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八卦君在抚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看到“关于公开征求《抚州市荆公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抚州市州学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意见的公示”

一、州学岭历史文化街区

州学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象框架:

人工环境和物质形态要素

总体格局

抚河西岸古城内东北部、东南部两街区,以荆公路串联,形成“一路串两厢”格局,与抚河东岸文昌里隔河对望,并通过文昌桥联系

街巷格局

街巷总体格局:荆公路串联两街区,在文昌桥头处通过文昌桥通往文昌里;

州学岭街区:以州学岭路为骨干和主轴,东岳观路布列于南侧,近似“T”字状。

文保单位

市级文保单位

总计4处,包括:

六水桥“大夫第”民居、胡家大院、雷家大夫第、王家大夫第

历史建筑

已公布历史建筑

总计7处,包括:

六水桥34号民居、州学岭40号民居、州学岭23号民居、州学岭9号民居、州学岭17号民居、州学岭62-68号民居、州学岭34号民居

特色构筑物

古井

总计1处:

位于州学岭雷家大夫第西北侧

景观大树

两街区总计3棵:

分布于州学岭路北侧粮食仓库内等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

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曲、曲艺和杂技

传统戏剧:抚州采茶戏(国家级非遗),代表剧目有《临川四梦》、《牡丹亭》、《紫钗记》、《重开玉茗堂》等;

传统戏曲:抚州道情(省级非遗,也叫抚州话白);

传统舞蹈:临川火老虎灯(省级非遗)、龙灯(县级非遗)、狮子灯(县级非遗)

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临川篾编技艺(省级非遗)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临川康公庙会(市级非遗)、龙舟庙会

岁时节俗: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除夕

人生礼仪:婚嫁、试鼎、添喜、寿庆、丧葬、宴席、分家、送礼、称谓、服饰

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

重要人物:王羲之等

临川文化

书院文化:府学(也称州学)

宗教文化:东岳观

商贸文化:抚河、杉关、闽江

水系连通赣闽的水陆商路

一、 街区价值特色评估

州学岭历史文化街区是抚州古城内仅存的两片历史文化街区之一,历史上是抚州州学所在地,其特色价值可具体概括为:

(1)历来是抚州的政治、文化、教育中心,街区历史上有州学,临近有临川县衙县署、文庙,教育功能在现今仍延续。

(2)抚州古城内仅存的两片历史街区之一,是古城价值与特色的核心载体,现存的历史景观和街巷空间反映了历史古城的营城理念、结构功能、形态演变。

(3)民居密集,地方特色鲜明,是赣东民居建筑的展示窗口。

(4)街区内州学岭地势高昂,临近抚河,视野开阔,居观景之要,是绝佳的择居福地,王羲之曾寓居于此。街区见证了从洗墨池到州学(府学)的发展历程,书香墨韵、诗礼传家,唐代建州学,设文庙,力兴儒学,是宋代江西成为新兴文化区及历代文教发展的见证。以六水桥大夫第为代表的建筑建成后作为族人蒙学,是抚州地区文化教育面貌的重要体现。

二、 保护范围划定

(州学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总平面)

核心保护范围:包括州学岭路两侧的传统民居集聚区,面积2.76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之外,北至市粮食局仓库,南至鱼子巷、泰山背路一线,西至赣东大道,东至抚河沿岸,面积9.49公顷。

三、 保护对象名录

以历史街巷为骨架的街区历史格局与风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文物古迹;古井、古树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街区传统民俗、曲艺等优秀传统文化。

四、 格局风貌保护

1、历史街巷保护

重点保护街巷:包括州学岭路。保持街巷尺度、走向、名称、传统铺装不变,保护两侧建筑高度、立面连续性及传统风貌,原则上禁止拓宽;对于沿街建筑进行分类整治。

一般保护街巷:包括鱼子巷。保持街巷的走向、名称,保护和整治其中风貌较好的街段,控制街巷空间尺度,可适当拓宽风貌较差街段,改善通行能力;控制沿街新建建筑的体量、色彩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2、公共空间保护

公共空间坚持小型、分散的分布原则。以街坊转角、重要节点等的开放空间的保护为主,包括州学岭路两侧内部巷道处的街坊转角空间。

五、 建筑高度控制

1、开敞空间

规划的公园绿地、广场、社会停车场为开敞空间。

2、原高度控制区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均按原高度控制。

3、7米檐口高与9米脊高控制区

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之外的建筑,执行最上层檐口高度不超过7米、屋脊总高不超过9米的规定。

4、9米檐口高与12米脊高控制区

建设控制范围内,除了下述保持现有高度的区域,执行最上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屋脊总高不超过12米的规定;现有建筑超过该控高要求的,应逐步降层改造或拆除,拆除新建的建筑应按该高度要求控制。

