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评价一个人,往往喜欢走极端,或将其捧入云端,或将其踩入泥底。对于戊戌六君子之一谭嗣同的评价也是如此。由于其慷慨激昂,为变法而死,再加上“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豪迈,谭嗣同被无限拔高,几乎因为慷慨赴死而立地成圣。

但是,每一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完美。谭嗣同为变法而死,当然值得我们敬仰,他的精神也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不过,我们必须要了解,戊戌变法本身就是一个极为不成熟的变法运动,除了出发点,变法内容几乎无切实可行措施,变法的领导人是如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毫无从政经验,很多思维也极为幼稚。谭嗣同主张卖掉新疆,蒙古就是一例。

这件事最早见于谭嗣同给他的老师欧阳中鹄写的信中:

“试为今之时势筹之,已割之地不必论矣。益当尽卖新疆于俄罗斯,尽卖西藏于英吉利,以偿清二万万之欠款。以二境方数万里之大,我之力终不能守,徒为我之累赘,而卖之则不止值二万万,仍可多取值为变法之用,兼请英俄保护中国十年。

不但如此,在谭嗣同看来,除了中原地区以外的国土都是可以卖的:

“费如不足,则满洲、蒙古缘边之地亦皆可卖”。

在今天的我们看来,谭嗣同的言论简直令人瞠目结舌,与汉奸、卖国贼无异,而且变法的领导人康有为也有类似的言论。其实在清末民初,不单单是维新派,许多人也有类似的想法。因为很多人的出发点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以“PAI满”为出发点,因此将中原地区以外的国土都实为可出卖的商品。

谭嗣同等人有出卖新疆蒙古的想法,其实在他的信中也说的很明白了。在谭嗣同看来,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区属于苦寒之地,人烟稀少,环境恶劣,中央王朝在这些地区不但没有任何收获,反而花费巨额资金驻守,“毫无利于中国”,因此他认为还不如卖给列强,得到钱后用于变法。

且不论谭嗣同认为新疆、蒙古等地域广大的国土“无用”的可笑言论,单单他所幻想的将蒙古新疆等地卖给列强所获“十万万”白银的想法,就极端幼稚可笑。

在弱肉强食的19世纪末,任人鱼肉的清政府,根本没有与列强平等对话的资格。而对于列强而言,明明可以以微小的代价瓜分中国,他们绝不可能花费巨额资金去购买中国国土。

谭嗣同的这个想法,无论是立意、出发点、还是可行性,根本不成立,完全就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因此,我认为有的人给予谭嗣同所谓“政Z家”的评价,是十分离谱的,如此幼稚、荒唐的想法,完全不符合一个政Z家的所作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