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检察批准逮捕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4名主要成员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罪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吴某梁等4人。
经审查认定,自2013年以来,以陈某某为首,以吴某梁为骨干成员,吴某东、吴某林等人为一般人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东吴一带,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在东吴一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破坏村民的生活经营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秀屿检察批准逮捕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6名主要成员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罪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陈某同、陈某明、郑某洪等6人。
经审查认定,2010年至2011年,以徐某某为首,以陈某狮为骨干成员,陈某同、郑某洪等人为一般人员,陈某明为保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吴海域、山亭乡一带,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在东埔、山亭一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破坏村民的生活经营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荔城检察依法从快批捕
2名涉恶犯罪嫌疑人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2名涉恶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此前的9月5日,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业务骨干检察官提前介入该起村干部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于9月25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干警认真阅卷和提审,对该案依法适用快捕,于9月26日依法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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