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买保险是为了提前分散经济风险,而一些人却妄想通过骗保发家致富。
近期“男子骗保致妻儿误解自杀”的新闻上了热搜。
丈夫欠下了网贷,于是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险,试图通过骗保这种拙劣的伎俩拿到赔偿还清贷款,妻子信以为真,带着一对儿女自杀身亡。
这种以身试法的行为,不仅债没还上,还导致家破人亡,被媒体称为“史上最大代价的骗保案”。
去年无锡一家民营医院的就职人员高建业的手法就“高明”多了。
得知自己患病的情况下,连续在13家保险公司购买了总额高达79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观察期到期后,高建业随即进行了甲状腺乳头状癌切除术,并向13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甲状腺癌又被叫做“幸福癌”,是所有癌症存活率和治愈率最高的癌症,10年生存率高达85%,治疗费用1万~3万之间。
高建业实在是贪心,一直用化名体检没有留下任何就诊信息,自认为天衣无缝,不料警察甄别了3万余条就诊信息,终于找到了证据。
虽然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还没有做到数据共享,像这种刚过等待期就出险的案件,通常会引起各家公司的关注。
《刑法》有规定,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了个人骗保外,还有群体性骗保。
下面是某款意外险的《投保须知》,在里面会看到下面这条↓↓↓
这款保险为啥北京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的医院就诊不理赔?
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这可真的是冤枉保险公司了!
这些地区是骗保的重灾区,甚至医患联合骗保,才导致保险公司将这些医院集体拉黑。
这种群体性骗保事件,不仅丢人,而且给当地人造成了极大不便,投保后出险如果想理赔,还得到别地儿就诊。
总结
大多数人对于保险的印象还是停留在“买保险容易、理赔难”。
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核赔做出时限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的索赔申请后,在30天内做出核定。
大家所买的保险其实就相当于一份协议,符合协议上的规定该赔就得赔,保险公司拒赔的话都会给出原因,例如上述的骗保行为,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这些骗保人群提供任何保障。
投保时是否如实告知,理赔材料是否齐全,等待期内出险,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理赔。
很多时候只看到媒体报导各种拒赔,却没有真正去了解背后的原因,导致很多人买保险最关心的不是保障规划是否合理,而是赔不赔钱,担心保险公司耍流氓。
银保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前7个月保险业赔付支出6923亿元,这些可都是真金白银赔出去哒~
而且从2017年各大保险公司公布的获赔率来看,理赔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最后,还是要照例提醒各位保粉,趁身体健康,还拥有投保权利的情况下尽早为自己跟家人做好保障计划。
否则身体小毛病多了,投保难度大,运气不好,还会惨遭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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