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经常说,追求爱情是没有年龄的界线的。无论是你处于什么状态、自身有什么情况,追求爱情是每个人的自由。我们接下来要说的这则新闻就是,一名69岁的老人为了追寻爱和一名小了20岁的女子仅认识三天就闪婚了,但是刚结了4个月的婚结果又闪离了,这又是因为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陈某是江苏徐州人,今年已经69岁了,眼看着马上年近古稀,陈某因为单身生活比较冷清,想找个人作伴。在朋友的介绍下,陈某结识了比自己小20岁,也就是49岁的张某。双方都是单身,都有再婚的想法,经过商讨在认识了3天之后,两个携手去了民政局打了结婚证。
本来以为婚后的日子都会好过一些,但是因为仅仅认识了三天就草率决定要共度余生毕竟是一件不太理智的事情。于是,在结了婚四个月之后,陈某又向法院起诉,自己要离婚。两个人离婚的原因看起来十分的中规中矩,说是没有感情基础,在生活过程中也没有培养出来良好的感情,也没有找到一个较好的交流方式。
而张某更是十分赞成离婚,因为她认为陈某有家暴行为,而且还出轨,自己也无法忍受。离婚双方是都同意的,但是张某却要求分割两个人的婚后共同财产。因为两个人结婚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并没有足够的时间产生共同财产,唯一的共同财产是他们所居住的一套房子。
在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上双方产生了争议,陈某说房子是自己花了30万买的,之所以会有两个人的名字是因为婚前张某要求的。但是对此张某的说法却与陈某大不相同,她直言说这套房子自己也出了15万的资金。两个人说法不一,张某又不愿意做测谎鉴定,对此法院只能对两人进行调解,最终经法院调解,房子归陈某所有,但是陈某需要向张某支付4万元作为补偿。
小编觉得,爱情固然美好,但是这个东西是庄严且肃穆的,与人共度一生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不是一朝一夕因为自己需求或者渴望就能轻易做出的决定。希望大家在确定了对方的品性和各种情况下再慎重做出结婚的决定。最后,对于此事你们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说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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