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砸缸,是一个经典故事,司马光也因此被大家熟知。今天我们就讲讲他的另一个故事吧,更加的精彩,更加的让人深思。这就是当时宋朝有名的案件“阿云之狱”,这个阿云就是司马光做了宰相后就杀了的那名女子,那么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恩怨?让司马光足足等了17年之久呢?

在熙宁元年,也就是1068年,阿云是登州一家农户的普通女孩,当时的阿云已经13岁,生的白嫩俏丽,父亲早年已经去世,不巧的是母亲也在今年去世了,年幼的阿云年幼不经事,孤苦伶仃,却被自己的叔公打上了主意,在阿云还未满丧期时就以仅仅几石粮食的价格卖给了光棍韦大做妻子。

光棍韦大年纪大,长相丑陋,这让年少的阿云无法隐忍,思前想去还是不愿忍受这样的生活,并决定杀了韦大,等到夜黑风高,阿云来到韦大住处,看见韦大正在睡觉,便拿起刀对着韦大乱砍,阿云年幼怎么打得过成年来的韦大,虽然砍了十几刀,但只是砍断了一个手指,韦大越想越气便直接报官。

被官府抓住的阿云随即便招认了自己的罪行,按照当时大宋的律法应该执死刑,当时审案的是登州知州许遵认为审刑院、大理寺等司法机关判决“绞刑”的观点太过残忍,他认为阿云还守孝期间,并未正式成亲,所以不存在谋杀亲夫一说,再者此次婚姻是叔公强迫的,并非阿云自愿,所以此婚姻不成立。

当时的案件被上报到了皇帝那里,对与这个案件皇帝也很头疼,便将此案件交给了王安之与司马光来判,王安之喜欢变法,认为变法可以使国家更好而司马光则守旧,极力反对变法,双方争执不下,正巧这件案件发生对 当月皇帝宋神宗宣布了一个诏令:凡是谋杀至伤罪犯自首,可以减刑二等论处。于是阿云被免了死刑,只是坐牢,之后不久皇帝又大赦天下,阿云便被放了出去,回家了的阿云很快就嫁人生子,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公元1085年,神宗去世,哲宗登基。司马光被提为宰相,距离阿云事件已经过去了17年,此时的阿云已经30岁, 司马光当年在此事上输给了王安之,内心不服,就又将这案件翻了出来,并改判阿云为死刑。

阿云不会想到当年的案件会被翻出来重审,并改判死刑,其实阿云不过是北宋变法中两派互相攻伐的一个缩影而已,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大家对这个案件有什么样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