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每年自然灾难频发,给人类生存、生产带来了巨大的破坏。而自然灾害中,地震是最具破坏力的灾难之一,如最近的印尼地震海啸事件,因地震引发巨大的海啸导致数千人伤亡。另外,目前的技术条件对地震的预测准确性较低,并且地震的破坏力极强,使得人类面对较强烈度地震时十分脆弱,人类在面对地震的威胁时也一直处于预防与灾后救助的被动地位。特别在古代,技术条件更差,灾后救助制度极不完善,一旦发生大地震,便会民不聊生。小编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古代王朝在地震时的灾后救助措施,今日便选择世界史上公认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明嘉靖关中大地震,探讨明代的灾后救助措施。
明嘉靖关中大地震
一、明嘉靖关中大地震概况
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十二月十二日子时分,即公元1956年1月23日24时左右,在今陕西华县(北纬34.5°,东经109.7°)发生大地震,地震烈度为11级,至于地震强度由于无具体可考察的历史依据,但推测为8.0至8.3级,震源深度达到20-40公里,重灾面积达到28万平方公里,主要集中于陕西、山西与河南等,其震感范围波及大半个中国。
明嘉靖关中大地震等震线图
明嘉靖关中大地震等震线图
明嘉靖关中大地震在省志、各县志中均有记录,如《陕西省志·地震志》中记载:“忽然地震,势如风雷惊觉人口,出户立站不定,只见树梢点地,房倒歪斜”。《陕西耀县县志》记载:“忽由东南而来,地势摇动,震响如雷,一升一降,升如登山,降如坠井;即时墙屋倾圮,声震天地,灰飞尘扬,塞空蔽目,旄倪哭声,达满四境。” 康熙《咸宁县志》评价此次地震为“关中地震,盖近古以来书传所记未有之变也。”
白鹿原影视城《关中大地震》项目
二、明嘉靖关中大地震震后灾害
(一)人员的伤害
关中大地震目前在世界地震史上被认为是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据《明世宗实录》、《明史·五行志》等记载,“压死官吏军民奏报有名者八十三万有奇”、“官吏、军民压死八十三万有奇”。对于83万的人员死亡数字,许多学者提出过质疑,但由于相关记载的史料均为83万,而无其它相关佐证。但最近有学者提出了相应的见解,认为史料中所公布的数字应为在册人口的减少量,包括地震死亡人数、次生灾害的死亡者、逃亡者,最后总计为83万,实际因地震直接死亡的人数应远小于83万人。但即便如此,其死亡数量,仍然令人震惊。
明嘉靖关中大地震体验馆
(二)次生灾害
地震灾难通常会引发许多次生灾难,如水灾、瘟疫、饥荒等,并形成了“地震——饥荒——瘟疫”的恶性链条,给灾民生存带来巨大的威肋与考验。
现在许多文献描述了此次地震的次生灾害情况。如饥荒,《咸宁县志》中记载山西蒲城县“饿压相继,死者不可胜计”。瘟疫也在灾区不断扩散,《华州志》中记载“间有生者,亦病不能兴”、“疫大作,邹公卒于长安”。此次地震由于引发山崩导致河流改道形成阻塞,地下水位突变也引发了严重的水灾,《广志绎》中记载“井水倒出,地上人死不可以数计”。
遭地震毁坏的乾陵
(三)自然环境破坏
地震是由于地下积聚能量的瞬间释放,会导致地表的破裂塌陷,褶皱折皱,山崩地裂,进而导致自然环境遭到巨大破坏。《华州志》中记载“屹然而起者成阜,坎然而下者成壑,倐然而涌者成泉,忽焉而裂者成涧。” 可见,地震发生后山体变动、树木翻倒移置和阡陌更反的现象,均增加了震后人们的生存难题。田非田、河非河、路非路,“桑田变为洪川”,给灾民生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另外,此次地震灾难也给社会环境等带来了巨大破坏,例如建筑物方面,《重修凤翔府志》记载“公署房舍皆倾倒,民多压死”。
三、明嘉靖关中大地震灾后救助
(一)中央政府救助
明嘉靖关中大地震爆发后,灾区民不聊生。嘉靖皇帝于1956年2月在查实灾情后,“命户部左侍郎邹守愚往”,邹守愚代表中央政府深入灾区进行慰问,以及肩负物资救济,同时代表皇帝祭告灾区境内的名山大川河洛之神,以平民心的任务。
