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实施方案(2018年-2021年)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8年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名单和工作方案的函》(琼府函〔2018〕89号)和《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函》(琼商电函〔2018]849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需求导向、社会共建、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立足现有、完善发展”的原则,以电子商务为手段,以本地经济主体为着力点,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落脚点,依托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优势,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扩大电子商务领域,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二、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规划

围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重点,积极引导传统产业和电商产业互动融合,大力推进电商进农村、电商进园区、电商创业等工作。加快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机构;依托菜鸟物流、邮政、圆通等物流配送企业,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体系,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我县机关、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际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资质认证,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培育和质量溯源体系建设,达到培养一批电商人才、扶持一批电商企业、形成一批品牌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新建或改造村级电商服务站106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建设线上电子商务体验馆4个,线下020综合体验馆1个,培训电商人才3000人次以上,带动创业就业300人以上,实现线上交易额超过4000万元。

三、重点实施内容

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规划使用1500万元,重点实施内容包括促进农村产品上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第一部分:促进农村产品上行。

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加强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加快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县、镇、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农产品品牌市场宣传、溯源系统及推广活动,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同时与各大电商销售平台有效对接,与主流媒体合作,扩大临高农产品电商市场宣传力度。安排使用总资金1171万。

(一)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品牌培育

1.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1)三品一标、企业转型建设

对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QS认证的企业、合作社等组织以及对开展农特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的企业、合作社等组织和个人进行补贴,安排50万资金。

(2)区域品牌打造

培育和打造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品牌,通过农产品品牌地理标识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全县开展电商工作,为农村地区提供产品宣传和品牌营销的一个便捷通道,根据临高优势农产品,打造临高10大农业品牌(具有扶贫优势的产品)、品牌包装、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以及使用规范体系,做到产品上线,品牌先行,为扶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安排资金221万。

(3)溯源体系建设

为本地农产品开展追溯·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农特产品上网、二维条码扫描、短信和触摸屏等方式追溯,提供农特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促进当地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完善当地农特产品加工、包装、运营和配送产业链的发展。安排50万资金。

2.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农业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电商办

(二)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3.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1)村镇物流车

建设县级物流仓储集配中心,镇级农产品上行集配点,农产品供应站,整合县域现有物流资源合理化配置,提供集配仓储、分拣包装、运输,快递收发、本地物流配送等服务。村级综合电商服务站的合伙人购置简易电动三轮车,将物流配送打通县、镇、村最后一公里路程,安排资金50万。

(2)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

对经县电商办登记备案,并从事销售当地农特产品的网店,由县电商办对电商经营活动实行每单(箱)物流补贴最高不超过10元;扶持由各村级服务站至县服务中心、临高至海口、临高至三亚等短途运输,实行每单(箱)物流补贴最高不超过5元。

结合全县面积大、物流成本高、配送效率低的实际,坚持把解决“农村物流配送难”作为推进综合示范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首要任务,积极探索农村物流发展新模式,以实行物流配送补贴制度,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安排资金400万。

4.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电商办

(三)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5.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1)新零售体验馆

建设面积500平方米左右的020体验馆,依托有影响力的第三方平台建设线上地方特色馆,为当地农特产品开展线上线下平合展示与网上销售拓展服务。突出本地特色及文化,具有集中展示本地农特旅游产品、为消费者提供电商购物体验和技术指导的功能,帮助县域内农特旅游产品及传统品牌企业拓展线上新渠道。线上特色信应优先选择入驻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我县财政支出已完成建设。

(2)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奖励

适用于在我县注册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从事生产、销售我县农特产品、工业产品、旅游产品等产品的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企业、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支持我县电商发展的机构、团体、个人等。

