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25号)要求,现将本市具备“三检合一”资质的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及经营地址公布如下:

具备“三检合一”资质机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