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晚报全媒体记者:李俊
国庆期间,仁怀市民何先生乘着长假高速路免费,开着他的越野车来了一次长途自驾,可就在10月5日返程途经重庆綦江崇溪河收费站时,却被告知需缴纳180元过路费,原因是何先生的越野车上拖挂了一个小型挂车。何先生纳闷,他曾带着这个小挂车走过全国很多城市,都没遇到过单独收费的情况。那么,这样的小型挂车该不该收费呢?收费标准又是什么呢?
何先生的遭遇
何先生是一位喜爱自驾游的人,与其他自驾游不同,他喜欢走到哪算哪,不受时间约束。为了节省住宿费,他还特意购买了一辆小型挂车,除了可满足住宿需求外,还能将小挂车当旅居车使用,随时可以生火做饭。
今年国庆期间,何先生就来了一次长途自驾。为了避开国庆高速高峰,何先生选择9月28日出发,一路上,经过了不下十座收费站,可都未对其车后拖挂的小型挂车进行收费,可就在10月5日,返程经过重庆綦江崇溪河收费站时,却被告知,小型挂车必须按照二类客车缴费,从重庆江津至綦江路段,费用是180元。
“我曾驾车带着小挂车去过很多个城市,经过的收费站都未单独收过小挂车的过路费。”何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这个小型挂车是一年多前买的,属于700千克以下的小型挂车,购买前他还特意查询过相关的法律法规,他的越野车是可以拖挂这类小型挂车的。
据何先生说,他在9月28日出发时,高速路还未免费,当时经过收费站时,都只是收取了越野车的过路费,对后挂的小挂车并未提到收费问题。何先生纳闷,经过同一收费站,为什么之前不收费,而后却要收费。
收费缺乏政策支持
为了解答何先生的疑问,记者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了遵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重庆高速方面收取何先生小型挂车的过路费,缺乏政策支持。
据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说,高速路收费标准目前对700千克以下的小型挂车还处于空白,现行的收费标准有两种,一是按重量标准计费(通常用于大中型货车),二是按核载人数计费(通常用于载客汽车)。因为家用小型乘用车是按核载人数计费,而拖挂车根据道交法规定是不允许载人的,所以何先生被收取的这180元二类客车过路费,没有法律法规支持。
不过,该负责人还提到了一个情况,每个地方可能会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地方性补充文件,如果重庆当地有出台这类文件,那么就能作为对小型挂车的收费标准。
即便如此,记者注意到,何先生出发时是9月28日,那个时候通过重庆辖区收费站时,并未对何先生的小型挂车收费,只是收取了何先生驾车通过的正常费用,可返程时,却被要求缴纳小型挂车的过路费,有点自相矛盾。建议何先生拨打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或向重庆当地路政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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