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扶持鼓励网店运营。根据网店销售情况对全年线上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网店,一次性奖励1万元,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发企业2万元,销售额在60万元以上的网店,一次性奖励3万元;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网店,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企业在天猫、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开设平合开设官方旗舰店,对企业开设官方旗舰店,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鼓励自建或合建第三方电商平台,对建设的企业及个人根据网店销售情况对全年线上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开展评选临高县年度“十佳网店”活动。以线上销售额为基数,综合参考线上销售额和网上评价因素,按排名先后进行筛选,其中:线上销售额占评价总分的80%,网上评价占评价总分的20%,评选出全县“十佳网店”,每家奖励1万元。

开展临高县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网络年销售额总量或增幅达到一定标准的电子商务企业,从创新、成长、诚信、责任、分享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积极参加政府部门推荐或组织的网货展销会、网商对接会等电子商务专业展会活动的,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和参展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给予一定补贴。安排资金400万。

6.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电商办

第二部分: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以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便民服务等功能。发挥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合理统筹区域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和助农扶贫工作,探索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作社、供应链企业+贫困户等帮扶机制,切实增强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安排资金299万。

(一)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1.建设内容及安排资金

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坚持“政府补贴,企业运作”方式,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商业园区,以租赁方式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含了电子商务办公室、精准扶贫运营中心、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青年众创空间、人才孵化中心、县级农村淘宝服务中心、线下020体验馆、物流仓储中心、引进第三方电子商务专业运营服务企业、办公设施设备采购、房屋装饰装修等。

通过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培训、物流、农村产品营销和供应链体系、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大数据分析、解决理念、创业培训、氛围营造、农产品销售、020线下体验等问题,提供专业运营服务、咨询服务、金融对接、创业孵化、产品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公共物流

仓储服务等,从而达到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共享,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目的。安排资金200万。

2.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电商办

(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

1.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2021年8月建设完成106个村级综合服务站,2018年底49个村级服务站,2019年底建设20个村级服务站,2020年建设13个,2021年建设13个。逐步实现全县60%行政村覆盖(贫困村全覆盖),有效的保证县、镇、村的电商服务体系衔接顺畅。建设内容包括村级服务站房租租赁、广告牌建设、PVP制度上墙、宣传物料、门店装修等。

紧紧围绕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思路,以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抓手,以促进“农产品变商品”为主攻方向,推进二段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体系,构建完整的农村电商生态产业链,安排资金99万。

2.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电商办

第三部分: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支持对基层党政干部、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驻村第一书记等,实事求是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加强农村产品上行有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

1.建设内容及安排资金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电商培训企业,针对县域领导干部、中小企业、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青年、农民等进行专业培训辅导,定期举办各种多形式培训活动,跟踪辅导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鼓励电子商务人才外出学习培训活动。

通过电子商务培训,提供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电子商务理论及实践培训,提高电子商务运营技能,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理论和实践能力强的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鼓励外出考察及培训活动,学习了发达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进经验,拓宽了我县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新思路,为下一步我县发展电子商务指明了方向,进一步启迪思维、转变观念,全面掀起发展电子商务的新高潮,安排资金30万。

2.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各镇、电商办。

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支持范围、标准等由县商务局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8年底前)

1.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情况摸底调研。由县电商办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赴省内外加强培训学习,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打好基础。

2.根据省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本地媒体和网络公示,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3.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按照县实施方案,启动示范项目建设。

4.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一2020年)

1.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机关、当地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等各行业人员了解电子商务、使用网络平台、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3.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办、商务局、电商办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4.组织项目验收。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对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

(三)绩效评估阶段(2020年底前)

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电商办、协同县财政局和相关部门对项目按建设进度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做好迎接省商务厅、财政厅的考核评估。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2021年)

根据绩效评估成绩,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查漏补缺,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保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由县电商办牵头,负责统筹推动该项工作,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镇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计划有步骤推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广泛发动,鼓励社会参与。

贯彻落实好国家扶持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用好中央扶持资金,争取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配套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农村电子商务,拓宽投融资渠道,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电子商务。

(三)完善制度,加强科学管理。

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及统计制度,完善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完善第三方绩效考评制度,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定期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和财政资金安全。认真组织对实施项目的自查、初验工作,配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