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充分认清此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净化基层政权,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战略决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马上办、钉钉子的精神,以打好政治战、阵地战、整体战、攻坚战、人民战“五战”为抓手,迅速形成向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取得了突出的阶段性成果。

典型案件一:成功打掉辽中区某村村书记何某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

专项斗争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将影响基层政权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工作中,成功获取了一条关于辽中区某村村书记何某(男,48岁,辽中区人)涉嫌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线索。市公安局“扫黑办”高度重视,依据异地交叉打击工作原则,异地调警,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专案组经工作查明,2008年4月,何某在担任村书记期间,以修路为借口,强行向当地大米加工厂负责人蔺某索要钱财,但蔺某以工厂效益不佳为由,予以拒绝。何某便纠集王某(男,50岁,辽中区人)、付某军(男,41岁,辽中区人)、付某斌(男,41岁,辽中区人)等人,将工厂货车拦截,进行威胁、恐吓。蔺某无奈之下,被迫交付2万元。不久,何某又以没钱花为由威胁、恐吓被害人蔺某并索要4万元。蔺某托人交给何某1万元。7天后,何某再次纠集多人拦截工厂货车。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企业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在掌握大量证据基础上,专案组周密部署,集中行动,将何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经审讯,何某对伙同王某等人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何某等4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典型案例二:成功打掉新民市王某丽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4月,新民市局在走访宣传工作中发现,东城街道某早市内有一绰号“王二”的女子,强行收取早市业户管理费,涉嫌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新民市局将该线索第一时间上报市局“扫黑办”。市局“扫黑办”立即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工作查明,绰号“王二”的女子系王某丽(女,50岁,新民市人)。自2004年开始,以每年10万元承包某市场。并在2006年开始,以每年35万元承包某果蔬批发市场。同时,还经营着两家生鲜超市。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丽伙同其妹夫司某(男,44岁,新民市人)通过恐吓、胁迫等暴力手段,非法向该早市固定业户每月收取100元左右不等的管理费,对不固定零散业户每天收取10元左右不等的管理费。同时,强迫业户必须从其经营的果蔬批发市场高价上货,强迫业户无偿为其卖菜,否则便辱骂、威胁业户,强行将其蔬菜扔进垃圾箱,不允许进入该早市卖货。二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平等、自由的市场经营秩序,业户们敢怒不敢言,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2018年6月19日,专案组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在该早市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丽、司某抓获。经审讯,二人对通过暴力手段非法收取管理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丽、司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典型案例三:成功打掉大东区张某“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3月1日,被害人孔某报警称,其于2015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张某(男,40岁,和平区人)圈骗,用高额利息向他人借款,先后向160余人借款人民币800余万元。其后发现所借款项均被张某等人占有,用于支付其前期借款利息及个人挥霍所用。此案涉及人员众多,且涉案金额较大,市局“扫黑办”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工作查明,2014年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白某(男,44岁,和平区人)因民间借贷经营鱼塘,与被害人孔某结识。犯罪嫌疑人张某、白某因鱼塘经营不利,无法偿还孔某的贷款,遂两人串通打着“帮助孔某民间放贷还其欠款”的幌子,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4月,张某、白某将被害人孔某约其鱼塘,圈骗孔某进行民间放贷,由二人帮助经营。随后,张某、白某通过中介机构等途径找来借款人。借款人在张某、白某二人的运作下,向被害人孔某借款3至5万元不等,张某、白某将借款大部分扣下,将小部分借款给借款人当做配合诈骗的好处费,以此方式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2018年6月,专案组经缜密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目前,张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