关事项的监管意见》(黔银监办发〔2018〕27号),拨备覆盖率和资本充足率是股金分红的两条主要监管指标。不良贷款是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状况的因素,不良贷款率越高,信贷资产安全风险隐患越大。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增加,最终导致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下降。为充分考虑自身资本积累和抗风险能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不良贷款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只有通过降低分红比例,才能提足拨备,增加自身利润留存。
(二)盈利能力下降。一是经济下行,竞争加剧,利差收窄,营销费用投入增加, 贷款利率降低,导致资产增加并没有相应比例的增加盈利,单位资产收益率随着资本总量的扩大反而降低。二是大量扶贫信贷资金的投放影响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的通知》,扶贫再贷款执行一年期基准利率,还要按照1:0.5匹配自有资金发放,匹配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至少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下降一个百分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大量扶贫再贷款资金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放,导致利差收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从而无充足的资金用于股金分红。以册亨联社为例,2016年新增贷款3亿元,其中2.12亿为基准利率的扶贫再贷款,2017年新增贷款2.01亿元,但利息收入仅增长75万元,利润总额较上年下降62万元。盈利能力的下降,影响了资本净额的提高,在不良贷款上升,风险资产大幅提高的前提下,导致资本充足率下降。因此,自身经营利润和监管要求均不允许我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更多的股金分红。
(三)资产规模盲目扩大。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缺乏竞争优势,为了完成经营目标任务规划,往往采取跟随策略,偏离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和其他商业银行争夺大额信贷业务和高风险行业信贷业务,不合理地扩张信贷资产规模。大量的高风险贷款增加了风险加权资产,核销贷款和不断提取拨备,又消耗了通过千辛万苦获得的微薄利润,导致资本充足率下降,进一步加剧股金分红下降的步伐。
(四)股金分红监管趋严。一是银监部门要求隐性不良贷款真实入账,2017年末,银监部门对隐性不良贷款真实入账下了“死命令”。隐性不良真实入账后,很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率大幅上升,无法满足原先股金分红比例监管要求,甚至直接不能进行分红。二是监管标准有所提高。2015年,银监规定,资本充足率未满足过渡期最低要求(2015年为9.3%)或不良率高于5%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得进行分红,资本充足率低于9.8%的农村信用社及低于10.5的农村银行和村镇银行不得现金分红。2017年,农商行拨备覆盖率低于150%,达不到分红条件,农商行(农信社)资本充足率达不到过渡期最低要求(2017年为10.1%),不能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率过渡期最低要求有所提高。
三、分红下降的负面影响和风险隐患
近年来,册亨联社尽管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上升,但随着信贷结构调整、信贷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不良资产有序核销,贷款不良率控制较好,经营持续稳定,尽管分红有所下降或分红方式发生变化(全部现金分红转变为部分现金分红和部分转增股本),但分红比例变动较小,业务经营和改革发展过程未受到分红下降影响。但是,分红下降仍具有以下负面影响和风险隐患,需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前进行预防:
(一)股东丧失信心,影响股金稳定。一旦股金不能分红、分红下降或现金分红不良下降,部分股东产生心理落差,认为金融机构金融经营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增资扩股出现问题,部分股东甚至会提出退股或转股要求,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金稳定。
(二)诱发声誉风险,影响金融稳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金不能分红或分红大幅下降,部分股东和客户必然会认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出现亏损,甚至可能倒闭,不良分子可能借机进行反宣传、乱宣传,诱发声誉风险,导致股东和存款客户人心惶惶,股东甚至会提出退股或转股要求,在解释不通的情况下甚至产生上访事件,存款客户可能大量支取存款,引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影响农村金融稳定。
(三)影响农信社改革和发展。目前,全国各地均在推动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工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金不能分红或分红大幅下降,势必影响改革过程的增资扩股及法人股募集工作,增加改制工作难度,从而影响农信社改革和发展。
四、对策和建议
(一)不断优化信贷资产质量。一是加大不良贷款压降力度。 不良贷款的增加需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拿出更多的利润去满足不良资产预计损失的拨备提取,拿出更多的利润去消化需要核销的呆账贷款,从而减少了利润总量,导致分红能力下降。只有加大自身不良贷款压降工作,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资金损耗,才能提足拨备,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分红监管要求和提高自身分红能力。二是控制高风险信贷资产增加。高风险贷款投放的增加,势必造成风险资产总量增加,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存贷业务和增值服务并重的业务盈利模式,把有限的资源向特色业务倾斜,进一步做好资产的结构优化、质量优化和负债来源多元化工作,制定合理的信贷目标规划,控制高风险信贷资产增加。只有在信贷不良资产上做到“压旧控新”,才能有效提高资产质量,提高拨备水平,满足更高的分红监管要求和增强自身分红能力。
(二)充分提高自身盈利水平。一是做好支农支小和支持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工作。银行是经营高负债的企业,,只有坚持市场定位,加大优质信贷投放,切实提高自身盈利水平,才能保持核心资本增长量,不断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获得充足利润,有“钱”用于分红。 二是大力发展低风险权数的资产业务。住房抵押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低风险权数的零售业务,风险较低,这类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较少,风险权数也低,不会导致资本充足率降低。三是大力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中间业务属于非资产业务,不会增加风险资产总量,是较为稳定的利润增长来源。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扩大银行卡、POS业务、支付结算、代理保险、代客理财业务、代理贵金属中间业务比重,实现基本盈利模式从存贷利差占绝对优势转向存贷利差和中间业务并重的轨道上来,加强中间业务产品创新力度,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水平和收入总量占比,进而提升自身盈利能力和盈利模式,从而增加自身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任何业务产生的风险都将占用资本资源,将短期盈利水平与长期盈利能力、质量、规模、收益与风险都结合起来,完善自身考核激励约束机制,避免出现单纯追求市场占有率、资产投放总量排名的简单粗放的经营理念,逐步建立非单纯规模扩张的经营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等分红监管指标水平,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自身盈利水平。
(四)建立健全金融扶贫利差补贴机制。2015年以来,为支持脱贫攻坚大战略,贵州省大量扶贫再贷款资金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放,致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营收能力大幅下降,建议各级政府按照扶贫再贷款投放额给予一定的利差补贴或税收减免,对冲扶贫工作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盈利能力的影响。
(五)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预防机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存在较大风险,建议各级政府在落实好精准扶贫“特惠贷”风险补偿的同时,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风险预防措施和补偿机制,防止金融扶贫过程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生大量信贷资金风险,早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能分红或分红大幅下降,影响农村金融稳定。
(六)提升金融监管工作的预判能力和水平。从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主要集中于事后监管。近两年来,银监部门在开展“两加强,两遏制”、“三违反”、“四不当”、银行乱象专项治理检查的同时,对金融机构高风险业务经营制定了更多的限制措施身经营和发展。监管预判工作做得好,提前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监管方面的限制或控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分红水平。
(七)建立和完善差异化分红管理机制。静态的监管指标不能反映金融机构经营持续向好的动态表现,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因历史包袱和上年监管指标问题,即使当年经营较好、利润回升,但为化解历史问题,仍不能分红或分红低于同一区域同类机构,影响股东信心的同时,还会形成不良的社会舆论。建议监管机构科学设置股金分红监管指标,综合考虑金融机构盈余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合理设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红比例标准,稳定股东信心和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声誉,维护农村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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