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酒后“暴力”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辱骂、殴打出警民警。近日,滨海公安大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涉嫌妨害公务的谭某某(女)、刘某某(女)二人。

9月19日23时许,滨海大港分局古林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在一居民小区夫妻二人发生纠纷。出警立即出警处置,经调查,嫌疑人谭某某(女,30岁,大港人)酒后回家,因感情问题与其丈夫发生冲突,民警现场调解中,谭某某借着酒劲大呼小叫并撕打民警,引来不明群众围观,现场聚集多人。官港派出所增援民警达到现场后告知其涉嫌阻碍执行公务,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到派出所后,谭某某仍然出言不逊,撕打、脚踢民警,造成民警身体轻微受伤,民警遂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控制。

无独有偶。9月19日中午,滨海大港分局板厂路派出所接报警,在小区一饭店有人闹事,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女子刘某某(女,48岁)酒后与服务员发生纠纷,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对该女子进行劝解,但该女子不予理会,并用手推搡厮打民警,同时辱骂民警。案件发生后,根据滨海大港分局指派,胜利派出所迅速派出警力赶往现场,并当场将刘某某进行控制,传唤其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讯问,刘某某对其辱骂、殴打出警民警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二人已被滨海大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广大公民应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暴力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