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州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浏览朋友圈时看到一朋友发布消息欲实施割腕自杀,并附有割破手腕流血的照片。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但在该女子朋友圈标注的地点和工作的地点均未将其找到。

通过大量排查工作,民警最终在县城一出租房内找到发布朋友圈消息的女子。

经核实,郭某(女,30岁,老堡乡人)因与男朋友吵架后心情郁闷,遂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欲实施割腕自杀的消息,目的是为了引起男朋友和家人的重视。

因郭某发布朋友圈的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了舆论的负面影响,造成舆论恐慌,扰乱公共秩序,河东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郭某处以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河东派出所、三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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