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志顺被扣的渔船已报废

曾一度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浙江苍南三澳核电项目强拆事件,最终以当地法院判决“政府强拆行为违法”给出了说法。

据《法人》杂志此前的报道《温州苍南核电项目批准立项之前拆迁争议》披露:苍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核电项目未获得合法立项批准,即开始大肆强征强拆,其中未批先征耕地1137亩,林地715亩;违法强拆村民房屋数百间,导致一些村民无家可归等系列问题。

报道随后引发舆论关注,也受到当地司法机关的重视。受害村民纷纷就当地政府违法强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苍南县法院也迅速立案,并陆续开庭审理后均作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的判决。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12日,负责三澳核电项目拆迁工作的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招鹏,因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被温州市监察委立案调查。

8月31日,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官方公众号“清廉温州”权威发布消息: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副县长级)吴招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吴招鹏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了解,在遭强拆的村民中,受害最大,也最具代表性的是叶志顺。三澳村地处沿海,当地村民多以出海打渔为生。当地政府为了强迫村民签订同意拆迁的合同,对不愿意签订拆迁合同的便以不给渔船年检,然后以无证捕鱼为由,采取行政拘留和强行扣留渔船等手段,逼迫村民就范。叶志顺因始终不同意签订政府单方拟定的拆迁合同,因此,先后遭到“无证驾驶”拘留,其所购买的渔运船也被海洋与渔业局以“无证捕捞”扣留至今。

据叶志顺估算,他因人被拘留、船被扣,当时直接损失就达百余万元。加上渔船被扣至今,两年多时间,船体已锈蚀报废,错过两年的捕鱼季节,损失总计要超过500万元。还因为渔船被扣,他们一家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也被彻底断绝。

为了讨回公道,叶志顺随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当地政府违法。他也是三澳核电项目中第一个“民告官”的村民,他先后起诉了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查封、扣押其渔船及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局与霞关镇政府的强拆行为,并全部获得法院判决胜诉。

据了解,上述行政诉讼案件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即已生效。

三澳核电项目涉及征地拆迁范围包括霞关镇的三澳、长沙两个行政村中的六个自然村即深湾,马鞍礁,柳垄,李家岙,和尚垟,三澳村。

截止发稿前,已有王业兵、陈诗孝、施成意、林成月、王中乐及刘美珍等30户村民都陆续给记者寄来他们因房屋被强拆提起行政诉讼的胜诉判决书。

这些判决书载明,在确认苍南县霞关镇政府、苍南国土局及建设局强制拆除上述村民在三澳核电项目范围内的房屋的行为违法方面,其中认定的事实与判决的内容完全一致。

法院认为,根据《行政强制法》及《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被告没有合法有效的行政决定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且未履行催告等法定程序,径自拆除涉案房屋,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违反上述法律的规定,原告请求确认被告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下:确认被告拆除原告的房屋行为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被强拆房屋的村民虽然胜诉了,霞关镇政府及苍南县相关部门强拆行为也被法院明确判定违法,但该违法行政行为给村民造成的损失,目前尚未进行赔偿。此外,三澳核电项目涉嫌未批先征的1100余亩耕地,当地国土部门尚未对此予以纠正,也无人被行政问责。(龚政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