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首富换人了!
近日,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2018年度富豪排行榜。
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身价1600亿美元,成功取代身价970亿美元的比尔盖茨,问鼎世界首富宝座。
自1995年以来,比尔盖茨霸占世界首富宝座已经有23个年头,这次终于以630亿美元的劣势屈居第二,估计他也是输得心服口服。
第二家市值万亿美元的巨无霸
在中国,一提到亚马逊,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网上书店。的确,亚马逊是靠着网上卖书起家。
可如今,亚马逊早已不是一个单纯的线上书店,他的业务已经涉及到了零售的各个方面。
据数据显示,亚马逊2018年在美国线上零售收入将达2582.2亿美元,占美国所有在线零售支出的49.1%。
而第二名ebay的市场占有率仅为可怜的6.6%。
由于利润的强劲增长,今年9月4日,亚马逊股票市值突破一万亿美元大关,成为继苹果后,世界上第二个市值万亿美元的巨无霸。
其股价自上市以来,已经累计上涨了1000多倍!
甚至很多人预测,亚马逊市值很快将突破两万亿美元,成为第一个市值两万亿的公司。
亚马逊的创新之路
如果用一个词来总结亚马逊成功的原因,那么非“创新”莫属。
1994年7月5日,30岁的贝佐斯放弃了华尔街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的职位,自掏腰包1万美元,和妻子一起,在西雅图市的一个车库里,开启了亚马逊的创新之路。
1997年5月15日,亚马逊成功上市。
在招股说明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由于在科技和营销方面的大量投资,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预计将出现重大经营亏损。”
对于科技创新的执着,导致亚马逊上市后的若干年内持续的亏损,也为今天亚马逊的辉煌打下了基础。
1998年6月,亚马逊将线上零售业务拓展到CD和DVD的销售。
亚马逊当时可以为消费者提供125000首歌曲,同时允许消费者试听,还可以根据消费者的喜好推荐合适的歌曲。
20年前,当笔者还在用磁带听歌时,亚马逊已经能够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音乐体验了。
1999年12月,亚马逊为其开发的在线一键购物功能申请了专利。
一键购物功能大大简化了网购的付款流程,促使消费者更多地购物,同时也在无形中收集了大量消费者的相关数据。为亚马逊后续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方面的创新提供了数据支持。
1999年底,美国时代周刊将35岁的贝佐斯评为年度封面人物,并称他为“电商之王”。
2003年6月,亚马逊对外开发其网络服务功能,允许其他电商通过注册付费的方式,使用其强大的网络科技服务。
如今,亚马逊的网络服务已经成为了其最主要的利润增长来源。
2005年,亚马逊推出了付费会员服务Prime。
用户每年需要支付79美元,来享受各种付费会员的福利。
如今,亚马逊在全球有超过1亿名Prime会员,Prime已经成为亚马逊最有价值的品牌之一。
想到如今国内各个主要电商为争夺付费会员而大打价格战,不得不佩服13年前贝佐斯的创新智慧。
2007年11月,亚马逊推出重磅创新产品Kindle。
Kindle是一款电子阅读器,人们可以通过它无线下载电子书,并获得和阅读纸质书相当的体验。
而且Kindle最多可以同时存储上千本电子书,方便人们携带和随时阅读。
至于国内的仿品我就不多做介绍了,大家只要打开某宝,输入“电子阅读器”,就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国产仿制品。
2012年,亚马逊以7.7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一家仓库机器人制造商。
