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9月20日之时,国家广电总局又再一次发布了一则有关“境外影视作品”的引进通告。而于其中最为引网友们瞩目的当属这样一句带有“动画”关键字的话语了---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当天该类别节目总播出时间的30%;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19∶00—22∶00播出境外视听节目;

这份意见采纳信息一经发表之后,便在网络上引起沸沸扬扬的议论,当然,按照惯常有的表现来说,网友们的态度都是一致“悲观”的,认为这又是一次对“文化媒介”的封杀和打压。

不过,如果你们在过去也有时常留意政策新闻的话,那就一定还会认识到本次所办法的政策内容其实在过去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落地实行了。

比方说在2000年前后,也就是90后仍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境外动画的播放也都大抵集中在5点-5点30分这个时间段的,原因一来是出于这个时间段学生刚好下课回家,

但经历过那段历程的网友应当有这样一个质疑:“大多数时候我回到家也只能看个结尾呢”。在追求收视率的前提下,为何电视台不将动画片推迟到18点过后才展播呢?

原因就在于1994年颁布的“第一版限外令”之上---境外引进的动画播放量,在黄金时间(18时至22时)不得超过15%。----为了能够保证足够的播放量,商家们也就只好将境外引进的动画创作设定在5点-5点30这一“夹缝”之中咯。

而后到了04年颁布的“第二版限外令”,则是将黄金时间(19-22)规定为非境外动画创作播放的时间,这样的政策性限制,从而也带来了一波国产动画着装崛起的现象。

再到后来,2012年颁发的另一升级的“限外令”就对电台播放的动画创作作出了严厉的审核管束,闻风而动的企业们也自此转战到了互联网平台,从而导致了这几年动画创作版权费用之高企的现象出现。

此后,到了14年年底,这一管辖力度也将互联网的影视创作纳入到了监管,从而使得网友们失去了同步观看境外影视创作的机会。

不过,在这一次的升级监管中,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疏漏了对“动画”的管控,使得境外的动画创作依旧能够沿用过往的“先播后审”的机制,未有遭到太大的影响(虽然播放时间和长度确实受到了限制)。

好了,看了上述“限外令”的发展历程,然后再回头看看此次所作出的“最新升级”,你们又是否有了“见怪不怪”的想法了呢?觉得也只是做了一次条文规范的整合,不会对观看的体验有太大的影响吧?

事实并非如此,或许播放时间和播放时长确实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但这一次升级的重点在于“弥补了对‘动画内容’的审核疏漏之上”

故而,这次的“限外令”影响最大的影视媒介当属动漫无疑,如果这次的规定得到落实,那以后我们也就不再可能同步看到最新的境外动画片了,尤其那些边拍边播的动画创作就更是如此,

就算将其称之为“史上最严的境外动画创作管控”也一点都不为过呢。

当然,目前也仅仅是“意见采纳阶段”而已,如果你们也有自己的想法,而且也不想看到优秀的境外动画受到如此惨痛的限制的话,那就恳请各位前去相关部门的网站诉说一下自己的观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