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瓜尔佳

9月22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传出消息,目前省交警总队正对全川路面管控的执勤交警进行配枪,近期内一批枪械将陆续配备到大中城市一线交警手中。事件迅速引发热议。不少人甚至产生疑问,交警可以配吗?为什么要配?如此多的致命性武器摆上街面,真的合适?

交警配枪有章可循,却很少配备

比起武警、法警来,由于交警与普通公众接触频繁,因而在部分人眼中,交警既不神秘又不权威:他们仅仅是道路秩序的维护者,处理交通事故,查纠交通违法…并没有太过强制性的职能。

其实不然。

中国的警察制度从总体上可以划分为治安警察、武装警察(武警)、司法警察(法警)三大体系。他们并列,并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与任务。交警,则是治安警察的一个警种,全称“交通警察”,是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因而,他遵守和享有人民警察的规则和权力。

根据1996年1月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的第二条,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在总则中,《条例》阐述,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特种防暴枪等警用器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除此之外,2008年12月,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警用文书包、手持台、警务通等装备,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执勤警车应当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灯、警戒带等必备装备,根据需要还应当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简易破拆工具、防化服等装备。

因而,《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法》等法律赋予了警察持枪的权利,交警如需配枪,只需依法取得《持枪证》,并按照规定管理枪支即可使用配枪。因此,有持枪能力的交警如欲配枪并未被禁止,“交警配枪”在法理上完全可行。

只是,在中国严苛的枪支管理条例下,一线民警不配枪是基本状态,很多基层民警甚至一辈子都没摸过几次枪。就四川的交警而言,配枪率虽暂时没有数据可以佐证,但在泸州合江“交警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事件中,我们可以窥见: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有4把枪,大队长、副大队长、事故中队中队长、城区中队中队长各有一把。即有一定级别和职位的交警才有配枪。

“新形势”下,交警有了新的装备需求

袭交警事件频发

四川交警将全面配枪执勤,实现新形势下“全警作业”。那么,何为新形势,为什么会出现这个转变呢?交警频频被袭成为一大因素。

7月16日凌晨,成都一辆白色奔驰车狂奔逆行,就为甩开身后的出租车——几分钟前,这辆奔驰车猛烈撞上了这辆出租车。最终,两车在太升南路停下,满身酒气的90后司机被交警带往医院验血。然而,在医院司机情绪失控,挥拳袭击交警,将交警打成轻微脑震荡。

7月25日下午14时10分左右,在成都北打金路口,未满18岁的遂宁男子严某,驾驶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拦下。然而,在民警执法过程中,该青年气焰嚣张,并叫来父亲严某某,将民警一拳打倒在地。

8月13日下午,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在纠正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辆两轮电动车违法载人。交警随即请这名男驾驶员靠边,并请女乘客下车。然而,女乘客拒不下车,并对交警进行辱骂并且抢夺执法记录仪,造成执法记录仪的损坏,随后一脚踢在了交警裆部,造成交警受伤。

8月15日,28岁的资阳人李萍(化名)驾车行驶在成都高新区紫竹东街的街头,车牌被光盘遮住被交警拦下。交警执法过程中,她先是迅速扯下光盘,并在车上坚持不下来,拒绝出示驾驶证,还几次试图发动汽车,随后给了交警一记响亮的耳光。

8月16日下午,在成都科兴北路设卡处执勤的交警遇到了疯狂货车司机:撞开一辆警车,后退时碾到一辆警摩,被拦下后尽管连遭喷了3罐辣椒催泪喷雾,司机仍然手持铁条和民警对峙。

交警被袭事件频发,让大家意识到交警在日常道路交通管理中,预防暴力和处理暴力的警觉性逐渐降低,自身安全难以保证,需要加强警备。

盗抢等治安、刑事案件增多

近年来,发生在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的盗抢等治安、刑事案件增多。交警作为一线警种,要求公安交警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基础上,必须具备维护道路治安稳定、打击犯罪的本领和技能。

作为我省首批交警配枪上岗的城市,今年6月1日,成都正式开始在中心城区部分重点区域、主要道路及重点路口,安排执勤民警配枪上岗执勤。除成都之外,资阳、甘孜、阿坝等地交警,现在已经开始在重点路段、路口实行持枪上岗。

6月13日16时50分许,在成都沙湾路与金沙路交叉路口,3名男子正在殴打一名男子,成都交警二分局副大队长雷强在喊话制止无效后,出示配枪将其制服。这是成都交警配枪上岗后,首次使用配枪控制嫌疑人。

维稳、反恐需要

反恐防暴、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6月2日成都市委召开的反恐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上,领导人强调,重点要坚持“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处突”,加强显性用警,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同时要求对各种暴力恐怖活动,要敢于依法使用武器、警械,露头就打,坚决摧毁敌对分子的破坏企图。

7月6日下午,成都交警高新大队举行反恐实战的涉暴车辆拦截科目演练;7月20日,南充蓬安县交警大队开展了反恐防暴训练;同时,在四川公安系统平时举行的反恐防暴演练中,交警也不会缺席,比如今年5月30日上午9点半,在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2150名特警、消防、武警、交警、机关民警等参加了成都警方举行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誓师大会”……交警作为一线实战警种,提升其装备、实现全面配枪执勤似乎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