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全州地方检察院刑事一部透露,趁自己的妻子不在家,长期性侵继女的51岁韩国男子金某被检方拘禁。性侵继女长达10年之久的人面兽心的51岁韩国男子被警方拘禁,而女子的母亲却始终默认了这一犯罪行为。
经过警方了解,金某从10年前就开始在自己的居所内数十次性侵当时只有9岁的继女。每当自己的妻子、孩子的亲生母亲上班外出时,金某就会对继女实施性侵。
小女孩向自己的母亲多次反映了这个问题,但母亲始终和女儿说,我们现在没有地方去,你还是忍忍吧。由于母亲的默认,被害人始终没有报案。使金某长期得逞。
而使金某收到逮捕的原因也是他的有恃无恐,金某今年到中国出差时,还带着自己的继女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性。在入住的酒店房间对继女继续实施了性侵。但这些都被金某的同事们看到眼里,同事们层好言相劝,金某不听,还让同时们少管闲事,直到回国前,每晚都要性侵继女。
回到韩国后,同事们忍无可忍向单位反映此事,单位领导考虑到金某敢这样子,恐怕时间也久了,女子受性侵时间可能也很长时间了,于是选择了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对金某采取了拘禁措施。
真相令人震惊,为畜生继父的行为痛斥,也为懦弱的母亲而使女儿受性侵十多年而感到痛心。
近些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经分析,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涉嫌罪名相对集中。该院审理的22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主要以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为主,占百分之八十以上;二是熟人作案比例高。最常发生性侵害的“熟人”一般为未成年亲属、邻居、同学、老师、校长等。经统计,该院审理的22件案件中,有18件系熟人作案,占81.18%;三是留守儿童更易遭受性侵。由于留守儿童相对缺乏父母监管,更易遭受性侵,;四是主动报案少、取证难。一般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案件往往具有隐蔽性,由于被害人难于启齿不敢报案,导致间隔时间长,取证困难。
经分析,笔者认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原因大致如下:一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当今社会,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忙于养家糊口打工挣钱,疏于对子女的看管监护,导致子女处于失管的状态,容易成为不法分子“锁定”的犯罪目标。二是家庭及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性保护教育缺失。在大多数家庭及学校中,父母及老师对未成年性知识的教育与引导通常采取回避或者隐晦的态度,导致许多未成年人性知识的极度缺失。三是犯罪分子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意识败坏。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大多为初中以下,法制观念极其淡薄。加之受不良影视作品及刊物腐蚀的影响,导致部分犯罪分子道德意识败坏,心理严重不健康。
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对策: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防范意识。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打击。尤其是严厉打击利用特殊身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遏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蔓延。三是家庭及学校要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性知识教育。家长应对未成年人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管,并正确引导和教育未成年有关性教育知识;学校应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并将性知识列为单独课程,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性知识及性侵害预防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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