大地震时由于地方官员也在地震中伤亡惨重,导致地方政府机构无法运转,为维护灾区秩序,中央政府从其它地方调遣官员进入灾区,如将嘉靖间进士朱茹由河南新蔡令迁华山令,到任之后“接下甚谦,莅政甚严,建华山书院以教士,修治沙河,尤为郡要”。在任期间加强灾后重建,以及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兴建水利工程。据《华州志》载:“城垣公署祠宇皆公几为一新,而无烦民力,民安于地震,……民甚德之”。
因关中大地震形成的侍朗湖
中央政府为检查邹守愚与地方官员在灾后的建设工作,中央政府还派遣的回访大臣,致力于加强灾后的善后工作。“明年丙辰,蜀沪泰谷朱侯奉上命抚绥地震之郡”。
另外,中央政府还拨发了震灾款,大荔县“事闻,遣使祭告,赈恤有差”。这次大地震也波及到北直隶,所以,远在千里之外的保定抚臣就于嘉靖三十五年二月,“以潼关卫地震,请借大名府白夫银二千两备赈”。这也事迹均说明明朝政府在灾害救助上的积极态度。
中央政府还实施了蠲免赋役的措施。嘉靖三十五年,“以地震免山西蒲、解、临晋、安邑、夏、芮城、猗氏、平陆、荣河九州县去年秋粮,而于平阳、潞安及汾、绛二州无灾之处加征补之”。
因关中大地震形成的侍朗湖
中央政府的这些措施还因地制宜,即根据不同地区的受灾情况采用不同的措施,即有些地方拨款,有些地方则蠲免赋役。嘉靖三十五年的二月、四月分别“以地震发银四万两赈山西平阳府、陕西延安府诸属县,并蠲免税粮有差”。又“以陕西地震,诏发太仓银万两于延绥、一万两于宁夏、一万五千两于甘肃、一万两于固原,协济民屯兵饷,仍令所司亟核被灾重者,停免夏税,并将先发内帑银及该省备赈赃罚,事例茶马折榖银,赈救贫民”。
(二)地方政府救助
明嘉靖关中大地震不仅中央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各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的救助措施。如禁暴安民,李翰在嘉靖间是高陵知县,时值“关中地震,人民死者过半,盗贼蜂起,翰立法甚严,间惩渠魁警众,盗息民安”。侯祁也因为地震“嘉靖间自深泽县调任荣河。承地震后,能经理筹划,选兵饬武,禁暴安民,一切营缮,修复如制,且以兴文为己任,建大宁书院,设师儒其中,时亲诲之”。
明嘉靖年间知县徐效贤复修城隍庙神楼(地震时遭破坏)
另外,还有许多地方官员以身作则,捐俸、捐款赈灾。何祥时任陕西华阴县知县,正值“乙卯,关中地震,华山诸峪水北猪沃野,祥冐暑疏渠筑堰,逾年工竣,民大赖之。学宫倾圮,捐俸增构,民不知费”。这样的例子在此次大地震中较多。
地方政府在灾后重建工作中,也积极修缮建筑。许多文献均有相应的记载:“嘉靖乙卯地大震,(陕西兴平县)文庙圮,知县朱文重葺之”,“景泰初始筑城,城四门,门各有楼,嘉靖乙卯十二月地大震,城與门尽坏,今县官复渐修之”。并且在此次大地震震后重建工作中,地方政府首先修缮影响人们衣、食、住 、行的重要建筑,其它均搁后修缮。
(三)民间自救
明嘉靖关中大地震爆发后,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已处于高速运转状态,导致有些地方无法顾及,使得在民间也出现了许多邻里互助、僧人自救等民间自救行为。并且有许多文献也具有记载“羽乃置别巷与众共迁,于是人咸德羽之能恤邻云”,甫安邑人张纲,毅然于“嘉靖丙辰,输谷八百石以赈荒”。
可见,明嘉靖关中大地震后明王朝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展开了积极的救助,且民间也积极进行自救,有效的减轻了灾民的疾苦。明朝所积累的灾难救助措施也在清朝时得到了借鉴与应用,如笔者所撰写了康熙七年郯城大地城的灾后救助措施便基本采用的是明朝的灾后救助方案。
参考文献:《陕西省志地震志》、《陕西耀县县志》、《咸宁县志》、《明世宗实录》、《明史五行志》、《华州志》、《广志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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