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黑龙江法院的网宣文章引发热议。
文章记载了该院一些干警敬业奉献、勤勉工作的事迹,其中在提及一个叫“默然姐姐”的女干警时写道:“默然姐姐,28天连续加班,没换过衣服,没洗过头,在执行局干警的心中,她就是女神、女超人。”
28天连续加班,没换过衣服,没洗过头,想想这得多么脏人啊,即便是在东北这样气候相对较凉爽的地方。
这一新闻果不其然立即引发热议,有人说是司法的虚假宣传,有人质疑28天不换衣服不洗头不可能。
我倒认为质疑这种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虚假,而在于写稿人的不动脑。
当年,兄弟我小时候,老师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开动脑筋”。有个聪明的小一休,小时候看的动画片,至今给印象最沉的还是这个情节:一休一动脑筋思考就是两个手指放在脑袋上,一个特别清脆的木鱼敲打声做背景音乐。真是让人记忆至今,常想常新。
现在的年轻人真的确实少动脑筋。
一是信奉领导说的总是对的,现在我们习惯用标准答案来约束孩子,因此在孩子心目中正确答案总是正确的,不敢质疑权威,不敢多问为什么。到了单位也是这样,领导说的总是对的,没有人反驳,看似尊重领导,其实还是懒惰所致。
二是不想费功夫。反正凡事都有了标准,就按照这些既定的路走,害怕出错,自然就不敢出错,也就不想费功夫。连错误都不想犯的人生,很难说有多大意义的生活。我不相信黑龙江这样写稿人不在28天不洗头不洗衣服这事上稍有质疑,但认为既然是别人这样说的,也就懒得追问,包括审稿人,包括媒体编辑,但大家都认为或许是真的,也就不想问个究竟。这与当年报纸编辑为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千里打长途电话核实,真是相去甚远。因为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了。
三是懒于思考。因为思考要费脑,要费功夫,甚至要找资料以支持自己的观点,有这些功夫,刷刷微信朋友圈多好。
在我们机关里,有一个非常讨厌的现象就是今天收到文件,明天就要求上报结果。除了个别紧急情况,很多时候就是人特别是上级工作人员的懒惰所致。
一般来说,上级起草文件时往往会给下级预留充足的时间来处理,例如一个月吧,这个时间理论上讲是完全够的。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因为他直接讲这一个月写在了文件上,例如9月29日起草的文件,他明确上报时间是10月28日。
但机关实行的科层制,一般草拟文件是最低级的工作人员,上面有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还有司长等等层级,依次上推。偏偏这些领导层层签下来,都需要时间,而如果哪个审批环节耽误几天,就可能导致整个环节顺延。于是可能等最终具有签发权的领导签发了文件,时间已经是10月27日。
也就是说留给基层的时间只剩下一天了,怎么办,正确的办法是从10月27日顺延一个月,到11月26日为下级的层报期。
但机关里可笑的毛病就在于此:领导签过的东西不能改,因为领导已经签批的是10月28日报,哪怕是你27日才下发,但这个截止时间不能改。领导说的总是对的,老爷说的不能改。
如果起草人动一下脑子,就不会有这么幼稚可笑的事发生,但他偏偏不会动脑子。
当然,还可以动一下脑袋,在层报给领导的签批件中写明时间为一个月,然后对时间留白,待领导签批后按签发时间往后起算。
我这只是说的不动脑子的一件小事。其实,现在生活中这样的事真是太多了,而且有些远比这些更好笑。
我们现在真的是懒的动脑了,因为领导说的总是对的。既然总是对的,你一动脑就会发现问题,然后你就成了不和领导保持一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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