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挺热闹的。
先是一名姓何的前记者过冼村,遇到警察盘查拒绝出示身份证,坚决不配合公安机关检查,写了篇剿文赢得网民千万转发,近十万点赞。
一场网民愚昧的狂欢,暴露出卑劣之人变态抗法的快感。
前几天又横空出世了一名广州女律师,在网上漫天遍野地发帖子“控诉”自己被警方逼迫脱光衣服,直到她“一丝不挂”赤身裸体……
弄得吃瓜网民目瞪口呆,看不懂派出所什么时候挂牌运营妇幼保健院了。
其实,法律已经明确了法定的救济途径,这名女律师“自认为”遭遇不公对待,完全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她以为的“不公遭遇”。
某律协也没必要置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要求于不顾,装模作样地替一名品行不端的女律师“维权”,并随手把自己的底裤也脱了。
水至清,则无鱼。人之贱则无限。
女律师要的就是炒作自己的名气。
女律师明知诬陷派出所民警会有撕裂、混乱的效果,但她就是要利用网络这样做。
如果正如她自己所说,她完全可以向当地市、省纪检监察反映维权,可是她没有这样去做,因为即使当地相关部门帮她维了权,但如果事情悄无声息的结束了,就不是她想要的效果了。
她不是不相信当地有关部门,她想要的恰好就是这种轰动效应 ,就是要全民知情。
所以,尽管广州公安已经给出了视频,发布了通报,明确告知不存在裸检的事实,但律师协会和女律师仍然不依不饶。
其实,不管是过冼村的前记者,还是自曝裸检的广州女律师,他们不是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他们也知道什么是错误的。
只是法律没有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他们就不知道猪八戒是怎么死的。
这不是智商问题,这是品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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