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则新闻,王先生入住了一家五星级酒店,在大堂休息的时候把自己新买的iPhone XR手机放在沙发上离开了会,等回来的时候发现手机已经不见踪影,想着肯定被人偷偷拿走了,报警后警察查了酒店监控发现确实被人拿走了。因为无法联系到对方,警方告诉王先生,这种情况属于遗忘,不算盗窃,不予立案,让王先生自己联系对方要。
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就不是犯罪吗?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我们来看看《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拿走沙发上面没人管理的手机确实算不上秘密窃取,既然警察说是遗忘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遗忘物,是不是对方拿走就没事。遗忘物: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
可见,对方拿走遗忘物也是需要返还的,那如果对方拒不返还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虽然对方拿走王先生的手机不构成盗窃罪,但是如果拒不返还的话会构成侵占罪。侵占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并无管辖权,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却不能要求立案查处,然后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
那如果平常我们捡到遗忘物应该怎么处理呢?
捡到他人遗忘的物品,即使找不到失主,该遗失物也不能属于拾到者。根据法律规定,捡到他人遗忘物的,应该还给失主,找不到失主的应该送交公安等部门,由公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该遗失物归国家所有,而不能归拾得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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