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各个朝代的酷刑中总结了9种极为著名的酷刑,胆小者请勿观看。

一、凌迟(残酷指数★★★★★)

俗称“千刀万剐”,要求犯人活着的时候行刑,拿着刀从人身上割肉,至少要割1000刀,多了可以,少了不行,而且要保证犯人必须身受1000刀才能死,不能死的太快,否则起不但犯人受不到足够惩罚,就连执行人也因技术不精,行刑不严受罚,被民间视为”酷刑的极致”,农村泼妇骂人,最狠的话也不过是“杀千刀的”。

受此刑最典型的是明朝著名太监刘谨、著名将领袁崇焕。

二、梳洗(残酷指数★★★★★)

俗称“刷人肉”,把犯人扒光衣服放在铁床上,用开水浇上几遍,人皮基本就烫熟了,然后用坚硬的铁刷子一下一下用力去刷皮肉,被烫熟的皮被刷下来后,继续刷下面的肉,连血带肉,一直刷到肉尽骨露,方才行刑完毕。当然,一般到不了这个地步,人就完了,残酷程度与凌迟难分高下,只是换了一副行刑工具而已。

受此刑最典型的是唐朝武则天时期的大臣桓彦范。

三、剥皮(残酷指数★★★★★)

这个是绝对的技术活,杀猪宰羊的屠夫最擅长,常做外科的大夫也可以。剥人皮时一般由脊椎下刀,先把背部皮肤用刀拉开缝,然后慢慢向两边剥离皮肤和肌肉,再慢慢把整张人皮揭开撕下来,一种极致残忍的变态“艺术”。剥下来的人皮也不浪费,可以制成人皮鼓,也可以填充稻草制成标本,挂在县衙门口,以示惩戒警示。

朱元璋在世时以酷刑对待贪官,不少人都受过这种酷刑。

四、俱五刑(残酷指数★★★★★)

俗称“大卸八块”,原本是指把“砍头、砍脚、断手、挖眼、割耳”五种刑罚合一,后来的通常做法是犯人死后,再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把躯干剁成若干块,也是屠夫最擅长的技术。这一刑罚门槛比较低,现在那些残忍的”杀人碎尸案”凶手,有的以前连个鸡都没杀过,却能无师自通,向来让人不寒而栗。

受此刑最典型的是汉高祖刘邦的宠妾如意夫人,被吕后做成“人彘”。

五、烹煮(残酷指数★★★★★)

雅称“请君入瓮”,发明是人唐朝武则天时酷吏周兴。武则天命酷吏来俊臣前去审问酷吏周兴谋反之事,来俊臣请教周兴如何对付不肯招供的犯人,周兴得意地介绍了自己的办法:找一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烧火加热,犯人不招就要被活活烧死。来俊臣听后说:请老兄也入瓮吧?周兴吓得跪地服罪。此后便被人用来作为酷刑。后世在应用时也会在瓮中加水,来个温水煮青蛙,活生生把人煮熟。

六、车裂(残酷指数★★★★★)

俗称“五马分尸”,行刑十分简单,把犯人的头和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马拉着,分别向五个方向急奔,一下把人撕成六块。听起来车裂似乎比前几种被慢慢杀死,经历长时间痛苦的酷刑要稍好一些,痛苦的时间短一些,但实质上被拉扯的过程一样痛苦。

受此刑最典型的是秦国著名改革家商鞅。

七、腰斩(残酷指数★★★★★)

顾名思义是“拦腰斩断”,把犯人从腰部直接斩成两段。别以为这种酷刑会比车裂强到哪里去,因为人体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受刑后不会一下子就死,神智是清醒的,五脏六腑还在运行,需要把身上的血液流干,人才能断气,真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死去。据说历史上最后一个受腰斩的是清朝雍正年间的俞鸿图。他受刑后,用手指蘸着血在地上连写七个“惨”字,才慢慢痛苦死去,雍正得知这一惨状后,下令废除腰斩。

受此刑最典型的是西汉的晁错、明初的方孝孺。

八、缢首(残酷指数★★★★☆)

俗称“绞刑”,可分成缢死和勒死两种。缢死,就是吊死,以绳索将犯人脖子吊在半空致死。勒死,是指以绳索勒住犯人脖子使之窒息死亡。绞刑惟一的“人性化好处”便是犯人可以留个全尸,不像上面九种要么四分五裂,要么少了小弟弟。

受此刑最典型的是隋炀帝杨广、前秦苻坚、金海陵王完颜亮。

九、宫刑(残酷指数★★★★☆)

俗称“阉割”,这个是“煽猪”人的手艺,就是把男性犯人的生殖器(包括睾丸)全部割掉,这是酷刑中惟一不要命的一种。可作为犯人被阉割,跟作为宦官被阉割完全不同,宦官阉割后是要进皇宫工作,好歹还有一定职业发展前景,但犯人被阉割后,虽然命保住了,但一辈子性福完蛋了,很可能还要断子绝孙,生不如死啊!

受此刑最典型的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

中国古代酷刑名目繁多,没有最惨,只有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