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临近中秋,各式标榜“用料新鲜卫生”“纯天然”的手工月饼,又在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里火了起来,且由于其往往将无添加、私人订制等作为卖点,价格也并不便宜。这些月饼有的是......
临近中秋,各式标榜“用料新鲜卫生”“纯天然”的手工月饼,又在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里火了起来,且由于其往往将无添加、私人订制等作为卖点,价格也并不便宜。这些月饼有的是正规厂家适应线上销售推出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私下制作生产、简易包装配送,既无食品生产许可,也无生产日期、保质日期和配料等食品标签。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就发出提醒,呼吁广大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谨慎购买此类产品。(人民网,9月20日)
“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也有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随着互联网走进千家万户,我们要提醒消费者对于那些借助朋友圈、直播平台进行推广的“三无产品”,保持必要的理性、谨慎态度,不要盲目跟风或是以一种粉丝乃至“死忠”的心态争相购买,相关部门也应该进一步重视对这类销售行为的监管,涉及微商、“直播+销售”等社交电商,亟须严加规范,堵上漏洞,不让“三无产品”在网络世界浑水摸鱼,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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