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荔浦县交警设卡拦截下
一辆逾期未年检的车辆
民警在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
在车辆后备箱发现
刀、警棍、棒球棍的管制器具
该车驾驶员竟称:
带着它们为了防身,这样就没人敢欺负自己了!
案件回顾
9月13日下午4时许,桂林荔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接到分控中心指令,要求拦截一辆号牌为“桂C0XXX”的逾期未年检的黑色轿车,该车从青山双堆往荔浦县城方向行驶。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立即在荔苑路段设卡拦截。几分钟过后,目标车辆出现,交警对车辆拦停检查。
经查,该车逾期未年检。同时,民警在车辆后备箱发现了一把长约30~40厘米的刺刀与警棍、棒球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梁某称自己是因为喜欢独自开车到处去玩,想到身上带有刀具、棍棒可以防身,就没有人敢欺负自己了,于是梁某就将管制刀具、警棍等放在车上后备箱用来防身。
目前,梁某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移交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携带管制刀具有哪些危害?
管制刀具属于凶器,若不加以禁止,会给社会安宁造成危害。携带刀具的人很可能会不顾后果拔刀相向,进而构成严重伤害,构成犯罪。 从社会的角度说,随便携带刀具后,不论是为了自卫或攻击,如发生斗殴时,必定使用携带的凶器进行搏斗,必然要伤及对方,甚至可能殃及无辜,破坏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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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璐璐
值班审核:广西新闻网 王文英
值班编辑:广西新闻网 胡瑞阳
资料来源: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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