5、保持现有高度

建设控制地带内,沿河路一侧及泰山背路以北、赣东大道以东多层居住楼区域暂按保持现有高度执行,进行建筑风貌整治。

6、平屋顶建筑限高要求

建筑风格为民国风格等的平屋顶建筑,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同地段坡屋顶建筑的檐口控制要求。

以上高度分区详“建筑高度控制图”。现有建筑超过上述控高要求的,应逐步降层改造或拆除;近期难以降层或拆除的,待将来有条件时,须按上述高度控制要求进行改造或新建,且具体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六、 保护控制要求

1、文物古迹的保护

针对六水桥“大夫第”民居等4处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进行严格保护。针对六水桥34号民居等7处历史建筑,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

2、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

(1)对风貌保存较好的,应保持其重要外观特征不改变,可改造建筑内部设施。

(2)对风貌保存较差的,应对风貌特色已破坏部分进行替换改善,恢复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外观。

3、非传统建筑的整治

(1)保留:对与传统风貌协调、建筑质量较好的非传统建筑近期予以保留。

(2)整治:对于传统风貌不协调、建筑质量较好的非传统建筑进行整治,主要包括平改坡、立面整治、降层等措施。

(3)更新:对与传统风貌冲突太大、建筑质量较差的非传统建筑以及私搭乱建可予以拆除更新。

七、 用地空间

1、功能定位

以州学为特色文化主题的,集文化展示、体验、休闲、旅游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传统街区。

2、用地调整

在延续街区部分功能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各类复合功能,核心保护范围内以复合用地功能为主;建设控制地带以激活街区活力为目标,布置商业、旅游、配套设施等用地,增加街区发展动力与活力。利用街区内搬迁置换用地,增补绿化、广场、商业等用地,改善街区环境。补充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八、 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网规划

规划形成环街区保护性路网,保护圈层为环城南路、文昌二桥、河滨大道、赣东大桥、沿河路和学府路围合成的区域,将过境交通流引导至外围通行。

(1)主次干路

街区及周边的主次干路主要为赣东大道、沿河路和大公路,基本维持现有道路断面形式。

(2)支路

包括东岳观路、杨打渔路、大夫第路和泰山背路,其中,东岳观路(杨打渔路-泰山北路段)、杨打渔路的红线宽度按15米控制,泰山背路红线宽度按10米控制,州学岭路改为步行。

(3)街巷

街巷内以步行为主,部分街巷可通行非机动车。

在保持原街巷空间尺度的前提下,对街区内现有街巷进行疏理打通,有选择性地允许现代交通工具进入,街巷宽度均继承街巷原有尺度、比例,宽度控制在3~6米左右。

2、交通设施规划

(1)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规划3处公共停车场,其中1处地下停车库,2处地面停车场,分别位于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赣东大道-杨打渔路交叉口东侧)、抚河大道-杨打渔路交叉口南侧公共停车场、传统集市(大夫第路北侧)地下停车场,规划小车泊位共计112个。

(2)非机动车停车点

结合公共停车场、公园绿地、街头小绿地设置公共自行车停放区,结合游客服务中心和公共停车场设置自行车停靠点。结合街区内的院墙后退部分、绿化用地、边角地带及公共停车场等设置非机动车的停放空间。

二、荆公路历史文化街区

荆公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象框架:

人工环境和物质形态要素

总体格局

抚河西岸古城内东北部、东南部两街区,以荆公路串联,形成“一路串两厢”格局,与抚河东岸文昌里隔河对望,并通过文昌桥联系

街巷格局

街巷总体格局:荆公路串联两街区,在文昌桥头处通过文昌桥通往文昌里;

荆公路街区:以荆公路为骨干和主轴,梵罗山巷、常平仓巷、唐家巷、邓家巷布列于两侧,近似树枝状,其余小巷贯穿其间,常平仓巷、唐家巷可通滨河;

文保单位

市级文保单位

总计11处,包括:

梵罗山“大夫第”民居、俞家大院、杨家大院(都尉第)、壳子巷双峰第民居、唐家巷“大夫第”民居、邓氏宗祠、延陵世家、宝应寺古井、“拟岘台”遗址、“荆国公祠”遗址、兴鲁书院遗址;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总计1处:

常平仓4号民居

历史建筑

已公布历史建筑

总计23处,包括:

秀捉双峰民居、学衍琼山民居、关西世家、梵罗山13号民居、荆公路58、60号民居、荆公路70号民居、荆公路86号民居、荆公路92号民居、荆公路93号民居、荆公路140号民居、儒林第、维角锺祥、水龙巷3号、梵罗山25号民居、荆公路88-1号民居、杨家巷1号民居、梵罗山95号民居、壳子巷2号民居、卻家巷1号(太史第)、唐家巷10号民居、常平仓5号民居、梵罗山巷23号民居、壳子巷2号民居

