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籍驾驶员吴某,驾驶小车在渝航路某面馆吃面,为了避免被电子摄像抓拍,就拿了一个布袋把自己爱车的车牌遮住,结果被巡逻的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严厉处罚。

9月17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辖区渝航路巡逻,当巡逻至渝航路文星苑后门处时,突然发现一辆黑色的宝马车后车牌处耷拉着一个红色的布袋,该布袋刚好把号牌上的字母和数字全部遮住了,对面一个交通监控摄像头根本无法抓拍其车牌号码。

民警立刻停车对该车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前车牌完好,车牌号为粤J3XXXX,只有后车牌被布袋遮挡,这是人为故意地遮挡,以免被监控摄像。

正在此时,一名穿白色T恤的男子从旁边面馆跑到正在照相取证的民警面前,声称这辆车是自己的,自己刚才在吃小面,自己错了,请民警不要拍照取证,自己马上把车挪开。

民警询问其为何用布袋把号牌遮住时,该男子竟狡辩:这是自己刚才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被后备箱卡住了,遗留在车厢后面的,不是自己刻意去遮挡号牌。可是经民警仔细检查,却发现这个袋子根本不是被后备箱卡住的,而是故意把袋子左半边塞在车牌和车身的缝隙里,让半截袋子耷拉着,故意把号牌遮住的。这人为痕迹很重,司机狡辩,难以让人信服。

于是,民警立刻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将其带到警车上进行处理。

经核实,该男子姓吴,四川南充市人,今年27岁,在空港某建筑工地上班。由于渝航路文星苑对面的面馆味道很不错,吴某几次吃小面吃上了“瘾”,当天他又一次驾车来到渝航路文星苑对面的面馆吃小面。他发现,此处有禁止停车标志,而且对面就有电子摄像头,任何停车都会被摄像头抓拍受罚。为此,他动手掩盖,蒙蔽电子摄像抓拍。

在次之前,吴某曾好几次在此处违法停车吃面,几次都被摄像头抓拍而受到了交通处罚,令吴某又恼火又无奈。为了吸取“教训”,他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当天,他从轿车后备箱里拿出来一个红色的布袋,然后把布袋的左半部分小心翼翼地塞到后车牌和车身的缝隙里,让布袋下半部分垂下来,正好把自己轿车号牌上的字母和数字完全遮住,令摄像头无法抓拍。吴某这才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杰作”,高高兴兴地跑到旁边面馆吃面去了。

可是,让吴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小面刚端上桌,还没开始动筷子吃,就看到巡逻的交巡警来到他的车前。吴某心想,这次坏了,于是赶紧满脸堆笑地跑出来解释,并说马上就开走。当民警询问其为何遮挡号牌时,吴某又搬出早已准备好的谎话,称是刚才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被遮住的,却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揭穿。

吴某涉嫌故意遮挡号牌以及违法停车两项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民警对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对其驾驶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吴某总共被处以记12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吴某后悔莫及,称自己遮挡号牌违停本来是想吃面“免(罚)单”,没想到不仅没“免单”,还遭一张“大(罚)单”,驾照都被记满了12分,还得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培训,参加科目一考试才能拿回驾驶证。如果自己把车停在几米外的巷子里,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心存侥幸,后果严重,悔不当初。(通讯员 秦玉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