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世人皆言《三国》看智,《水浒》看勇,《水浒传》中最突出的就是“忠义”二字,遗憾的是,他们的“忠义”没有换来应有的回报。《水浒》的另一个主题,是“逼上梁山”的“逼”字。梁山泊中,比如林冲和杨志,还有武松。
武松为何上山(第一次上山并非梁山,而是入伙了鲁智深和杨志共同经营的二龙山)?答案似乎很简单,因为其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最终血溅鸳鸯楼,但杀嫂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起点。
潘金莲嫁给武大郎属于“屈嫁”,武大郎属于三低人群,“低颜值,低学问,低收入”,为了生计每日上街叫卖炊饼。当武松在景阳冈三拳打死一只“吊睛白额大虫”作为英雄归来时,潘金莲心生爱慕,这种“英豪之气”在武大郎身上是不存在的。
武松刚回家,这位嫂嫂就开始勾搭小叔子。对于嫂嫂如此行径,搔首弄姿:“叔叔若有心,请吃了我这碗残酒吧”,武松是人不是神,不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武松作为盖世豪杰,他的理智战胜了冲动罢了。
随后的事情便广为人知:因为一次晾晒衣服的意外,一个少妇和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四目相对,便有了水浒中的一大丑闻。其后两人共同谋害武大郎,武松从一系列的疑点中得到自己的答案,并在上报官府且毫无回应之时,选择了亲自手刃这对杀害兄长的罪人。
在武松潘金莲等人为武大郎披麻戴孝之时,武松让在场的父老乡亲作为见证,亲自杀了潘金莲以祭奠自己兄长的亡灵。但在《水浒传》的描写中,有这样一个场景:武松在手刃潘金莲之前,先扒开了她的衣服。
有人认为这是因为武松想在潘金莲死前“一睹为快”。这种说法我第一个不同意,实际上,武松此举,动机有二:其一,在场的潘金莲和武松都是作为武大郎的家眷为其披麻戴孝,而武松认为,谋害亲夫的潘金莲显然没有这个资格,因而他要扒掉潘金莲的孝服:让这样一个人为亲爱的哥哥守灵是对兄长的亵渎。
其二,按照大宋律法,故意杀人是必须偿命的,如果是因为过失杀人,则会免去一死,会判一个流放或者充军的罪名。很显然,当县衙看见衣冠不整的潘金莲的尸体时,自然会认为是因为在扭打过程中武松“误杀”了她而并非蓄意而为之。
因此最终武松的结局是“东平府府尹陈文昭怜惜武松是个有义的汉子,把案卷改得轻了,判了个刺配孟州,便了。”
武松的举动正好诠释了何为粗中有细。众人眼中的“一介武夫”也有想得如此周到的时候,也正因为武松此举,才让陈文昭有了轻判他的理由。否则就算陈文昭向轻判,也不知道从何下手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