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歌手在成名之前往往都是通过翻唱来走红的,此前在的歌手对版权意识的薄弱让很多侵权的人逃过一劫。但最近关于侵权的新闻越来越多,屡见不鲜,一方面是歌手的版权意识提高,知道维权,另一方面说明不少人还有着侵权的行为。
在一个歌手要翻唱或者改编歌曲的时候都会征求原唱的同意,或者是从原唱那边购买版权,但也有一些歌手企图蒙混过关但最后都被发现,乐坛比较大的侵权事件就是旭日阳刚翻唱汪峰《春天里》,之后将汪峰将版权收回禁止两人在唱这首歌曲。还有就是闹得沸沸扬扬的李袁杰拼接抄袭的事件,前者选择了道歉,后者却保持沉默。
当然,相信大多数涉嫌侵权的人都会道歉或者是赔偿,即使是脸皮再厚的也会保持沉默不多说,然而事情总有例外,被指抄袭还要反咬一口,张扬跋扈还要告粉丝诽谤。
有一位UP主在扒李袁杰事件的时候,顺带着扒了一下当年一位名叫做扎西顿珠的歌手,他当时获得了一个ChannelV传媒推荐新人奖,而恰巧的是他所获奖的歌曲《幸福等待》的副歌极似许嵩的歌曲《庐州月》。但是他一口否认,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听过这首歌,而且没有抄袭。
然而,在这个UP主做这个“乐坛抄袭”系列中,像提到的其他的几位抄袭与被抄袭的作者,也都没有后续,唯独这位叫做于丁的歌手,在被扒之后还警告了UP主。这位叫做于丁的歌手在社交上回复了UP主的私信,称自己没有抄袭,说可以让许嵩告他,并表示许嵩的粉丝没有家教。
在此之后,UP主拿出了更详细的证据,对这两首歌进行了扒谱,而谱子显示两首歌有10处副歌几乎一致,如果说真的闹上了法庭,于丁必败无疑。在他心里肯定觉得,许嵩是不会和他这样不知道几流的歌手计较,顺便还可以蹭热度,一举两得,无疑是“音乐鬼才”了。
想比之前的乐坛,不知道什么原因如今的乐坛真正的创作型歌手少了很多,可能是因为版权意识的薄弱,很多歌手都选择改变或者翻唱,不想去做原创。对于这些,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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