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年解放战争中,人民解放军消灭了大量国民党军队,除毙伤之外,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起义、投诚和投降”的部队,那么这三个情况如何来界定呢?其实,这三个名词是国民党军队停止敌对行为的三个层次,其中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主动还是被动、双方已经接火的程度、战场态势是事有可为还是山穷水尽。

怎么个过程呢?长春守敌为“东北剿总副总司令”郑洞国任司令的第一兵团,辖新编第七军和第60军,以及地方武装约10万人。首先是曾泽生第60军与解放军联系决定“起义”,部队开出城外接受改编,阵地由解放军接管;由此解放军顺利入城包围郑洞国的第一兵团部和新七军,在军事压迫下李鸿的新七军签定协议“投诚”,部队放下武器;两个主力军不复存在后,郑洞国给蒋介石发去诀别电、放了几枪后率兵团部警卫营举手“投降”。

如此可以看出三个名词所处的阶段之不同,成建制部队没打呢就主动投向解放军,这叫起义;包围以后没有出路了,但尚未决战,被动地放下武器这叫投诚;动手以后打不过缴械,这才叫投降。

所谓“起义”就是倒戈相向的意思,军阀混战互相之间就叫“倒戈”了,这方面冯玉祥和护兵石友三做得比较出色,1927年南昌起义部队在潮汕失利,也与粤军将领欧震的临阵倒戈有关。“起义”分为战场外起义和战场内起义两种,战场外起义当然最受欢迎,不过危险系数也大,因为得不到解放军的接应。

其它像辽沈战场滇军潘朔端184师的海城起义,淮海战场廖运周110师的起义,华北战场的高树勋起义等,都属于在战役开始打响后的战场起义。起义部队经过整编后,可以成建制加入人民解放军队伍,算自己人,这是最重要的待遇,而投诚和投降是不行的,最多把可用官兵拆散补充解放军各部队。

通常来说,有地下关系策反、或主动通过地下关系接洽的才被定为起义,如果军中有地下党员领导的则更不必说了,比如张克侠、何基沣第三绥区的“贾汪起义”,廖运周的的阵前起义等,这都是地下党员领导的。没有这些关系,在没有发生严重战斗时,经过协议放下武器接受解放军改编的,可以视为投诚;如果打得你死我活以后,只能是投降了。

最可恨的当然是宣布起义后再度叛变的郝鹏举,甚至把华野派过去改造部队的政工人员抓捕后押赴南京,大部牺牲。气得陈毅亲自率兵平叛,彻底消灭了郝鹏举的20000人部队,郝本人打不过又投降,但已经无法饶恕了,被俘虏后予以公开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