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有很多规定都是以球员名字来命名的,比如“罗斯条款”和“伯德条款”,这两个条款因为球员都曾经拿过MVP所以知名度比较高,然而有几个条款可能并没有那么出名,但是对NBA还是非常有影响,这次要科普的是“隆多条款”。
在2012-13赛季,隆多因伤仅出场38场比赛,得到420个助攻,最终以场均11.1个助攻力压保罗获得常规赛助攻王,那个赛季保罗出场70场比赛,场均9.7助攻,助攻总数670个。
当时NBA的规定是,一个球员要参加数据评选必须满足“出场次数不少于70场”或“总得分不低于1400分,总篮板不低于800个,总助攻不低于400个”这两个条件中的任一个,隆多的助攻总数达到420个,因此能够参加评选。
但是隆多当选助攻王让很多球迷感觉不能接受,因为隆多只打了38场比赛就因为膝盖前十字韧带撕裂报销,直到2013-14赛季才复出,因此为了杜绝“隆多式”的漏洞,联盟在2013年10月发布了一个条款,也被称为“隆多条款”。
(隆多在和老鹰队的比赛里遭遇膝盖前十字韧带撕裂)
“隆多条款”规定:在场均得分、篮板和助攻等数据统计方面,一个球员必须参加不少于70%的场次(82场比赛的一个赛季为58场比赛,缩水赛季的按比例计算),才会被列入统计名单。如果球员出场次数不足70%(58场比赛),那么也必须将整体数据除以58场(或70%)再参与排名。
这样2012-13赛季里隆多的场均助攻就变成420/58=7.2次,这个数据只能排在第9位,保罗最终获得助攻王。(NBA各项数据王并没有颁奖,因此可以变换)
不过新规定对于有些数据变化还是“没什么影响”,比如2005-06赛季杰拉德华莱士在55场比赛里抢断了138次,场均2.51次获得当赛季抢断王,在新规定下,这个数据变成了138/58=2.38次,这个数据依旧是抢断王。
除了场均数据外,在三分命中率的统计方面,隆多条款也有相关规定,而原来关于投篮命中率和罚球命中率的规定则没有改变:
投篮命中率的统计必须要命中300个进球或者场均命中300/82=3.66个进球以上!
罚球命中率的统计必须要命中125个罚球或场均命中125/82=1.52个罚球以上!
这两条规则并未改变。
改变的是三分命中率,之前的要求是命中55个或场均命中0.7个才能才加排名,新的规则要求命中82个或场均命中1.0个。
对于隆多来说,也许过了十几年之后会有新的球迷不认识他,但是这个“隆多条款”足以让后人都记住他!也算是一种被历史所铭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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