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共设置政府机构39个

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本着调整优化自治区政府机构和职能,对应国务院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设立了和国家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此次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总共设立了政府机构39个,其中,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9个(副厅级2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4个。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审计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

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

自治区信访局(直属机构)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直属机构)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机构)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构)

自治区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