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在云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暨业务培训班上,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全省共有7个检察院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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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案管部门成立于2013年,负责该院的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案件文书监管,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业务统计、分析等工作。自成立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充分发挥管理、服务、参谋、监督职能,统一受理各类案件1758件2646人,涉案财物入库3598件,出库2786件,案件流程监控预警369件549人,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次606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23人次,所有案件均实现网上受理、办案、流转、监督和管理,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

该院案管部门紧紧抓住案件流程监控管理这一职能,借助统计、系统巡查、“三书会审”等途径,做到对案件从分流到结案全方位的动态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案件办理规范。2017年来,该院案管部门就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17份,均得到有效整改并回复。同时,该院案管部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业务部门联席会议”,各业务部门分别就当月案件办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部门间配合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形成全院齐商共管合力,有效打破各业务部门间信息不对等、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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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每年组织对本院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并不断探索评查措施,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重点案件”及时评查,“一般案件”按季度评查,并将案件质量评查及整改等情况纳入干警业绩考核进行综合应用。2017年来该院共组织案件质量评查8次,涉及案件312件,占同期办结案件数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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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查

“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是该院案管部门的又一创新。自2014年起,由院案管部门牵头,每年邀请省、市检察业务专家,对自侦、侦监、公诉、预防、刑执等业务部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进行“体检”“挑刺”。 截至目前,累计评查法律文书7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100余条。该院预防调查报告、检察建议、案件审查报告等8份文书先后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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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评比反馈会

此外,该院还与公安机关议定了侦监、公诉案件收案标准,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在检察官轮案分配中,严格按照“自动分配为主,手动分配为辅”的原则进行案件流转,有效规范了案件办理规程;物证严格按照“三书一图”归档入库、出库,确保物证安全管理;所有案件卷宗实现信息化归录,并为律师提供免费刻录,让其成为展示检察机关司法形象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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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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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评比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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