建议历史建筑

总计5处,包括:

苏式建筑1、苏式建筑2、苏式建筑3、荆公路49号、荆公路49号南侧民居。

特色构筑物

古井

总计2处:

分别位于梵罗山巷与荆公路交叉口处(即宝应寺古井)、壳子巷双峰第民居南侧

特色石阶、铺地

主要位于唐家巷、壳子巷

防空洞

1处,位于荆公水厂下

景观大树

总计6棵:

分布于唐家巷与常平仓巷之间、临川人民医院内、儒林第西北侧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

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曲、曲艺和杂技

传统戏剧:抚州采茶戏(国家级非遗),代表剧目有《临川四梦》、《牡丹亭》、《紫钗记》、《重开玉茗堂》等;

传统戏曲:抚州道情(省级非遗,也叫抚州话白);

传统舞蹈:临川火老虎灯(省级非遗)、龙灯(县级非遗)、狮子灯(县级非遗)

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临川篾编技艺(省级非遗)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临川康公庙会(市级非遗)、龙舟庙会

岁时节俗: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除夕

人生礼仪:婚嫁、试鼎、添喜、寿庆、丧葬、宴席、分家、送礼、称谓、服饰

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

重要人物:王安石、曾巩、晏殊、汤显祖、谢灵运、颜真卿、陆游等

临川文化

书院文化:兴鲁书院、县学

宗教文化:宝应寺

商贸文化:抚河、杉关、闽江水系连通赣闽的水陆商路

一、 街区价值特色

荆公路历史文化街区是抚州古城内仅存的两片历史文化街区之一,历史上是抚州县学所在地,是王安石的故里,其特色价值可具体概括为:

(1)历来是抚州的文化、教育中心,历史上有县学、书院,文化、教育功能在现今仍延续。

(2)抚州古城内仅存的两片历史街区之一,是古城价值与特色的核心载体,现存的历史景观和街巷空间反映了历史古城的营城理念、结构功能、形态演变,特别是梵罗山巷两侧,是抚州历史城墙范围内历史风貌保存最完整的部分,名人遗迹与街区、古城形成“点、线、面”的联系,代表了抚州城市文化的特色。

(3)临川文化的宝贵空间载体,荆公路街区名人集聚(王安石、曾巩、晏殊、谢灵运等),有三相国故居(晏殊、王安石、曾巩)和“宋词四开祖,临川有二晏”、“唐宋八大家,抚州占两家”之说,是“临川才子之乡”的实证;常平仓巷体现了临川文化的农耕性,梵罗山的书院建设体现了亦耕亦读的文化特点;宝应寺、祥符观是抚州佛道两盛的见证,拟岘台、宝应寺等引得无数文人墨客瞻仰题咏,映衬抚州“文献之邦”的美誉,这些均是临川文化的重要体现。

(4)民居密集,地方特色鲜明,是赣东民居建筑的展示窗口。

(5)街区内荆公路以东片区是荆公故宅——王安石的故居、祠堂所在地、怀古圣地——历代文人骚客的游览胜地、吟诗题咏之地;荆公路以西梵罗山片区见证了从寺院(宝应寺)到书院(兴鲁书院)的发展历程,大隐于市、书院人杰,宝应寺遗址曾是县学学宫,兴鲁书院曾是抚州六县(临川、崇仁、宜黄、乐安、金溪、东乡)的讲学之所,远近生徒聚而从之,名人学士济济一时,是地方培养人才和推进教育的重要载体。

二、 保护范围划定

核心保护范围:包括南、北两片,北片为梵罗山巷两侧传统民居集聚区,南片为常平仓巷、唐家巷两侧传统民居集聚区、邓家巷两侧传统建筑集中地段以及拟岘台遗址区域,面积约4.8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之外,北至穆堂路、人民医院北院墙一线,南至邓家巷南侧建筑公司生活区,西至具庆路、临川第六中学东院墙及“荆国公祠”遗址一线,东至抚河沿岸,面积为9.80公顷。

三、 保护对象名录

以历史街巷为骨架的街区历史格局与风貌;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文物古迹;古井、古树、传统铺地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街区传统民俗、书院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

四、 格局风貌保护

1、历史街巷保护

重点保护街巷:包括梵罗山巷、壳子巷、常平仓巷、唐家巷。保持街巷尺度、走向、名称、传统铺装不变,保护两侧建筑高度、立面连续性及传统风貌,原则上禁止拓宽;对于沿街建筑进行分类整治。

