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三明市尤溪县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的提请逮捕。

10月1日,尤溪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开、曾某兰、杨某天3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因属恶势力犯罪案件,案情又较复杂,将值假期时间紧任务重,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案件办理,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熟悉案情,引导取证;案件受理后,该院承办检察官与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加班加点,只用两天不到的时间,认真审查全部案件材料、组织分析讨论案情、逐一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严格审查、准确把握、快速审结,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信息来源:福建微尤溪

本期编辑:无尾鱼

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