通过对仓储中心的自动化改造,亚马逊极大地节省了人工,提升了商品分拣和配送的效率。
而我国的仓储机器人,直到这两年才开始逐步实施商业化的,比亚马逊又晚了五六年。
2014年11月,亚马逊推出智能音箱Echo。
这款音箱运用智能语音交互技术,可以实现与人们日常的交流,同时还能根据语音指令播放音乐、新闻、网购下单、Uber叫车、定外卖等等。
不出所料,Echo的出现又在国内掀起了一股智能音箱热。
除了BAT外,其他各种科技创业公司纷纷涉足智能音箱领域,试图分一杯羹,目前各类牌子已经数不过来了。
这股热潮的引领者,则是4年前的亚马逊。
2016年12月,亚马逊宣布推出革命性线下实体商店,Amazon Go。
今年1月份,Amazon Go正式向公众开放,这也是亚马逊首个无人零售店。
顾客只需下载Amazon Go的APP,在商店入口扫码,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认身份后,便可进入商店开始购物。
商店中的传感器会监视顾客在货架上拿取货物的行为,并将顾客拿走的货物自动计入顾客的虚拟购物车中。
Amazon Go对顾客购物行为的监测是无死角的。
即使顾客在拿取货物时有意遮挡,或者拿起后又悄悄放回,这些行为都能被店内的各种摄像头和传感器所检测到。
在顾客离店后,自动统计虚拟购物车中的商品价格,并发送账单至顾客手机完成结账收费。
提到无人商店,大家自然会联想到去年12月天猫无人超市开业时的盛况。
那么,Amazon Go和天猫无人超市到底区别在哪?
最大的区别在于,天猫超市对商品的识别采用 RFID 技术。
简单来说,就是天猫超市内的所有商品,必须事先由人工贴上RFID贴纸,然后才能被超市出口的感应器探测到。
而Amazon Go对顾客选购商品的感知,完全是基于店内的各种图像和行为监测仪器完成的,其背后的原理是一套先进的大数据和深度学习算法。
从智能程度和算法的先进性上,目前国内已知的京东无人超市、缤果盒子、天猫无人超市尚无法和Amazon Go相提并论。
贝佐斯的滑铁卢
再伟大的公司也不是万能的,亚马逊也不例外。
对于贝佐斯来说,从创立亚马逊开始,能算得上是滑铁卢的,应该有两个事件。
而这两个滑铁卢事件的对手,一个是乔布斯,另一个是马云!
2014年6月18日,贝佐斯高调召开产品发布会,宣布推出Fire phone,以行业追赶者的身份,正式进军智能手机行业。
然而,做惯了行业领军者的亚马逊,这次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Fire phone的销量远远低于预期,迫使亚马逊不得不在新手机推出不到一年后就停止了生产。
亚马逊也为此次挑战苹果的失败付出了1.7亿美元的代价。
2004年8月,亚马逊砸下7500万美元,收购了当时中国最大的在线图书销售商卓越网,正式将其业务拓展到了中国。
而就在一年前的2003年5月,马云创办了淘宝网,正式进军C2C电商市场。
如今,十多年过去了,马云的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电商的市场份额为58.2%,而仅比淘宝起步晚一年多的亚马逊,在中国的市场份额仅为0.7%!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世界首富的启示
纵观亚马逊24年的成长之路,我们发现,几乎每隔两年左右,亚马逊总能在产品、服务和科技等领域推出各种创新。
而这些创新支持着亚马逊,使它从一家车库里的小公司,成长为一家市值万亿美元的巨无霸。
可以说,亚马逊的可怕之处在于,即使到了万亿市值的体量,它创新的动力似乎依然那么强劲。它就像一台可怕的创新机器,随时准备给那些循规蹈矩的公司致命一击。
贝佐斯曾经说过:“成功没有神奇妙方,关键是要抢在别人前面。”
也许,贝佐斯就是为创新而生的。只有不断创新,才能确保时刻抢在别人前面。
他无法驾驭一个行业追赶者的角色,因此才会在智能手机和中国电商领域惨败。
他擅长的是持续创新并且永不满足,因此才能带领亚马逊一路狂奔,肆无忌惮地扩张。
亚马逊扩张的上限究竟在哪?我想,只要亚马逊创新的基因还在,它的扩张之路就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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