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历史上有着一个最早出现的朝代,它就是夏朝。夏朝所谓王室都既拥有自己直接统治的部族,又被其他强大的部落公推为天下共主”,发挥着调节各部落关系、维护东亚核心地区秩序的作用。其疆域分为归王室直接统治的核心区,也就是所谓“王畿”地区。

夏朝如果从禹算起,共传14世17王,除了仲康和扃是兄终弟及外,其他都是父死子继,证明夏人已经确立起比较严格的王位世袭制度。其中央设有四辅、六卿、四正、后稷、司徒、太史等官职,还有掌管刑狱的大理和管理赋税的财税官。地方统治结构分为在统治中心区设立州师和在中心区以外建立侯国,侯国以外建立五服,形成由内及外统治力度依次递减的环状统治结构。夏人还可能已经形成了军事制度,镇压机关在逐渐完善。

夏人主要活动在今豫西、晋南一带,而豫西是夏人居住区,晋南则是唐虞族居地。但不管怎么说,可以肯定,北起山西汾水以南、南达河南汝水以北、西至华山以东、东迄郑州以西是夏王朝的中心区。这里部族众多,久已杂居,使血缘组织的功能逐渐丧失,夏代通过“九州”这种新的地域组织。即使这样,夏人也只是建立哦了一片自己狭小的领土。夏人主要活动在今豫西、晋南一带,也有的学者认为,豫西是夏人居住区,晋南则是唐虞族居地。但不管怎么说,可以肯定,北起山西汾水以南、南达河南汝水以北、西至华山以东、东迄郑州以西是夏王朝的中心区。这里部族众多,久已杂居,使血缘组织的功能逐渐丧失。

夏代在此地区建立了“九州”这种新的地域组织。与此邻近的地区还有一些与夏人同族、与夏王室关系密切的姒姓方国,他们控制的地区也应视为夏王朝统治的核心区。即使这样,夏人能够直接控制的地区也仅仅是西起太华山以东、东迄豫东平原、北至黄河北岸、南达南阳盆地的比较狭小的范围。夏人建立国家的历程不仅是曲折的、艰苦的,其最终所建立起来的国家领土范围也是比较狭小的,原来尧舜禹大联盟势力所及的广大地域,绝大部分仍旧与夏王朝维持原来的联盟关系,只是奉夏人为他们的盟主、领袖,并未成为夏人新建立起来的国家的组成部分。

但夏代各地区间的贸易已经比较频繁,可能已经存在向商人征税的关卡,这种逐渐密切的经济联系必然会加强各地区间的政治联系,这是夏商周三代直接统治的地域不断扩大的基础。不可否认,在夏代社会结构中,氏族制仍旧占据主导地位,夏王朝与这些氏族的关系是所谓的“氏族封建制”。夏人承认这些氏族部落存在的合法性,并不干涉其内部事务,也不试图改变其原有的统治结构,这些氏族部落则承认夏人是他们的“共主”。

杜正胜从学术界通常认为是夏文化的二里头遗址出发,考察夏代的宫殿遗址、青铜器、玉器,认为:“商周国家权力的基本要素和性格在夏代晚期皆已具备,二者只有程度之异,没有本质的差别。”可以肯定,至晚在夏代晚期,黄河流域已经形成了国家,这是东亚最早形成的国家。商人代夏之后,只是其直接统治的地区与势力所及的范围都有所扩大,其与诸方国间的关系及双环式疆域结构都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商人先世起源于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的七老图山一带。商人从始祖契的儿子昭明的时代开始逐渐南迁,经今河北平原进入河南。自契至成汤,经历了14代人的努力,才最终取代了夏王朝。

早在商人建国之初,商王朝除了在各地取代夏王朝的统治外,还不断依靠武力向外扩张自己的版图,并在一些重要地区分封诸侯,建立军事据点以加强对当地及其他民族的统治。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对出土青铜器的研究可以肯定,商文化对江南己产生重要影响,这是夏代所没有达到的从考古学文化看,股商时期考古文化以黄河中游地区为中心,可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的文化圈。最内圈以郑州、洛阳、安阳三点为中心的地区,其文化发展水平较高,文化面貌也基本相同,是股商文化的中心区。

其次,在商文化中心区分布着许多与商文化有着密切渊源关系的文化遗存,可以称为“商文化亚区”,这也就是商朝官史管辖下的“四土”,其分布西起关中平原的西部,东到胶菜平原,北起北京以南,南到江淮一线。以上都是商人直接统治的地区。最外圈是商文化影响区,包括长城以北辽河上游及河套地区,向西到河西走廊及黄河上游的甘青地区,南达南岭以北。这里是甲骨文和古代文献记载的商代边疆地区方国、部落的分布区。在最内圈,商人统治的核心地区,已经出现商人的地方统治制度,即所谓都鄙制度。

与夏代一样,商代社会结构的根本特点是方国联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商王室与方国间的关系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早商时期,方国联盟具有浓厚的原始民主、平等的性质,不存在后世那样的赋投征发,以神权作为维系诸方国的主要纽带,而不以行政命令为主要手段,允许敌对势力中被征服者加入自己的联盟。而发展到晚商时期,商与诸方国间更多的是主从关系,商王向诸方国征收贡物、调集人力的记载屡见于甲骨卜辞。神权退居从属地位,也不再允许被征服的敌对势力以平等的地位加入方国联盟,而是将其直接变为商人的辖区。这些变化表明,同夏人相比,商人对诸方国的统治力度在逐渐加强。而对于这件事情,你又有着怎样的看法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