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语: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被国有化),是世界第一家跨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国旗上印有公司徽标,当今世界那个公司的徽标可以印在国旗之上,可见其当时影响力。

它是荷兰历史上第一家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的公司,也是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的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阿姆斯特丹的总部,现为阿姆斯特丹大学校舍

其董事会由70多人组成,但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17人,被称为十七绅士(Heren XVII),分别是阿姆斯特丹8人、泽兰省4人,其他地区各一人。

它象征着荷兰黄金时代的开始和结束,是世界上第一家正式上市的上市公司。换句话说,它是第一家真正在官方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公司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创造VOC模式的“直系后代”。同时,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导航员和制图师帮助塑造了我们今天所了解的现代世界的地理知识。

161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尼的雅加达)建立了总部,其他的据点设立在东印度群岛、香料群岛上。荷兰东印度公司当时的规模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20,000名员工、与10,000名佣兵的军队(这还不算当地雇佣的临时工),获利同样惊人,股息高达40%。

谷歌近期市值4700亿美元,而荷兰东印度公司鼎盛时期市值近73000亿美元(以现行货币计算),市值相当于15个谷歌。

荷兰东印度公司位于殖民地的军事基地。

在西班牙殖民时期,荷兰仍是一个弹丸小国,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但随着西班牙国王对于战争的疯狂,资本家们开始不信任西班牙国王的盲目,且得益于当时荷兰政治注重金融体系的建设,特别是信用方面的完善,大量资本进入荷兰境内。就像打点滴一般,资本渗入到荷兰各家公司内,东印度公司应运而生。那个时期,以现代的眼光去看可能有点离谱,现代公司的盈利手段是生产、销售,而当时公司的盈利手段却是招兵买马,美其名曰与他国进行贸易,实际是进行掠夺殖民。

同时,由于公司发展势不可挡,其股票不断被荷兰人民疯狂购入,通过资本募集来的资金,却用来打家劫舍,这在当今伦理道德观上,实在是说不过去。

东印度公司在荷兰国内的影响,在荷兰历史教科书上,曾一度将荷兰东印度公司和黄金时代(the golden age)一起被描述为荷兰如何通过东印度公司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国家之一,并达到鼎盛时期。但却对殖民地所造成的伤害只言片语,如今,荷兰社会上有一定教育程度或拥有一定的定位的人对这段历史感到蒙羞,毕竟,早期残暴殖民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还做尽了贩卖奴隶的生意。

东印度公司的统一士兵制服。

就像我前面所说,说道东印度公司,不得不说到那个时代,说好听一点是大航海,说不好听一点,便是殖民掠夺,荷兰东印度公司有枪有炮,有人有船,非洲人民拿什么与之抗衡?矛?还是在篝火旁一起唱起kumbaya?面对荷兰东印度公司摧枯拉朽的实力,他们只能成为廉价努力的命运。的确,按当今道德观念,东印度公司便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枪毙十遍都不解恨。但在当时买东印度公司股票的荷兰人都是善良的荷兰中层阶级,热爱自己的生活,热爱自己的家人,他们压根就没有考虑到非洲人民的心情,或者不知道非洲人是什么,他们只在乎如何让自己的服装越穿越鲜艳,生活越来越滋润。

最有意思的是,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这可并没有咨询这些土地的主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存在意义确实不容忽略,第一家跨国公司,雇佣员工不仅仅只有荷兰人,还包含来自不同大陆的人,以及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人,同时广泛利用殖民地原住民。而且限定了股东对于已付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其制度上的创新,为随后的大型商业企业(特别是像跨国公司/全球公司这样的大公司)创建一个制度原型,并使它们崛起成为当今世界的一股非常重要的社会政治经济力量。

在许多方面,1657年后的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运营结构是早期voc模式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