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62年,包拯突然暴病身亡,享年63岁,但是包拯生前叮嘱家人,在其死后定要用21口棺材,分别从7个城门出城,并在自己的墓地附近将这些疑棺也下葬,家人们也确实照办了。

有人就会问,包拯这样一个清官,深受百姓爱戴,为何在下葬的时候如此铺张浪费,这么大的排场,完全不符合包拯的行为,那么包拯此举究竟为何?

其实包拯之所以交代家人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并不是高调做事,铺张浪费,要知道包拯一直为官清廉,两袖清风,史书记载他在端州为官一年,回乡之时连端州的砚台都没带一块回家,端州的砚台是出了名的好。事实上只要包拯去任职的地方,当地赋税都有所减免,所以说包拯之所以让家人用这些疑棺主要是为了迷惑他为官时所树立的对手,因为他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了。

实事证明,包拯采用的21口疑棺,分散下葬确实有用,很多他身前得罪的人根本就找不到他的具体墓地,即使找到也只是找到了假坟墓。

很多人会问,难道盗墓贼都找不到么?其实不是盗墓贼找不到,而是在盗墓行业内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不盗关羽墓、不盗诸葛墓、不盗包拯墓;而包拯得罪的又不是盗墓行业的人,所以他们也就很难找到真实的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