一般保护街巷:包括荆公路、邓家巷、福庆巷。保持街巷的走向、名称,保护和整治其中风貌较好的街段,控制街巷空间尺度,可适当拓宽风貌较差街段,改善通行能力;控制沿街新建建筑的体量、色彩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2、公共空间保护

公共空间坚持小型、分散的分布原则。以街坊转角、重要节点等的开放空间的保护为主。包括梵罗山巷、常平仓巷、唐家巷等街区内部巷道处的街坊转角空间。

五、 建筑高度控制

1、开敞空间

规划的公园绿地、广场、社会停车场为开敞空间。

2、原高度控制区

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已公布历史建筑、本次规划经评估建议的历史建筑,均按原高度控制。

3、7米檐口高与9米脊高控制区

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之外的建筑,执行最上层檐口高度不超过7米、屋脊总高不超过9米的规定。

4、9米檐口高与12米脊高控制区

建设控制范围内,除了下述保持现有高度的区域,执行最上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屋脊总高不超过12米的规定;现有建筑超过该控高要求的,应逐步降层改造或拆除,拆除新建的建筑应按该高度要求控制。

5、保持现有高度

建设控制地带内,临川人民医院、具庆路东侧实验小学及其北侧、沿河路多层居住楼及兴鲁坊路以南多层居住楼、荆公路南段多层居民楼区域暂按保持现有高度执行,进行建筑风貌整治。

6、平屋顶建筑限高要求

建筑风格为民国风格等的平屋顶建筑,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同地段坡屋顶建筑的檐口控制要求。

以上高度分区详“建筑高度控制图”。现有建筑超过上述控高要求的,应逐步降层改造或拆除;近期难以降层或拆除的,待将来有条件时,须按上述高度控制要求进行改造或新建,且具体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六、 保护控制要求

1、文物古迹的保护

针对梵罗山“大夫第”民居等11处文物保护单位,常平仓4号民居1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进行严格保护。针对秀捉双峰民居等23处历史建筑,以及荆公路49号等5处建议历史建筑,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

2、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

(1)对风貌保存较好的,应保持其重要外观特征不改变,可改造建筑内部设施。

(2)对风貌保存较差的,应对风貌特色已破坏部分进行替换改善,恢复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外观。

3、非传统建筑的整治

(1)保留:对与传统风貌协调、建筑质量较好的非传统建筑近期予以保留。

(2)整治:对于传统风貌不协调、建筑质量较好的非传统建筑进行整治,主要包括平改坡、立面整治、降层等措施。

(3)更新:对与传统风貌冲突太大、建筑质量较差的非传统建筑以及私搭乱建可予以拆除更新。

七、 用地空间规划

1、功能定位

以“荆公故里”为核心的,以王安石生平和传统文化展示以及文化休闲为主导功能的,具有鲜明临川文化特色和典型赣东建筑特色的传统街区。

2、用地调整

在延续街区部分居住、教育、医疗等功能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各类复合功能,核心保护范围内以复合用地功能为主;建设控制地带以激活街区活力为目标,布置商业、旅游、配套设施等用地,增加街区发展动力与活力。利用街区内搬迁置换用地,增补绿化、广场等用地,改善街区环境。补充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八、 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网规划

规划形成环街区保护性路网,保护圈层为环城南路、文昌二桥、河滨大道、赣东大桥、沿河路和学府路围合成的区域,将过境交通流引导至外围通行。

(1)主次干路

街区及周边的主次干路主要为赣东大道、沿河路和大公路,基本维持现有道路断面形式。

(2)支路

包括荆公路、东岳观路、穆堂路、兴鲁坊路,其中,穆堂路红线宽度按17.5米控制,荆公路(大公路-穆堂路段)红线宽度按16米控制,荆公路(兴鲁坊路以南段)、兴鲁坊路红线宽度按15米控制,荆公路(穆堂路-兴鲁坊路段)红线宽度按12米控制。在街区内涉及文物本体时,道路红线宽度可适当缩减。

(3)街巷

街巷内以步行为主,部分街巷可通行非机动车。

在保持原街巷空间尺度的前提下,对街区内现有街巷进行疏理打通,有选择性地允许现代交通工具进入,街巷宽度均继承街巷原有尺度、比例,宽度控制在3~6米左右。

2、交通设施规划

(1)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街区内规划1处地下公共停车场,位于兴鲁坊路北侧规划服务设施用地地下空间,规划小车泊位100个。

(2)非机动车停车点

结合公共停车场、公园绿地、街头小绿地设置公共自行车停放区,结合旅游集散中心和公共停车场设置自行车停靠点。结合街区内的院墙后退部分、绿化用地、边角地带及公共停车场等设置非机动车的停放空间。

来源:抚州政府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