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这句话出在《易经》,要说其含义就要从衣着说起。大家都知道在原始社会人并没有衣裳可穿,以树叶作衣,遮挡重要身体部位,到了黄帝时部落、部落同盟的形成,人们有了简单的衣服,一方面是为了区分尊卑,一方面是为了驱寒保暖。黄帝、尧、舜“垂衣裳”以表贵贱,显示尊卑已定,以尊治卑,卑服于尊,从而结束了散乱无秩的状态。
确实是这样的。
在当时,人们把女性穿不穿裤子与道德观念绑定在一起,对于穿裤子看似极为平常的事情,在那时看来确是极为重大的事。认为女人穿上裤子,两条腿分立,是极其不成体统的事。正是这种观点,让女人在千年里都不穿裤子,只能穿袍。当然了袍里面也不是光溜溜的两条腿,裙里面还有“胫衣”,何谓“胫衣”呢?通俗理解就是遮住两条小腿的短裤,和我们现在夏天穿的大裤衩类似。
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汉朝,因为汉朝皇族间的争权夺利,而让女性穿上了裤子。这里暂且不表。
相反的是南北朝时期的胡女,她们的穿着却比中原女性“时尚”很多,她们穿着到小腿的短褶,腰间束带,下身是裤口很大的大裤口,脚下穿皮鞋,看起来十分有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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